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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著名的野鸡 与圣人心心相印(1)


    
    孔夫子行教图 伯全作
    《论语·乡党》中有这么一篇:“色斯举矣,翔而后集。曰:‘山梁雌雉,时哉时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成书于2000多年前,至今读来仍相当通易。《论语》创造的这个奇迹,大概因为孔子所言是古今通理,思想内核已经深入人心了吧。但是,如果把孔子偶像化看待,认为其一语之出必具微言大义,那么也会制造无端麻烦的。就像上面所提到的《乡党篇》,含义未必有多么幽深,而朱熹偏偏从发掘微言大义的需要来牵强附会,后世即以为无解或难解,注家们也只好或深或浅地做些猜测了。“色斯举矣,翔而后集。”《集注》云:“鸟见人之颜色不善,则飞去,回翔审视而后下止。人之见几而作,审择所处,亦当如此。”朱子的这个解释是后世注家的蓝本,谬误也自此开始。首先,鸟类的视力固然超强,但若说它能够察颜观色,这种鸟心与人心相通的说法,显见十分荒唐。之后,由此兴发的议论,以及做人处世的道理,也必然多含了附会的成分。其次,以“翔”字而论,朱子以为“回翔”,故附以“审视”。但是雉这种鸟,善走而不惯飞,其空中动作亦是做滑翔直飞,所谓“翔”者,翅展不动之象也,所以“回翔审视”,何其谬哉!朱子的曲解,无非是要引出“审时度势”,把这只引起孔子感叹的凡鸟神化为做人处世的楷模,从而自圆“孔子每发一言必蕴深义”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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