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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哲学”概念辨析

近年来,在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研究中,“马克思哲学”这个概念在相当范围内流行开来。一些学者主张,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个含糊的概念,为了保证研究的学术严格性,应该退回到“马克思哲学”概念上来;一些学者提出“回到马克思”,以便清除后来者的一些附加成分,正本清源。许多论者或是从研究对象的界定或是从自己秉持的立场,均宁肯用“马克思哲学”而不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即使在行文中使用“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意味着这是直接承接着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而与恩格斯、列宁等继承者的理解不同甚至有时还可能相反。显然,这种理解将恩格斯、列宁的“经典作家”地位消解了。这种视角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问题在于,这种割断历史而简单否定思路,特别是对其中隐含的那种学理学风倾向,如不作适当的反思批判,可能就会走向另一种片面性,而且会导致一种与马克思主义总体精神根本旨趣相反的倾向。这正是我觉得有所疑虑和有所担忧的。
    第一,“马克思哲学”这个概念的提出,本身就以西方马克思主义所谓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立的观念为渊源,也与“马克思学”的兴起相关联,是要排除恩格斯对马克思哲学思想的不合理解释,具体操作途径则是通过文本的辨析分清哪些是马克思的原文哪些是恩格斯后来附加的东西,以求“还原”马克思的“原像”、获得马克思的“真精神”。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有一定差异,这不难理解,也很合乎逻辑,问题是这种差异是枝节性技术性的还是根本性的?如果是根本性本质性的,那他们“共同创立”马克思主义的说法就无法成立,马克思也不会对这种根本性分歧长期隐忍而几乎没有丝毫表示,更不会把整理其理论遗产的任务交给恩格斯。再说,他们经常共同讨论一些问题,相互启发相互辩难,如何通过现存下来的文本分辨清楚哪些思想是马克思先提出或恩格斯先提出的,哪些是马克思提出恩格斯做了解释和发挥的,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再退一步,即使从解释学的角度把恩格斯看作是马克思思想的第一个解释者,那么,如果与马克思处于同一时代、关注着共同问题、共享着同一文化传统并进行着大量直接交流的恩格斯,对马克思思想的理解和解释都存在着根本性的误解,那么作为100多年后生活在另一种文化背景下的我们,有什么理由说我们的解释比恩格斯更接近于马克思的原意?这些前提性的问题若不能得到合理的解决,用现在流行的话说,这种“马克思哲学”概念的“合法性”就是成问题的。
    第二,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旧哲学的根本区别,在于它注重实践,不仅用人们的物质生活实践来解释各种观念,而且以改造世界为其根本目的,因此它需要诉诸人民群众的实践,使哲学成为人民群众的伟大认识工具。在我国哲学界,尽管也存在种种争论,但对于这种观念大致应该说是有共识的。而“马克思哲学”概念在相当程度上可以说是一种受西方的“学院化”或“学院派”研究思路影响的产物,是为了与其对话或接轨的方便而提出的。这固然也有一定的意义,但就其意欲代替马克思主义哲学而倡扬的主导倾向说,则带有一种强烈的“学院化”或“贵族化”的意味,是与将哲学从哲学家的书斋中解放出来变成人民群众手中的武器的主旨相悖逆的。
    第三,与上一点相关联并受它决定,就是“马克思哲学”概念的封闭性问题。既然恩格斯的思想、列宁的思想等都被排除在“马克思哲学”之外,马克思哲学也就只能是马克思个人的哲学思想,是存在于亦即是封闭于马克思留下的文本中的哲学思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价值、所包含的现代性甚至后现代性都只能是自足地存在于这些文本之中,只是需要“挖掘”、“发现”而不是在与时代的相互作用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的。这种学院化传统下的“封闭化”处理方式,在西方学界或许是一种有着“正统性”的学术范式,对康德哲学、黑格尔哲学的态度都是如此,对马克思哲学自然也不例外。但这样一来又会出现无法克服的矛盾,比如,这种新哲学的开放性特征就无从落实或体现,也堵塞了其与时俱进的通道,后世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创新和发展如何与之接续也成了大问题。
    第四,马克思主义是以马克思为源头而形成的一条“河流”,以马克思为根而长成的一棵旺盛的知识“大树”,尽管中间存在着一些误解甚至歪曲,有分支和分杈,也曾为争夺“正根”或“正统”发生过令人痛心的分裂,但毕竟都属于这条河流或大树。为追求概念的明确性或学术性而人为地进行“微分”式的分析,其产生出来的矛盾和弊端比使用有些“含糊”的“马克思主义”概念也绝不会更少而只能更多。其实,自由主义、实用主义、存在主义、社群主义、现象学、西方马克思主义,所有这些流派,没有哪一个不是因其内部构成复杂观点众多甚至相互抵牾而难以“纯粹”难以不“含糊”的。如此看来,这种“含糊性”不仅是一种“常态”,也为其发展变化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最早反对黑格尔的封闭体系、一开始就强调要随着实践和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最富有开放性的学说,若是为了“学术的严格性”、为了概念“明确”而不断向原点“退回”,那么,这种不是“向前看”而是“向后看”、不是“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而是“以马克思的文本为中心”的思路,这种寻求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精神”的做法,难道不正近乎于“缘木求鱼”、“南辕北辙”么?
    我并非决然反对“马克思哲学”这个概念,更不是反对文本研究的基础性意义。在特定的语境下,在相当有限的范围内,使用“马克思哲学”这个概念当然也是可以的,但不能普遍化,不能作为一个试图代替“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概念,更要防止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导向“学院化”的学风和文风。
    (马俊峰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