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戡商成本评估——释《泰》《否》


    内容提要:《泰》《否》两篇,是一套“戡商成本评估”,和从评估结果拟出的最佳戡商政策——以最小的革命成本获得最大的回报(小往大来)。代价最大的革命就是将敌人营垒里的一切人都当成敌人看待,花费大的力气获得小的回报(大往小来)。所以高妙的革命是亡商之亡,使艺农桑。 《泰》《否》不是“否极泰来”的哲学命题。
    主题词:小往大来  大往小来  拔茅  茹  自邑告命  否(fou) 包  承  否之匪人  亡其亡  倾否(pi) 先否
    1.0,卦名与卦辞
    我们不止一次地说过,《周易》不是“易”,不是筮占之书。那个被我们称为卦名的其实是文章的篇名。而且这也是后世为了便于记忆、提示,从“卦辞”中选出来作为篇名的。
    因此,《泰》《否》完整的“卦名”与“卦辞”(彖)的关系应该如下:
    

    卦符
    

    卦名
    

    卦辞(彖)
    

    略
    

    泰
    

    泰,小往大来,吉,亨。
    

    略
    

    否
    

    否,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
    

    “泰”、“否”两字是逻辑文章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缺少了它们,文章就失去了逻辑,就不能表达“卦辞(彖)”所包涵的完整的涵义来。这里不厌其烦地对“卦名”“卦辞”的关系作解释,就是基于这一原因。
    2.0,《泰》翻译
    2.1“卦辞”翻译
    【原文】《泰》:泰,小往大来,吉,亨。
    “卦辞”里的“泰”,是对某项事物或行为效果的评价。结合“卦辞”全文,是对“小往大来”的形容,就是“极度好”的意思。
    小往大来,以小得代价获得大的回报的意思。
    这样,“卦辞”翻译如下。
    【译文】《泰》:上上之为,莫过于以小的代价获得大的回报,这是吉祥而亨通的事。
    2.2“爻辞”翻译
    【原文】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
    在本爻里,“茅”是茅草之称,是不用怀疑的。问题在于“拔茅”做什么?我们相信肯定不是发疯了作无谓的劳动,尽管花费的是奴隶的劳力。根据《泰》《否》两篇文意和《周易》全书“大力发展经济乃戡商政策之根本”的观点,我认为,“拔茅”就是“开荒垦地、以成田土”的意思。古语有“分茅裂土”之词,“拔茅”大约与“分茅裂土”相类。
    其次就是“茹”。《说文》曰:“飤(si)马也。从草,如声”。根据《说文》的解释,“茹”就是“草形如声”的形声兼会意字。“如”,《汉语大字典》:“农历二月的别称。《尔雅.释天》:‘二月为如’。郝懿行义疏:‘如者,随从之义。万物相随而出,如如然也’”。按:如如然即生生然。“茹”以“如”得声得义,表意初生之牧草貌,当为名词。“茹草”为牛羊所好,故以茹草之名状飤(si)马之事,“茹”之本义遂失。茹,许说“飤马也”,乃属后起。但其义的当,采而用之。
    汇,集也。聚积财富以成国力之谓。
    征,当是行为、行动、过程,非是征伐之义。
    【译文】初九,拔茅整地,茹牛飤(si)马,以聚国力。如此而为,至于吉祥。戡商之为,其如垦荒。蚕食以进,商酋可获。
    在译文中,“戡商之为,其如垦荒。蚕食以进,商酋可获”,是“爻辞”里没有的。但“拔茅茹,以其汇,征吉(拔茅整地,茹牛飤马,以聚国力)”与《遘.九五》之“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有相同的意味(参阅敝文《释<夬><遘>》),并据以增加这一段译文。是否恰当,有心的读者不妨暂时置疑,待读完全文后,再推敲所增之辞是否合理。
    【原文】九二,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
    荒,《汉语大字典》:“古代离王都最远的地方。《书.禹贡》:‘五百里荒服’”。
    包,虽然高亨、周振甫等周易大家按“匏(葫芦)”来解释包,符合古文字多同音假借(在今天来看就是多错别字)之例,但总觉勉强,不如用其本义好些。这样一来,“包荒”就是包容八荒的意思。联想到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包容八荒,不是无稽之说。
    “包容八荒”的目的就是“用以冯河”,请注意爻辞中的“用”字。冯就是凭,“冯河”就是“凭河”、过河的意思。《周易》中直接涉及“过河”的词语有“利涉大川”,它在《需》、《同人》、《蛊》、《大畜》、《颐》、《益》、《涣》、《中孚》、《未济》等篇中,总计9处;《讼》有“不利涉大川”;《谦》有“用涉大川”;《颐》有“不可涉大川”等,可见“涉大川”是姬周集团念念不忘的大事,写入谟书《周易》乃情理之中。这里的“大川”就是黄河。姬周在黄河的西面,商纣在黄河的东面。“涉大川”的直接象意就是越过黄河。越过黄河的目的,不用解释,就是消灭商纣。所以“大川”就成为敌对政权的代名词。河,黄河,同“大川”。“冯河”与“涉大川”有等同的涵义。
    “包荒,用冯河”句子完整,语法明确,所以这里当以句号断句。
    得,需要较多的笔墨作解释。得,《说文》曰:“行所得也”。其实,“得”之甲金文以双手、双扇贝成字,象两手剖贝、合贝之形。虽然通行的甲金文都省为一手,并不能排除就是双手合贝或者分贝之省。“古文中双手省作单手,是普遍性的简化方法(康殷《文字源流浅说》P538)”。增“彳”(“ 彳”为行之省形,行又是辵省去止),强调剖贝、合贝这一行为过程、以及行为地点,是在通衢大道上进行的,表意这一行为的通用性、公平性、市场性,契约双方的对等性、唯一性。
    “得”之为义,最先当是以贝之对称性、契口之唯一性,由借贷双方所认可的“信用合同”,借助“分贝、合贝”完成一次物资借贷。对于贷方,特定之贝记忆特定的货物、数量和流向,属于物物交换和结绳记事范畴,所以要将贝用绳子穿起来,正是结绳记事之遗制。“合同”一词,正取象于蚌合之唯一和严密。因此,可以说“合同”之完成就叫“得”。
    这样方式的交换和借贷是单个的、定向的,显然是不通用和不方便的,这才有“金包贝”、“铜贝”的出现。这个“金包贝”和“铜贝”,其自身已经具备衡量一切商品价值的价值,这才升华为货币一般,但已经不是贝了。
    除了商业借贷而外,有没有其他形式的“行所得”呢?如果将“行所得”之“行”,换为军事和政治威势,从而得到贡赋,或者上级对下级的奖励,是否也可叫“得”呢?按“得”之义渐渐演化为“拥有为得”这一事实,显然也包括了依据战争和政治威势之缔约、以及其他形式的缔约所取得的利益。据说商朝女将军妇好墓出土的贝有6800枚之多,显然就不一定是商业合同所能概括的,其间多数为政治军事威势所得,包括赏赐。但这些贝仅表示债权和荣誉,并不是钱。
    经过这样的解释,在本爻中,就不会简单地按现代义理解“得”了。应该理解为国际关系,理解为西伯与诸侯之间的政治关系和因之而确定的贡赋数额。这样理解,在九二爻爻辞里,就可以将“得”视为内涵丰富的单声独立动词,并以逗号将其分开。
    遐遗朋亡,就是遗遐亡朋的倒装句。遐,远。遗遐,没有顾及到远方的意思。不遗遐亡朋,不要忘记了远远近近的朋友的意思。
    【译文】九二,包容八荒,用以涉河(戡商)。为此目的,不要忘记远远近近的朋友。国际关系力奉厚道中和,重情薄赋。
    【原文】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本爻中,“无平不陂,无往不复”中的“无”、“不”,似为“勿”之义。陂,《说文》曰:“阪也”。就是山坡,与平地相对。“无平不陂”就是“勿平勿陂”、彼此等高之意。并用地理之平象意国际关系的等;“无往不复”就是“勿往勿覆”。往复,泛指战争之往来报复,春秋多报复性的战争,故有“春秋无义战”之说,乃古代野蛮战争之遗传;
    孚就是信。“勿恤其孚”,不要吝惜诚信;
    食,(有鉴于康殷对令、命的解释)甲金文上部为“亼(亽)(ji)”,象屋盖;下部为“皀(bi)”象装满食物的“豆(高脚盘)”。历来的文字学家都认为“亼(亽)”是豆之盖。但是,豆之字形,甲金文显示的都是平盖,非常明确,不是尖顶盖。全字象装满食物的豆供于屋内之形。象喻有身份人之食事或庙祭事务。我们不能完全以“食”之现代义来理解“食”字。可以理解为国家之富裕和祭祀之不绝。但并不能说“食”字是永远高踞于神坛之上的,当奴隶们都有在室内饮食的权利时,“食”字就降下神坛、慢慢变为民事了。
    福,从示从畐、畐亦声的形声兼象形象意字,是对祖宗的奠酒之祭(关于福字的训释,另见下文《泰.六五》中关于“祉”字之解释)。
    “于食有福”,有食有酒之祭。有国祚永续之意。
    【译文】九三,不争高下,不覆人国。艰难而为,长期坚持,不有灾祸。与人诚信,利己富国、利己传祀。
    【原文】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
    【原文】六四,歌兮舞兮,洋洋得意兮。与人富裕,我邻乐兮。诚信所之,彼此不戒兮。
    本段的关键句是“不富以其邻”。可以解释为“因为邻居恶毒,所以我不富裕”。但我认为是“不以邻国之财而富裕”之谓。商周时期的国际关系表现为贡赋关系,就是小国向大国、大国向伯、伯向天子纳赋。《左传.昭公十四年》:“及盟,子产争承。曰:‘昔天子班贡,轻重以列。列尊贡重,周之制也。卑而贡重,甸服也。郑伯,男也,而使之从公侯之贡……’”,所记载之赋税制度就是贡献制。这一制度相当久远。一篇《禹贡》就是大禹平息天下的记录。方法就是承认各个大小“山头”的有限王权,分天下为九州,赐土赐姓,承包赋税。根据田土的好坏,分九等贡赋。并规定了贡赋的物品、所走的路线等。在殷商,这一制度并没有变化,只是更加严密而已。《周易.剥.六五》曰:“贯鱼以宫人宠”,说的是对诸侯征税,要像宠幸嫔妃一样鱼贯有序、不专门征某一诸侯的意思。也能证明商周时代的赋税制度是贡赋制。这样,“不富以其邻”,就应该理解为“不以邻国之财而富”了。
    不戒,不戒备。“不戒以孚”,因诚信而互不戒备、绝对信任之意。
    【原文】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
    帝乙,商纣王之父。归妹,嫁女儿。帝乙归妹,是说帝乙嫁商王族之女与文王。《诗.大雅.大明》记载此事。周文王以盛大的典礼迎接王女,岐下人民为此而兴高采烈。《诗》曰:“文王嘉止,大邦有子。大邦有子,伣天之妹。文定厥祥,亲迎于渭。造舟为梁,不显其光。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于周于京”。文王在这里是将这一历史事件作为例子来应用的,说明国家富裕也可以达到震撼殷商的政治目的,并非一定要以军事威势才能达到。而且国家富裕乃是无上的祚国之物。
    祉,《说文》:“福也。从示,止声。”甲骨文以“止在示前”成字,“示”是关键构件。
    先从“示”字说起。“示”中之“T”,康殷解释为祭祀之“桌石(《文字源流浅说》P572)”。“T”上之点为祭祀之物品。在春秋规范化为牛羊等牺牲,也不乏用人为牲之例。所以“T”侧之点为牺牲流下之汁液,如血之类。因此,“示”就是祭祀,就是“血食”。“福”为“示”与“畐(酒尊)”相组的象形象意字,表示将酒浇洒在“桌石”上,为奠酒之祭,不那么血腥。
    再说“祉”,实乃“示形止亦声”的形声兼象形象意字。“止”之甲文为人足。止在示前,表示神主牌位之前有人走动、祭奠之意,也表受祭者对子孙福佑的延续、“子孙万世享祭”之象。《诗.大雅.皇矣》:“既受帝祉,施于子孙”就是这个意思。“福”和“祉”都是祭祀之称,但“福”表专祭——奠酒之祭,“祉”则是泛指一切祭祀。
    在古代,只有有国者才有祭祀权。像今天那样家家户户设祖宗牌位的祭祀,是奴隶制已经灭亡、封建世家望族式微、老百姓都能攀附上名门族谱以后的事。国家灭亡,祭祀也灭亡。所以,福祉在这里专指国家之祭祀、国家之寿命。
    “以祉”,以“嫁妹于我”这件事作为宗庙祭祀之牺牲之意。
    【译文】六五,天下致富,丕显其光。八荒归心,以撼殷商。嫁妹于我,服软示良。以此祚国,上上吉祥。
    【原文】上六,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
    隍,护城壕。城,城墙。“城复于隍”,直接的意思是城墙倒到护城河里面去了。这里没有明指殷商,实际是指殷商的城墙倒到护城河里去了,表意殷商自我垮台之意。
    “勿用师”,是说殷商城墙之坍塌,不是用兵的结果,是自己塌垮的,象意殷商政权自己腐败倒台。
    告,当为梏之初文。《段注》:“梏告叠韵也(似为告梏双声)”。“自邑告命”,是指殷商自邑生乱的意思
    贞,鼎也,定也,不移也。吝,灾难、麻烦之谓。这里指殷商的麻烦。“贞吝”,等待殷商发生灾难之谓。
    【译文】上六,商之倾覆,非自武为。腐朽既久,其城自倾。自邑成乱,我待其灾。
    3.0《否》翻译
    3.1“卦辞”翻译
    【原文】《否》:否,否之非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
    否,除了上九爻爻辞而外,应该是否定之否。“否者,说事之不然也(《段注》)”,就是对原有事物的批判否定之意,可以理解为“革命”。
    贞,鼎也,定也,不移也。“君子贞”就是君子之定,当为西伯的既定方针之谓。君子,文王之自谓。
    【译文】《否》:否即否定,乃是革命。革命须认准对象。革命找错了对象,不利于我周王天下的既定方针,费大力气而得到小的回报。
    3.2“爻辞”翻译
    【原文】初六,拔茅,茹,以其汇,贞,吉亨。
    【译文】初六,拔茅整地,茹牛飤马,以聚国力。持之既久,至于吉祥。戡商之为,其如垦荒。蚕食以进,商酋可获。
    本爻辞与《泰.初九》爻辞基本相同,都是“拔茅,茹,以其汇”,所进行的事项是同一的,就是“拔茅整地,茹牛飤马,以聚国力”。对此,《泰.初九》接下来的文字为“征吉”。征者,行为之称,表示“按此行动,至于吉祥”之意。而《否.初六》则是“贞,吉亨”。贞者,鼎定不移之谓,则是对“拔茅整地,茹牛飤马,以聚国力”这一政策行为的“长期坚持,至于吉祥”之意。并非简单的重复。文王在《泰》《否》两篇的首段都提出“拔茅整地……”,显然非常重视这一政策,是将这个政策当成根本性质的戡商政策加以强调的。
    【原文】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
    包,《说文》:“象人褢妊,巳在中,象子未成形也”。包之小篆正象子在胞中之形。怀孕,当是包之原始义。但对于弱者之巳,则有包容、包围之象。当包容、包围义完全取代了包之怀孕义后,则另造“胞”字表怀孕义。根据文意,这里的包,当是包容、包围的意思,为单声独立词。
    承,《说文》曰:“奉也,收受也”,捧授义与收受义寓于一字。承,根据甲骨文、金文,李孝定《甲骨文集释》:“契文象两手捧一人之形,奉之义也”。根据本爻文意,“承”在这里主要表意人对人的捧奉、臣服行为,用以象意姬周对殷商的政治服从关系。“承”跟“包”一样,也是单声独立词。
    否亨,因否定某种行为而亨通顺利之谓。
    【译文】六二,包围斯(商纣),抑或臣服于斯,对于只想当诸侯的人来说是吉祥的。心存王霸事业的君子,反其道而行之,至于亨通。
    【原文】六三,包羞。
    包,通苞;羞,美食。“苞羞”,苞有美食之谓。文王在这里以“苞有美食”象喻国家强盛。
    《遘.九二》曰:“国家富裕如庖之有鱼,自然于国宾不利”;《遘.九四》曰:“国之弊败如庖之无食,祸从内起”,与这里的“包羞”遥相呼应,互相支持。
    【译文】六三,两策皆非。与其包围斯、臣服于斯,莫如开荒扩地,以求苞有美食。
    【原文】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
    命,甲骨文命、令同字。令,康殷认为:“亼(亽)(ji )概代表屋顶、伞盖,象坐在亼下(发号施令)的人形,用以表示施令之意。又加口作命。古文中令、命不甚分别(康殷《文字源流浅说》P31)”。
    “有命”即“有令”。有什么“命令”呢?我们说《周易》是逻辑文章,“有令”是初六、六二、六三等爻辞逻辑链上之用词。初六提出“拔茅整地、茹牛飤马,聚其国力”;六二批判了国内政治家对殷商的投降(承)和硬拼(包)倾向;六三再次强调开荒整地,增强国力。九四紧接六三行文,按照逻辑,这个“令”就是指前三爻所示之政策,是对前三爻所示政策的再次肯定。“有”则为语词,无义。
    无咎,则是不用怀疑的意思,也可以说是没有灾祸,词兼两义。
    畴,《说文》:“耕治之田也”。这里指整治田畴。
    离,甲骨文象用手网捕鸟之形。在《否.九四》,当为捕获义。“畴离祉”,耕田获祀之意。离之训获,实乃古文正反两义寓于一字的现象,如逆之为迎一样。
    祉,见《泰.九四》,“祉”之解释,乃国家祭祀永远传绎之意。
    这样一来,九四爻可翻译如下。
    【译文】九四,循此三策,不有灾祸。耕地获祀,传国不已。
    如果按生命力来解释“有命”,则表示具有积极的政治态度就没有灾祸的意思。在不附《翼》的《周易》中,关于保持生机的论述很多,例如《遘》篇的“以杞包瓜”,就是借杞树的生命力远远超过瓜的生命力,象喻姬周和殷商不同的政治生命力;《乾》篇以草木之初生,不让柔弱,象喻姬周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大过》篇以男人与女人不同的生育能力象喻不同的政治态度和因之而来的政治结果等。说“有命”就是有“生机”,似乎也说得过去。如果此说成立,九四爻则翻译如下。
    【译文】九四,涵养生机,不有灾祸。耕地获祀,传国不已。
    两个译文,我基本倾向于前者,也不排除后者。敬请各位朋友、专家指教,选择恰当的译文。
    【原文】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休,美好、高雅。《诗.周颂.丝衣》:“不吴(娱)不敖,胡考之休”;《诗.唐风.蟋蟀》:“好乐无荒,良士休休”;《诗.小雅.菁菁者莪》:“既见君子,我心则休”,均是美好高雅的意思。“休否”,美好高雅的“否定”、美好高雅的革命之意(但是“休否即是高雅的革命”,春秋语法是否如此,尚可置疑)。
    “其亡其亡”,第一个其字为语词,无义,或为“亡其亡”之指事代词。“亡其亡”则是亡其所亡的意思。就是有计划地接收从殷商来的逃亡者之意,这是商纣王与周文王都在使用的重要政策。
    “系于苞桑”,安排那些逃亡而来的人于田地上艺农植桑的意思。授民以田土,是春秋时代的一项行政制度。《周礼.地官.遂人》:“以岁时稽其人民,而授之田野,简其兵,教之稼穑”;对外来人民也授之土地。《周礼.地官.旅师》:“凡新甿之治皆听之,使无征役,以地之美恶为之等”。这些制度当是商周、特别是周文王政治制度的继承和延伸。
    【译文】九五,高妙的革命是亡商之亡,使艺农桑,乃我周(大人)之吉。
    【原文】上九,倾否,先否,后喜。
    否,这里当读为pi,应为痞的同音假借字,乃商纣之蔑称。“倾否”就是“倾痞”,推翻痞子、推翻商纣之谓。
    否,是不是商纣的隐称呢?结论是肯定的。在《周易》中,凡是涉及商纣之名的地方,都用了隐称代替。例如“东邻”、“东北”、“夷”、“虎”、“隼”、“雉”、“大首”、“离(chi)”“瓜”等等,实在是避不开的词,例如戡商,也以“含章”代之。至于《否.上九》之“否”,根据全篇文意,也可断定就是商纣的隐称。
    先否,这里有一个先秦文法在内。如果按现代汉语语法,“先否”似乎就是“先当痞子,后为君子”云云。先秦文法却不能这样理解,今举例说明之。
    《襄公二十七年》:“晋、楚争先。晋人曰:‘晋固为诸侯盟主,未有先晋者也。’楚人曰:‘子言晋、楚匹也,若晋常先,是楚弱也。且晋、楚狎主诸侯之盟也久矣!岂专在晋?’叔向谓赵孟曰:‘诸侯归晋之德只,非归其尸盟也。子务德,无争先!且诸侯盟,小国固必有尸盟者。楚为晋细,不亦可乎?’乃先楚人。书先晋,晋有信也。”是说诸侯会盟时,晋与楚争谁为盟主。结果晋国高姿态,让楚为盟主、当“老大”,就是文中所说的“先楚”。先楚必然后晋。后者,弱小之位、弱小之称也。《左传》虽然比《周易》晚出六、七百年,比起今天,就算与《周易》出书时间相近的了,文法也应该相近。以《左传》的这一文法类比《否.上九》之“先否”,如果“否”就是“痞”、是商纣之隐称的话,“先痞”显然就是让商纣为诸侯盟主、而姬周示弱于人的意思。
    喜,《说文》曰:“乐也。从壴,从口”。“后喜”,按《左传》“先楚”“后晋”的文例,当是抑制鼓乐之意。
    【译文】上九,欲倾商,先崇商。鼓歌之乐,其当抑制(后喜)。
    对于上九爻之“否”,我原先将其解释为麻烦。“先否”,先要承受得住“以杞包瓜”、“以势胜商”所必然具有的麻烦之谓,说戡商是漫长的历史过程,要先耐得麻烦,而后才有喜悦。不无牵强,请朋友们接受我的更正。
    4.0戡商成本评估
    《泰》《否》两篇就算翻译完了。这两篇文章不是否极泰来的哲学命题,而是戡商成本评估。现在总结一下,看文王在这里做了些什么评估。
    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收获,这是两篇文章的主题,文王称之为“小往大来”,所要表述的就是追求最小成本的戡商之意。它的具体内容是:
    1、《泰》《否》两篇的首爻都是“拔茅,茹,以其汇,征吉(或贞吉)”,显然“开荒垦地,茹牛飤马,以聚国力”,以势胜商,这是最小成本的戡商;
    2、调整与诸侯之间的关系,与他们共同富裕,相待以诚,“不戒以孚”,形成戡商统一战线,这是最小成本的戡商;
    3、高雅的戡商是“亡商之亡,使艺农桑”,使商纣成为无民之君,这是最小成本的戡商;
    4、欲倾商,必崇商,示弱于人;让商之城墙自己倾覆;将鼓乐之喜抑制在心,这也是最小成本的戡商;
    5、得不偿失的革命是将商纣营垒里面的一切人都当成敌人看待,这样的革命就是“大往小来”。在此理论基础上,提出“亡商之亡,使艺农桑”的分级革命理论,孤立酋首,这也是最小成本的戡商。
    5.0怎样理解《泰.彖》《否.彖》
    《泰.彖》中的中心用语是“天地交而万物通”,所以叫“天地交泰”;《否.彖》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叫住“否塞不通”。两者是相互对立的命题。
    但是,就《泰》《否》两卦的卦象而言,泰卦是“上坤下乾”,就是“上地下天”;否卦是“上乾下坤”,就是“上天下地”。
    “上地下天”是不符合自然实际的,却是“天地交泰”的善卦;“上天下地”正符合自然实际,却又是“否塞不通”的恶卦。何以如此?这正是问题的关键。
    《彖传》是春秋末战国初作品,它借解释《周易》而谈春秋时代的时事政治,是寄生于《周易》的、论述春秋时事政治的政论文章。《彖传》之行文规则都是以二重卦符号极其象意引出话头,撷取“卦”中之只言片语,断章取义,纵情发挥,阐述自己的政治主张。根本不是解释《周易》之作。
    《彖传》对二重卦的认识是,上卦代表朝廷,下卦代表民间,上尊下卑。上卦的中爻是天子之位,下卦的中爻是田地主之位。上卦之中和下卦之中代表着春秋时代(特别是春秋末年)主宰社会的两大阶级——天子公侯与新兴的田地主,就像鲁公与季氏的关系一样。天子与田地主的合应关系,主宰着社会之稳定。因此,《彖传》作者希望“二(田地主)之从五(天子公侯)”当如妻之从夫一样,谐和无间。当然这仅仅是一种愿望、一种主张。春秋政治,天子公侯与田地主之间的矛盾,是非常激烈的,甚至是你死我活的,例如“陈恒弑君壬于舒州”,季氏逼昭公于乾侯。《否.彖》所要表达的,正是对这种朝野不和、国将不国的政治局面的担心。所尊崇的政治局面则如《泰.彖》所表达的那样,君臣同心、朝野合一,国泰民安。
    但是,整个《周易.彖传》里面,也有少数几卦是将下卦视为尊卦、上卦视为卑卦的,例如《泰》《否》等就是这样。这里只是将“天尊地卑”变为“内尊外卑”而已,其实质是相同的。将下卦称为“内卦”,表示朝廷;上卦称为“外卦”,表示民间。
    乾,同时是天子、阳刚正气、君子的象征;坤,是人民、小人、阴险邪恶、委靡之气的象征
    只要明白了这些游戏规则,也就不难将《泰.彖》《否.彖》翻译出来了。
    【原文】《泰.彖》曰: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内阳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
    【译文】《泰.彖》说:所谓“大往小来,吉亨”,就是天地交感而万物茂发,君臣同心而国家兴旺。乾内,象君王光明;坤外,象人民和顺。君子在朝而人民在田,所以正气得以弘扬,邪气得以抑制,天下安平焉。
    【原文】《否.彖》曰:否之非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内阴而外阳,内柔而外刚,内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长而君子道消也。
    【译文】《否.彖》说:所谓“否之非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就是“天地不交,万物不生;朝野不和,国将不国”也。坤内乾外,就是朝纲不振,君弱臣强。小人在朝,君子远放,“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
    看了《泰.彖》和《否.彖》,是否与《周易》有半点相符呢?没有。又怎能说,《大传》是《周易》之正解、是《周易》的标准答案呢?正如前面所言,《彖传》仅仅是寄生于《周易》的论述春秋时事政治的政论文而已,它不是解释《周易》的作品。
    同时,无论是《周易》原文还是它们的《彖传》,都没有“否极泰来”的哲学思维。更不与筮占沾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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