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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手订《白鹿洞教条》:中国古代的师德规范(3)

朱熹手订《白鹿洞教条》
    南宋淳熙六年(1179年),刚刚出任南康军(今江西九江星子县)郡守不久的大教育家朱熹,决定在庐山东麓的白鹿洞创办书院。在这里,他亲手制订了著名的《白鹿洞教条》:
    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右立教之目。尧舜使契为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学者学此而已,而其所以学之序,亦有五焉,具列如左:
    博学之。审问之。谨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右为学之序。学、问、思、辨四者,所以穷理也。若夫笃行之事,则自修身以至处事、接物,亦各有要,具列如左:
    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
    右修身之要。
    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右处事之要。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
    右接物之要。
    这是中国教育史上值得特别纪念的一件大事。由于朱熹的提倡和努力,白鹿洞书院不但在其后数百年间弦歌不辍,发展成为“天下书院之首”,“代表了中国近世七百年的宋学大趋势”(胡适),并开启了近千年来古代书院的教育传统。朱熹手订的这则《白鹿洞教条》,更是被历代教育家作为师德信条而奉持不渝。例如明代大学者、教育家王阳明就曾说过:“夫为学之方,白鹿之规尽矣”。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