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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种社会形态说”的若干论争

在理论界关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理论研究中,社会形态理论至今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热点问题,现将有关研究观点择要综述如下。
    一、社会历史发展道路是单线还是多线
    主要有六种观点:
    1.单线论。有的学者认为,人类社会发展形态依次由低级向高级更替和表现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主张世界各民族的历史发展是统一的,各民族的历史发展进程只有一种序列,马克思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理论的任务就是揭示世界各民族历史发展中的共性。
    2.多线论。不少学者认为,各民族、国家或地区的历史发展道路都有自己特殊的历史发展序列。人类一旦走出原始社会,从野蛮进入文明,历史就开始呈现多样化的文明图景。这不仅体现在所有制形态上,而且体现在人类历史丰富多彩、复杂多变的历史发展的多种可能性或多种途径与方式上。因为真正的历史总是活生生的人的历史,历史是人的作品,而非既定的思想和概念的历史。
    3.先单线后多线论。一些学者认为,19世纪70年代中期以前,马克思坚持单线历史观,他从“世界历史”思想出发,认为一切民族和国家都必须经历西方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后进人世界历史;70年代中期以后,特别是马克思晚年的笔记表明,马克思关于俄国社会发展道路问题的思想由“单线论”转向了“多线论”,承认在一个资本主义占统治地位、各种经济成分相互依赖的世界里多向性发展的可能性。
    4.一元多线论。有的学者认为,在早期人类社会发展中,由于环境的孤立封闭,历史发展是单线的;近代以后,由于交往和环境的变化,社会发展是多线的。所谓社会发展的单线和多线问题,只是指社会发展的具体道路、具体形式。无论是社会的单线发展还是多线发展,都根源于生产力的发展;单线与多线只是一个形式和具体模式问题,而生产力是更深层次的社会内在结构运动,社会发展是一元的,又是多线的。
    5.一般性与多样性统一论。一些学者认为,历史发展既不是单线的,也不是多线的,而是一般性与多样性的统一。马克思是从“世界历史”的观点出发,在人类社会发展的统一历史过程中,来把握各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特殊性和多样性的;同时又把各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特殊规律看作是人类社会发展普遍规律的前提。“单线论”把在“世界历史”中体现出来的社会所有制形态依次更替的过程机械地理解为所有国家发展的惟一道路,没有认识到像列宁所说的“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多线论”则片面地夸大东方社会的特殊性,没有在世界历史中把握东方社会的特殊道路,把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和特殊规律完全对立起来了。
    6.常规与变异说。有学者从“单线论”延伸出一种“变异道路说”,以历史发展“多样性规律”补充“序列即规律论”,把符合单线发展序列的某些民族、国家或地区的历史进程说成是“常规”道路,除此之外则划归到“变异”的非常规道路行列中,以“常规”与“变异”的对立统一解决“单线”与“多线”的矛盾。认为符合五种生产方式序列的西欧历史进程是人类历史的“常规道路”,而不吻合五种生产方式序列的非西欧民族、国家或地区的历史进程是“变异”道路。
    二、关于“五种社会形态说”的争论
    长期以来《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所划定的关于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五种社会形态说”被视为普遍的世界历史发展图式。近年来,很多学者认为,这既缺乏充分的马克思的文本依据,又有明显的理论缺陷,也没有世界性的普遍的事实依据作支撑。
    (1)“五种社会形态说”是后人对马克思社会发展理论的一种阐释,它发轫于苏联。1897年列宁在为波格丹诺夫《经济学简明教程》写的书评中讲,政治经济学应该这样来叙述经济发展的各个时期,即原始氏族共产主义时期、奴隶制时期、封建主义和行会时期、资本主义时期。1919年,列宁在《论国家》中再次勾勒了这样一个历史发展脉络。1938年,斯大林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将这一观点进一步明确化了。由于历史的原因,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本身就带有浓重的苏俄色彩。列宁和斯大林在社会主义运动中的至高威望决定了他们关于社会形态的论述具有不容置疑的权威性,以《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更一度被认为“是一百年来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的最高的综合和总结,是理论和实际结合的典型”,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中心材料,而“五种社会形态说”成为理论界阐述中国乃至世界历史演进规律的基本法则就是很自然的了。
    (2)“五种社会形态说”缺乏充分的文本依据。《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部落所有制”并非“五种社会形态说”者所理解的原始社会。将《(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简单地解读为原始社会生产方式,是对马克思原意的误解。将五种社会形态作为人类历史发展必经的循序递进的普遍规律,从根本上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一句“大体说来”已经从文字上表明,马克思并无意将他的结论作为世界发展的惟一图式,而只将其看作基于对现有资料的分析得出的大概认识。马克思生前对于把一种类似于“五种社会形态说”的历史分期模式强加到自己名下表示了明确的反对:“他(米海洛夫斯基)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但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
    (3)“五种社会形态说”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通观世界历史进程,“五种社会形态说”无法解释这样一个历史事实,即除了西欧之外,几乎没有一个民族的发展是依次经历“五种社会形态”的。对历史的深入考察使我们得知,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都被不同的民族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超越过。在欧洲,日耳曼民族超越了奴隶制而直接进入封建社会,斯拉夫人走着类似的道路;在美国,“资本主义社会不是在封建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是从自身开始的”;在非洲,许多民族从奴隶制甚至从原始社会直接走向资本主义社会;在亚洲,中国跨越了完整的资本主义阶段,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直接走向社会主义,等等。马克思本人就把从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必然性’明确地限于西欧各国”。马克思还反对将印度、阿尔及利亚等地的“公职承包制”、“荫庇制”简单等同于西欧的封建制。农奴制是西欧封建主义的一个基本因素,而亚洲一些国家根本就不存在具有人身依附身份的农奴,至于其他封建主义因素,也一样无法套用于亚洲社会。
    (4)“五种社会形态说”的历史观造成了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矛盾与冲突,使当代人产生理论上的困惑。有学者认为,“把生产关系作为衡量社会发展水平的主轴,按照生产关系来排列社会发展顺序,这就不能不受到意识形态与价值观念的重大影响。过去人们认为,现实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优于资本主义,从而引申出其发展水平已进入比资本主义更高的阶段。这一历史观长期以来教导人们要使生产力跟上‘优越性’的生产关系,结果导致实践上的惟意识论。”同样,坚持“五种社会形态说”也使人们无法解释落后国家经过社会革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问题。因为按照“五种社会形态说”的逻辑思路,“五种社会形态”之间是循序递进的关系,在资本主义尚存的条件下发展社会主义,是不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这也给一些宣扬落后国家要“补资本主义课”主张的人提供了口实。 (作者为中央编译局世界所副所长、研究员,河南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马克思提出了五种所有制形式的构想。1846年马克思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时就已经有了五种所有制形式的构想。马克思又在《共产党宣言》、《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都讲到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如果加上原始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也是五种所有制形式。
    ●恩格斯提出了“五种社会形态说”。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明确地指出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如下五个阶段——原始氏族社会、古代奴隶制社会、中世纪农奴制社会、近代雇佣劳动制(资本主义)社会、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
    ●列宁主张“五种社会形态说”。1919年,列宁在《论国家》的演讲中主张“五种社会形态说”。列宁没有说到社会主义,但这篇演讲词作于1919年,此时社会主义已在苏联成为历史的现实.就是说,在当时的列宁看来,人类历史是沿着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的单线序列发展着的。
    ●斯大林明确提出“五种社会形态说”。1938年,斯大林在《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一文中明确地指出:历史上有五种基本类型的生产关系:原始公社制的、奴隶占有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大概从此以后,“五种社会形态说”就开始被当作历史分期的权威性理论为人们所广泛接受。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