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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烈:莫若以明释(1)

读《齐物论》杂记一则 
    这条杂记,虽然只是一个词、一句话的训诂和解释,但是我觉得对理解《庄子·齐物论》的中心思想有较大关系。因此,不揣浅陋,将一得之见写出来求正。
    《齐物论》中"以明"一词共出现三次:
    "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 
    "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故曰莫若以明"。 
    "是故滑疑之耀,圣人之所图(据闻一多说当读作"鄙")也。为是不用而寓诸庸,此之谓以明。" 
    过去学者对这一词的解释莫衷一是,简单归纳一下,可分为四类。
    一、把"以明"解释为一种"反覆相明"或"反覆相喻"的思想方法。西晋郭象《庄子注》首主此说,以后唐成玄英在《庄子疏》中继续发挥了这一意思。如郭象说:
    "夫有是有非者,儒墨之所是也;无是无非者,儒墨之所非也。今欲是儒墨之所非,而非儒墨之所是者,乃欲明无是无非也。欲明无是无非,则莫若还以儒墨反覆相明。反覆相明,则所是者非是,而所非者非非矣。非非则无非,非是则无是"。 
    又说:
    "将明无是无非,莫若反覆相喻。反覆相喻,则彼之于我既同于自是又均于相非。均于相非,则天下无是;同于自是,则天下无非。"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