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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名词之"体"(2)

魏晋时代的玄学家有时也谈“体”与“用”。王弼《老子注》中说:“虽盛德大业而富有万物,犹各得其德;虽贵以无为用,不能舍无以为体也。”这所谓体是存在的意义。东晋韩伯作《易·系辞上传注》有云:“圣人虽体道以为用,未能全无以为体。”笔法语势和王弼所说是一致的。
    体用二词的意义,到唐代才明确起来。唐代的经学家给予体用二词以明晰的解释。首先提出这解释的是崔憬。他说:“凡天地万物,皆有形质。就形质之中,有体有用。体者即形质也。用者即形质上之妙用也。……假令天地圆盖方轸为体为器,以万物资始资生为用为道。动物以形躯为体为器,以灵识为用为道。植物以枝干为器为体,以生性为道为用。”体即是实际的形质,用即是形质所有的作用。崔憬关于体用的学说具有鲜明的唯物主义色彩。
    孔颖达在《周易正义》中也谈到体用:“天者定体之名,乾者体用之称。故《说卦》云:‘乾,健也’。言天之体以健为用。圣人作《易》,本以教人,欲使人法天之用,不法天之体。”天有体有用,而用是体所有之用。他说的虽不如崔憬的明确,但基本上是一致的。
    在魏晋南北朝时代,与“体用”意义相近的名词还有“质用”。西晋的袁准著有《才性论》,曾以质用来分别性才。他说:“曲直者木之性也。曲者中钩,直者中绳,轮桷之材也。贤不肖者人之性也。贤者为师,不肖者为资,师资之材也。然则性言其质,才名其用,明矣。”所谓质指一物之本身,所谓用指一物对于它物之关系。质即实质,用即作用。
    范缜的《神灭论》,以“质用”的范畴说明“形神”的关系:“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是则形称其质,神言其用。”“神之于质,犹利之于刃。形之于用,犹刃之于利。”质是实体,用是作用。范缜指出神不是实体而是作用,于是正确地明白地解决了形神问题。
    中国古代哲学中所谓质,主要有三个意义:
    (1)在“质”与“文”对举的时候,质指内容,文指形式。
    (2)在与“形”相连并称的时候,“质”指相当固定的实体。《易纬·乾凿度》所谓:“太始者形之始者,太素者质之始也。”眼能看见的是形,手能抚摩的是质。质是比形更固定的物体。质用之质即是固定的物体之义。
    (3)质也有时指本性,如董仲舒说:“如其生之自然之资谓之性,性者质也。”所谓质指基本特征而言。“质”的三个意义是彼此有别同时又互相关联的。
    在宋代哲学中,体用成为常用的范畴。崔憬、孔颖达所谓体用的意义是具体的。宋代哲学中所谓体用的意义却比较抽象化了。宋代哲学中所谓体表指永恒的根本的深微东西;所谓用表指流动的从属的外发的东西。体是永恒的基础,用是外在的表现。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