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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富春:道的悖论(3)

3。道与无道
    老子在揭示道自身的悖论和不道自身的悖论的同时,将道与不道之间的悖论尖锐地突出出来。在道看来,道是道,不道是不道,“虽智大迷”(28);但是在不道看来,不道是道,道是不道。这样便形成了这样一种极为典型的语言的悖论:“正言若反”(78)。于是道是不道。这种语言表达式实际上支配了老子的整个文本。不仅道或德如此,而且人对于道的认识和言说也是如此:“明道若昧,进道若退”(41),“大巧若拙,大辩若讷”(45)。在这种语言表达式之中,主语是就道而言,宾语是就不道而言,于是主语和宾语实际上在同一的语言表达式中代表了两种完全相反的观点。这不同于道自身的悖论和不道自身的悖论,因为这两种悖论的主语和宾语是关于同一性自身的对立的表达,而不是关于对立双方在同一句子的描述。
    在道和不道的这种极端的悖论形态中,道的本性在于否定这种不道,亦即拒绝一般的道,“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19)。圣智,仁义和巧利一方面掩盖了人的欲望,另一方面引诱人的欲望,它不过是一种以真理形态出现的谎言,由此对于他们的弃绝正是从谎言到真理回复的开端。基于这样一种理解,天地和圣人的本性就是不仁,“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5)。这种不仁决不意味着一种非人道主义,从而主张毁灭人性,相反,它不如说是意识到并且反对所谓仁义这种人道主义自身所包含的悖论,亦即它始终是欲望的伴随现象,由此它将导致自身的瓦解,于是不仁是对于这种仁义的超出。在对于仁义的否定之中,思想到达道自身,唯有这个道才能让万物和人在有无之变中生生不息。
    当然最根本的问题在于,道要否定不道自身中所掩盖和诱发的欲望,“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3)。在此必须对于欲望进行区分,亦即划定欲望的边界。心与腹,志与骨的差异实际上是人为和自然的分别,亦即人为的欲望和自然的欲望的分别。当然自然的欲望是身体性的,如腹和骨等等,因此是一种自然现象,不过它合于自然本性,因此是自然而然的,这样实其腹,强其骨便是沿道而行。相反,人为的欲望在根本上由人作为而出,是人的心和志的产物,而且这里的心和志主要被理解为违背自然和反对自然,亦即背道而驰,因此必须虚其心,弱其志。
    这种否定是一个过程:首先是欲无欲,其次是无欲,最后是无,亦即无为。在欲无欲中,人固然试图消灭欲望,但这种消灭欲望本身仍然是一种欲望,因此欲望和无欲形成了一种抗争。在无欲中,欲望逐渐在无中消失,但无作为否定仍然面对它所否定的对象。只是在无中,欲望的痕迹才彻底被排除掉,人完全居于绝对的无之中。因此这种对欲望的否定同时是对于道的回归,“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48)。
    这种无为成为了道和圣人的基本规定,“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2),“为无为,事无事”(63)。这里的无为不是不做任何事情,而是否定在违背大道的意义上的各种人为的行为。同时它也不能等同于任何片面的消极或者片面的积极活动。它是道自身的自然而为,并且它让人和万物任其本性而为。因此这种无为是最本原的生成,所以“无为而无不为”(48)。基于此,“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47),而且“既以为人,己俞有;既以与人,己愈多”(81),这就是道自身生成的悖论。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