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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何解?(3)


    学习礼仪也是同样的道理,最初或许只是蹩脚的人云亦云或亦步亦趋,甚至只是一种“限制”,而一旦我们领会到那本真的仁爱并娴熟于礼乐的世界之中时,我们才能真正的“立”起来,而我们的生活也才由此充分展现出它的丰富性来,“当种种礼仪行为被视为构成一天日常事物的诸多圆满的事件时,这些礼仪行为就是多种多样和多姿多彩的”。
    3.成于乐
    孔子有很好的音乐素养,既能演奏,如鼓琴、击磬、鼓瑟,又能歌咏,“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更为重要的是,孔子的正乐、乐教还体现着他自己独特的乐感、乐论。
    在《论语》中,《韶》与“郑声”是孔子树立的两个“典型”,而对二者所持态度之强烈反差凸现着孔子乐的取向。“人而不仁,如乐何”,孔子认为人若不仁,乐则不乐。因此,孔子强调乐不仅要“尽美”,还要“尽善”。由此,孔子对于尽善尽美的《韶》很是看重,并能沉醉其中以致“三月不知肉味”。孔子还认为乐应该体现出“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中正平和,而其“乐正”就是正淫乐以归于“雅乐”,正所谓:“乐者,通伦理者也。……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为什么孔子不止一次地指斥“郑声”?就是因为“郑声淫”而“乱雅乐”,所以孔子才深以为“恶”,并主张“放郑声”。
    在学乐方面,孔子可谓言传身教:
    孔子学鼓琴师襄子,十日不进。师襄子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已习其曲矣,未得其数也。”有间,曰:“已习其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志也。”有间,曰:“已习其志,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为人也。”有间,(曰)有所穆然深思焉,有所怡然高望而远志焉。曰:“丘得其为人,黯然而黑,几然而长,眼如望羊,如王四国,非文王其谁能为此也!”师襄子辟席再拜,曰:“师盖云文王操也。”(《史记·孔子世家》)
    从“习其曲”、“习其数”,到“得其志”、“得其为人”,孔子生动地诠释着一个好学的学子形象。这个例子还表明,只有“得其为人”,才算是真正的学有所“成”。这是“成于乐”的第一层意思。而且这里的“成于乐”之乐(音“岳”)还不是一种完结,毋宁说此时的“成”恰恰意味着一种崭新的开始,因为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的乐(音“洛”)起来,或者说是以之为乐。
    所以,我们还要充分注意到乐(音“岳”)与乐(音“洛”)在古代乃是相通的,正如《礼记·乐记》所说:“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前为乐(音“岳”),后为乐(音“洛”),皆是人情之展现。不过,孔子强调“乐”(音“洛”)要懂得节制,所谓“乐也者,节也”。否则,“乐骄乐,乐佚游,乐宴乐,损矣”。骄乐(音“洛”)指“侈肆而不知节”,宴乐(音“洛”)指“淫溺而狎小人”,皆不符合孔子“乐而不淫”、“乐节礼乐”的原则。
    能否“节乐”(音“洛”)关键还是一个能仁与否的问题,比如孔子就说“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就像只有仁者能好人、能恶人一样,也惟有仁者能好乐(音“岳”)、能好乐(音“洛”)。这就表明乐乃是奠基于仁之上的,“孔颜乐处”也能很好地证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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