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理论发展30年
http://www.newdu.com 2024/11/26 06:11:58 《光明日报》 佚名 参加讨论
中国伦理学理论发展的30年,在思想解放中前行。它既构成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的理论表达,又通过一系列理论探索为改革开放提供了积极的思想支持;既是中国伦理学复兴的中继环节,又是新中国伦理学理论走向繁荣发展的开端。 理论演进的阶段与范式 中国伦理学理论的30年,大致经历了反思性启蒙、世俗化、社会化三个发展阶段。 1978年到1990年前后,是以反思“文革”为内容的伦理学理论反思性启蒙阶段。“文革”结束后,人们首先从反思的立场上发现了人的权利和价值。80年代初开始的“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理论讨论,提出了人的生命尊严、人道、人权等一系列伦理学理论问题,使社会主义道德文化开始了新的发展历程。 20世纪9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伦理学理论视野被拉回到日常生活,并聚焦于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核心的世俗生活。伦理学理论思考坚持从现实生活、人民福利出发。道德与经济、义与利关系的大讨论,为市场经济正名,为正当权益正名,为道德革新正名,构成了这一时期伦理学理论的空前繁荣景象。伦理学理论的这种世俗化转向,既是日常世俗生活在伦理学理论层面的反映,亦是日常道德生活世俗化寻求理论辩护的要求;既是改革开放过程中市场经济建设实践推动伦理学理论前行的标志,又是伦理学理论面向社会日常生活、建立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理论体系的标志。 上世纪末以来,中国伦理学理论的发展进入社会化阶段。其突出表现就是应用伦理学的勃兴。应用伦理学的勃兴表明中国伦理学理论进一步面向社会生活,深入各个领域的特殊伦理关系,思考与回答各种具体问题,力图发挥伦理学理论指导与引领日常生活的功用。在这个过程中,社会公平正义的道德要求逐渐占据显著位置。 与上述发展三个阶段相应,中国伦理学自身的理论范式亦经历了从政治化的革命伦理学理论范式,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的世俗伦理学理论范式,再到探寻和谐社会建设的社会伦理学理论范式的转变。 中国伦理学30年来的理论发展,是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前行的。改革开放使最初对现实做简单的政治论证、以政治要求代替学说思想的伦理学理论,逐步转向适应现实的伦理道德问题研究,并在这种研究中逐渐深入基础理论。中国伦理学理论的这种发展历程表明: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中国伦理学理论只有植根于生活、解放思想、求实创新,才能成为时代精神的中国式表达,才会有持久的生命力。 主题与争鸣 30年来,尽管中国伦理学新论纷陈、气象万千,但是,现代化进程中的现代性道德观念与伦理秩序,却是贯穿始终的主题。这个主题有两个方面:当代中国应当确立起何种道德观念与伦理秩序?这种观念和秩序何以可能?前者是关于现代性道德价值内容的问题,后者则是关于道德建设实践路径与方法的问题。 (一)当代中国应当确立起何种道德观念与伦理秩序? 这是中国伦理学理论30年论争的基本主题。而隐藏在这个主题背后的则是“现代性道德的基础究竟是什么”这一更为深刻的问题: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新的道德观念与伦理秩序应以什么为基础?公民权利是否能够成为这种新道德观念与伦理秩序的基础? 30年来,伦理学理论在不同发展阶段曾就集体主义、义利关系、公平正义等一系列问题有过激烈的思想论争,也曾就道德“滑坡”或“爬坡”、“潘晓事件”、“张华事件”等诸多社会现象有过热烈的理论讨论。这些内容丰富、看似繁杂的思想论争,实际上一直围绕着一个焦点,这就是个人权利义务关系问题:如何看待个人权利的价值?如何认识道德义务的合理性根据?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新道德与旧道德的根本区别何在? 1、关于集体主义与个人的权利与价值。 如何看待集体主义与个人权利价值的关系?这种理论争论在伦理学理论范围内,主要是围绕着集体与个人关系展开,其核心是是否承认个人及其权利。纵观近30年来的相关理论之争可以发现,争论者均不否定民族、国家、社会利益的重要性,均承认个人有义务在必要时为民族、国家、社会利益做出牺牲。二者争论的关键在于:是否承认个人权利与利益?在现代性社会中,个人价值、个性独立、个体权益是否具有基础性意义?道德义务的合理性根据何在?经过反思,伦理学界逐渐形成共识:个人权利、个体价值对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社会主义道德当然要讲集体主义,要讲义务,但只要不陷入抽象的义务论,不回避现代性社会和中国社会现阶段的特点,就不能离开权利讲义务,或者只把义务当前提。 2、关于义利关系。 义利关系问题一直是伦理学理论的重要论题之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所带来的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条件的空前改善,我们的道德理论逐渐在总体上认可了个人权益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并明确提出反对极端个人主义,逐渐确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相适应的义利统一观,认为人民幸福、国家富强之大利即是大义,应当以义取利。 与此同时,针对社会上出现的一切向钱看、唯利是图、坑蒙诈骗等现象,伦理学界也做出了积极回应,并一度形成了一些有影响的理论倾向。这些理论倾向秉持伦理学理论的道德操守,以其特殊方式强烈批判社会道德堕落现象,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长期形成的义利对立的思想方法,强调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义利统一观。这些都值得充分肯定。然而,在上述思想理论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令人担忧之处:不把经济关系视为道德生活的基础,以为人的尊严、自由全面发展和道德品质可以脱离经济生活方式而存在,以为对道德可以做纯粹工具性理解,以为个体善可以无需以社会善为条件。对于这些思想倾向在实践与理论上可能引起的某种混乱,我们的道德学说似乎还缺少足够的理论警惕。 3、关于公平正义。 直到上世纪90年代初,我们的伦理学理论对公平正义问题还持冷漠或片面的态度,以至于在教学理论体系中缺失公平正义这样基本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改革开放使社会生活的主题发生了转变,进而使人们对公平正义有了新的觉醒与较为全面的理解,这样,伦理学理论视野就在实践层面上被逐渐引向公平正义问题。而80年代末罗尔斯正义论思想被介绍进来,使公平正义问题作为一种理论时尚再度凸显。 中国伦理学近年来关于公平正义问题的理论成就,与其说是回答了问题,毋宁说是提出了问题。在当代中国语境下,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现实内容究竟是什么?如何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等等,这样一系列问题与追问,事实上就将公平正义这一世界前沿性的一般政治哲学论题,转化成为具有强烈中国特色的理论问题。改革开放中的社会权利义务关系问题,是当代中国语境下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现实内容。尽管我们的理论对“谁之正义?何种公平?”以及何以实现公平正义、何以构建起长治久安的现代化和谐社会等问题的探讨,还只是初始的,有待于进一步深入不同群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深入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具体过程,深入诸如公共理性、政党伦理、制度伦理等问题进行深刻分析,但是理论思维毕竟已经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 (二)如何确立现代性道德观念和伦理秩序? 如何加强道德建设,确立起现代性道德观念与伦理秩序,使中华民族的道德文化以崭新面貌挺立于世?这是中国伦理学理论的焦点之一。30年来,中国伦理学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德治国、公民道德建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等社会实践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就理论层面而言,中国伦理学所做的工作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道德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方法与路径。 1、道德建设的基本内容。 道德建设是塑造公民基本道德素质的工作,道德之根只有深入社会现实生活,才会具有真实而持久的生命力。道德建设中现代性价值精神与传统道德文化资源的双重维度,使中国伦理学理论必然再次正视中西古今问题。尽管中西古今之争在中国已近百年,但是,改革开放使得这种理论争论不仅有了更加明晰的历史背景,而且使得老问题有了新意境。如果我们在道德文化的意义上认识伦理学理论中的古今中西之辨,那么隐含其中的中华民族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应当确立起何种道德价值精神、应当具有何种道德文化的问题,就不难达至对道德文化发展基本路径的共识。 尽管我们过去在一般意义上确立起了“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古今结合、中西结合方向,但是这种理解主要还是立足于价值载体这一外在维度,而不是人类文明演进中不同价值体系的内在关系维度,因而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生活世界的变革,迫使中国伦理学理论在当代中国道德文化的现实内容及其现代性转化的高度上重新认识问题。我们在现代化进程中所应当确立起的道德文化及其价值精神,应当是现代性的,应当既是民族的又是世界的。 道德建设中如何对待民族道德文化资源?这始终是中国伦理学理论的焦点之一。30年的理论和实践历程告诉我们:我们确实应当学习人类的一切先进文化,但是我们不能割断自己的历史与文化。既不能夜郎自大,又不能妄自菲薄,不能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中华民族有着丰富的道德文化资源,它们应当在现代化进程中获得新生。中国传统道德文化中的瑰宝,只有打破其传统价值体系的坚硬外壳,在新的现代性的道德文化价值体系中才能大放光彩。 2、道德建设的基本方法、路径。 30年来,中国伦理学一直在努力寻找提高公民道德水准、改变社会道德风尚的有效途径。令人欣喜的是,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知识不等于美德,道德教育不是知识灌输,而是生活养成;制度不仅有行为规范功能,更有道德价值引导作用;德行不仅是美好的,也应是有用的;道德建设要靠<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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