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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和符号学(1)

“中国哲学”(CP)一词今日实际上用于表示有关中国古代哲学的一门现代学科;由现代中国哲学家和国外汉学家经由中国古代人文学和西方哲学的比较研究,创建于20世纪。这门学科现在已获得汉学界和哲学界的公认,成为目前学术界和教育界的一个职业领域。正象其它学科一样,中国哲学学科也建立了自己的学术制度,科研规划,技术性标准和学术活动目标。从职业角度看,有关CP的任何问题都可在其目前行之有效的学术框架内提出和解决。然而,CP最近在其职业领域之外也引起了学术思想界的广泛关注,其现代价值也开始从其自身学科框架和习常讨论范围以外的各种新角度加以重新考察。本文即为从包括解释学在内的符号学角度对CP学术思想价值和潜力重新进行评估的尝试。    
    今日CP学术大致由三个主要部份组成:本体形上学,生活哲学和伦理学。与其西方同类学术相比,CP的认识论的,科学的,以及美学的部份似乎较少引起普遍兴味。在CP中,主要的注意力更多朝向传统道家哲学和佛教哲学共同关注的本体形上学方面。CP包含的这一部份似乎更易与西方哲学进行交流﹐或更近似于西方哲学,然而实际上两种哲学传统在语义学--修辞学上的岐异性对于彼此之间的有效交流造成了很大困难。CP的第二个部份人生哲学同时与哲学和文学相关,虽然中国人生哲学作品的文学性远大于哲学性。这种文学性的中国人生哲学对那些不关心专业哲学问题的西方读者们反而产生了较多的影响。CP的第三部份伦理的确获得了西方伦理哲学家很大兴趣,因为从经验性和现实性角度看,中国伦理学经验的重要性一目了然,尽管其理论化程度不能与西方道德哲学相比。    
    CP绝不只是现代哲学内部的问题;它涉及到中国哲学原始话语的许多不同的方面,如所用语言的语义学组织,社会与学术制度,学者动机机制,读者的理解条件,文化的结构,政治和历史环境,以及学术在特定历史中的功能等等。严格来说,“中国哲学”还不是一个在现代学术环境内已然组织成熟的学科。中国思想史上“文史哲不分家”,中国较松散的学科分类法与西方较严格的分科传统不同。因此,西方哲学和中国哲学之间的比较研究首先应关注彼此构成性和功能性的异同分析,然后才能进而研究其它层面的比较研究问题。    
    1.中西比较哲学研究  
    纵观20世纪中国哲学的发展可以发现,多数中国哲学研究者和爱好者对西方哲学的兴趣都超过了对中国哲学的兴趣。如果用“中国哲学”指今日在中国存在的一切哲学研究,它所包含的内容将大大超出CP,如前所述,后者如今主要被定义为关于古代中国哲学的一门现代学科。无论在国内学术界,还是在西方的汉学界,还是在“中国研究”界,CP对于促进中国古代人文学的现代认知来说,都可以说在教育学上都是贡献卓著。过去20年来,出于不同的理由和动机,中西哲学界对CP的研究活动都大幅增加,而且也均与一门新学科---中西比较哲学发生了越来越密切的联系。在狭义上,CP的现代内容是参照西方哲学模型创建的。然而在广义上,随着中西比较文化研究的发展,CP的理论部份也参照西方的中西比较学术研究而不断加以调整。此外,近年来中西双方的CP研究都越来越广泛地参与了与其它学科间的学术交流活动。    
    总的来说,中西比较研究,包括哲学研究,也是建立在传统西方学术模式上的,特别是后者的科学性部份。这意味着此领域中的多数中国学者已经采纳了西方分析传统的方法来研究本身的文化遗产。在20世纪中国思想史上存在有两种不同的研究中国传统文化和学术的方向:语言-历史的方向(语史派)和哲学-形上学方向(玄学派)。前者不仅以中国古典领域本身为中心,而且按此来规定其方法论,因为中国传统考据学似乎与科学精神一致。这样,CP的方法论问题也不可避免地在其比较研究领域中面对双重方向性的对峙:科学和玄学之间,以及中国形上学和西方形上学之间。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也出现于西方的中国研究界。    
    于是,在狭义上中西比较哲学形成了一个背景相当复杂的特殊领域。与比较哲学有关的这个中国哲学特殊领域或学科是首先由20世纪头半叶新儒家哲学学派创建的。严格来说,我们不宜称其为真正的比较研究,因为所涉及的比较工作只是按照西方术语系统和学科系统对中国哲学材料的再组织和再编辑。更严肃的比较研究工作由稍后该派第二代哲学家进行。其典型特点在于将西方哲学学科模式和中国形上学-本体论材料在比较学框架内结合起来。当该派第三代哲学家和持有相同倾向者在西方﹑香港﹑台湾受到现代训练和参加海外哲学教学活动后,中西比较哲学进入了国际舞台,CP也开始进一步在西方环境内被重新评估和认定。另一方面,比较哲学研究仍然面对着双重对峙性压力:中西哲学方法之间,以及西方哲学方向和西方跨学科理论方向之间。就比较哲学晚近发展来说,这种对峙性造成的困难可以相对减缓,如果我们能按实际需要选择性地处理CP的内容的话;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只关心如何按照当前通行标准来促进我们的教育和学术规划的话。因为只要维持现行有效方法即可提供增加任何一种学术成就的可行途径。  
    如从科学的和理论求知的角度来考察CP,所面临的问题就要复杂多了,不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当代学者对传统中国哲学进行再解释的努力,均相当于按照西方学术框架来重新组织中国传统哲学史。这就是,按照西方学术模式将原始中国思想加以重新安排整理,以使重新组织过的中国哲学文字材料能够概略地起到类似于西方哲学的作用。我们先用牟宗三的哲学处理方式来说明一下。在其中西比较哲学研究中,他一面以康德的概念系统为参照,一面仍然坚持中国传统思维方式。(参见牟宗三1991,第115-117页) 例如,他试图把康德的和中国哲学的部份共同纳入一个三阶段的伦理学思维模式之中,他称之为理智的、形上学的和人本直观的阶段,并按此图式剖析宋代伦理哲学中类似的形上学思维。实际上,这样的对比研究只不过是相当于使一些相关中西哲学讨论同时出现在同一作品中,却未必能在二者之间建立真正的理论对话条件。他进而明确主张:“中西哲学交流应当建立在康德哲学的基础上。”(牟宗三1985,第xiv页) 按照他的意见,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的关系是倾向于和谐发展的。(同上) 这类著作表面上似乎象是在进行两种哲学体系之间的比较理论分析,而实际上只是将两种不同的论证性话语同时并置于同一本文内而已。又如陈荣捷在谈到宋代儒家哲学时也说过:“现在重要的是注意到他们将整个儒家体系置于一种形上学基础和理性的根基上”。(朱熹和吕祖谦1967,第xviii 页) 结果,宋代新儒学的发展似乎为现代学者按照西方哲学模式解释CP提供了一种可信的理由,虽然宋代形上学在逻辑上很难与西方形上学相互沟通。可以推测,通过阅读这模拟较哲学话语来理解双方,与只在各自哲学话语语境中阅读双方并无本质不同。  
    附加的西方哲学解释并未实质上增加对中国哲学话语的理解。这是因为具有科学常识的现代中国心智已有较高能力进行分析的和综合的思考来更清楚地重述和再现原始话语的结构和功能。然而,要点在于,这模拟较研究并不增加或丰富我们对古代中国哲学的理解和感受。如果我们感觉到某种形上学的吸引力,这可能由于我们接受了逻辑上本来就更有说服力的西方形上学模型,从而同时平行地读解两套哲学话语之故。    
    类似的情况是,一个世纪以来中国史学家依据现代科学常识重新整理﹑考订﹑解释了传统中国史学典籍。相对而言,中国史学家的成绩受到现代中外学者的普遍肯定,首先因为他们对学术对象采取批评的态度,努力以更为科学的方式探讨古代典籍和历史话语的真实性等问题,同时他们一般来说也不接受古代历史学术的意识形态立场。与此对照,新儒家哲学欣然继承传统中国儒家哲学的立场,对其欠缺充份的批判态度;甚至进而企图利用比较哲学方法来肯定和加强传统儒学的价值和思维模式。但是,由于中西哲学研究程序和思想表述方式十分不同,新儒家哲学企图把中西哲学文本并列合读的尝试,无论从逻辑论证上还是从情绪感染上,都难以实际加强彼此的读解效力。一方面,西方哲学逻辑并不需要任何来自中国古典形上学的支持,另一方面,中国哲学也并不需要来自西方哲学的认识论和美学性的支持。归根结底,两种哲学传统分属不同的学术制度系统。由于种种理由,现代中国学者或汉学家可以同时接受两套哲学话语,而比较哲学话语中所增加的只是相关的历史性信息量,而非任何一方论证力﹑感染力的强化。就中国哲学而言,其生命力本来在于保持其传统思想方式的特殊风格,因而涉及到语言的﹑逻辑的﹑社会的﹑政治的和历史的方方面面。也就是其“意义”涉及种种不同的语义学的和思想社会的层面;它只能在自己的传统文化环境中形成和发挥其精神感染作用和实现其伦理价值。    
    中西比较哲学研究基本上是现代科学发展的产物,体现了两种精神世界全面接触的结果;但二者的交流面对着三重困难:科学的,哲学的和精神的。这三方面对于我们评估CP(即现代社会和思想环境中的中国古典哲学研究)的意义都有关系。与传统中国学术今日所处的地位不同,西方人文学术传统与现代化世界基本上融协一致,在其古代、中世和现代之间维持着思想和学术的一脉相承性。而对于中国人文学术传统来说,今日在其传统和现代之间存在着一种近乎绝对的“认识论断裂”。因此我们需要一种特殊的解释学,而不是一种比较学的“短路”,来处置此认知性的裂隙所造成的沟通困难。作为与解释学密切相连的符号学,正是对此由不同文化模式造成的认识论断裂设法予以解决的一种努力。    
    2.中国的汉字语义学    
    中西学术分类系统在其心理模式﹑语言系统﹑文化传统方面的岐异性,导致各自学术性话语之间语义学组织的显著区别。从洛克到索绪尔所习知的事实是,在所指者、观念、意义和名称之间的稳定性联结,保证了所指和能指之间的语义常量。在意义和声音之间的这种内在性联系可以限制一个词的意素数量。中国文化的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其语言的和语义的组织上,这就是其“字中心”的一种书写系统。这样,在中文中,书写形式可以先于声音和意义形式。一个单一书写单位----汉字,可以对应若干或众多声音及相关的意义。此外,具有象形字根源的单字由于其基本笔划结构的稳定性而保持着一种视觉形象性常量。这样一种历经数千年延存下来的独立书写单位渐渐成为一种“记号”,它可在不同语境中和选定不同声音后(一个单字的全体可能声音,包括四声部份,组成一个字音集合,其中每一元素均为备选项),承载着不同的意义。一个书写汉字不是一个﹑而可能是多个观念或概念的代表。这种一个视觉记号对应于多个意义的结构显然不同于西方语言中声音---意义一一对应的模式。结果,一个汉字可用于以极其灵活和联想的方式来指称不同的对象和指示不同的意义。在此情况下,我们可以说同一书写记号有着不同的用法,但不能说一定概念单位或范畴呈现着一定意义或哲学范畴(如果此汉字属哲学类的话)的不同侧面。    
    例如,唐君毅在其研究中国哲学史时运用了“道”和“理”等范畴,企图以此对中国哲学史思想加以统一的刻画。但是这些哲学字词并非如其所说的那样包含着一个内在的范畴系列,而只不过是涉及同一单字词的不同用法。这些在思想史上与同一字词相关的不同意义----对象并非彼此处于一定的逻辑性关系中。单字词的历史意义演变中存在着字源学的灵活性。所谓中西哲学范畴比较研究将遇到同样的问题。一般来说,各种中国哲学概念既不存在于逻辑性等级系列中,也不存在于意义一致性关系中。实际上,我们很难追溯某一单字词的概念系谱。因此,当唐君毅企图将同一单字词、如“道”的不同意义解释为彼此处于逻辑性关系中时,他显然混淆了“道”字的种种实用学用法和其内涵的意义。按他的说法,“道”范畴似乎按不同的阶段发展着,分别表达着不同的意义,“如天命﹑德﹑心﹑性﹑礼﹑天道﹑地道﹑人道﹑道等之次第出现”(唐君毅1976,第1卷﹐第10页)。我们不妨说,他把道字当成了象“原则”、“真理”、“哲学”一类总称词。实际上,这类总称字词起着“代名词”作用,其具体所指因时因地而异,并可与任何概念系统按语用学方式配合使用。也就是说,道字几乎可以任意使用,只要其内涵意素集合可与语境中其它相关字词的意素集合形成某种“交集”即可。由一个书写记号所代表的概念之意义不只是包含在该记号之内,任何意义都是该记号和其语言的和文化的环境互动中形成的。其具体意义是单字词和其若干相关环境相互作用的最终结果。如果再考虑到汉字的意义结构本身的问题,情况还要复杂。按照现代语义学,应该区分意义的直指部份和涵指部份。可以说,中文的涵指系统比西方语言复杂得多,因为它具有高得多的﹑灵活得多的可结合性。在一具体语境等级系列中的一个汉字的总体意义,既可多重地又可异质性地加以规定,因而包含着种种直指成份和涵指成份的灵活的组合。这就是说,一个汉字在其单一的或复合的语境中被固定后,该字词所表示的意思可能不是单一的或明确的,而是呈现一个由不同意素组成的意义等级结构,这些意素成份在此意指过程中各有不同的作用。当我们在讨论哲学问题时说中文语义学具有较丰富的涵指性潜力时,是强调一个抽象概念是由一个单字词在一具体语境中显示出来的,这里可能也同时存在其它涵指意义,其作用可表现在情绪的,意志的,修辞学的,以及其它的层次上。  
    由一个单一记号所表示和所引起的一切意义全体可以同时发挥各自的意指作用,虽然彼此的意义效果并不相同。一位合格的读者可以通过长期读书实际积累吸收某一单字词的,或含有此单字词的句子的,一切相关意义综合体的能力。与西方逻辑中心的概念组织不同,中国哲学词语除逻辑性成份外还包含许多其它类型的语义成份。如果应用西方逻辑方向的分类系统来解释中国哲学概念,有关概念整体意义中的非逻辑性方面就会容易----几乎不可避免地----被忽略或被排除。如果我们遵照这样一种逻辑化程序,我们肯定可以获得更明确规定的概念组织,但同时也会失去许多相关的重要意义成份。重要的是,在中国传统的哲学思维中,一切意义成份在种种可变的语义作用网内共同地发挥作用。    
    现代中国哲学家企图重新组织和重新表述中国传统哲学话语,使其在现代学术和社会交流中发挥有效的作用。其结果却首先使那些具复合语义机制的古典本文系列脱离了其原初历史文化环境。上述脱离程序大致出现在两个方面:意指层和语境(环境)层。在中国哲学话语中有若干意指机制,包括语言的,概念的,学科的和文化的。最后一种意义机制在形成中国哲学意义效果时绝对不是不重要的。现代比较哲学学者在进行解释活动时会说,他们不会忽略其它的语义层次和相关文化环境。对这些合格的比较学者而言,他们的学术活动相当于创造一双重阅读程序。一方面,他们形成了一个不同本文间一次性实现的比较阅读过程。另一方面,他们隐含地按照中西学术和文化代码对所比较的本文应用平行的阅读策略。这种所谓比较研究本质上只是把两套不同的学术规则及其运用结果加以并陈而已。他们合格于分别读解两套本文,但不等于必然合格于有能力在二者之间建立合理的解释学联系。或者说,他们只不过是习惯于在同一心理过程中对不同的本文系统维持上述平行的读解实践。但是,在此单一心理的﹑而双重逻辑的读解过程中,并未在中国历史话语和西方现代话语之间建立有效的理论性对话渠道。因为,两套思维系统并未在理论的层次上彼此支持或建立有效的理性的联系,特别是在与修辞学和语用学成份有关的部份之间,因为后者更紧密地根植于各自的历史﹑文化﹑学术环境。    
    在我先前一篇关于中文语义学字中心论的文章中,我曾说明现代中文如何通过系统地将单字词概念变为双字词概念而成功地吸纳了西方科学概念系统。如果一个汉字A包含一个字典意素集(a,b,c,......),另一个汉字B包含另一个字典意素集(a’, b’, c’,....),作为二者意义交集的双字词C即由A和B结合而成,它会在C意素集中大幅度减少相关的意素数量。(参见李幼蒸1997(4),第127页) 在文化环境对意义进行限制之前,双字词概念系统已经系统地限制了和固定了中文的语义组织。中国现代早期思想现代化的过程也是从古代单字词概念系统向现代单字词概念系统的转换过程。一个单字词概念导致两套意素集的交集,因此最终意素集的意素数量可以合理地大幅度降低;其字典意义可获得更有效的限制和规定。于是双字词概念系统为现代中国人思维活动提供了更有效的词汇工具而并未因此改变中文原初书写基底-----基本汉字系统。这个汉字字汇基底今日仍可继续成为阅读传统本文的语义机制。  
    基于书写字系统的单字词概念系统,建立了以其多意素层字汇和多重意指方式为特征的特殊论证话语修辞学。除了逻辑意素层外,还有情绪意素﹑意志意素﹑美学意素等等层次,它们均同时凝聚于相关的同一单字词之上。包含着丰富意素系列的单字词可用于传达多重综合意素复合体;如果是在论证性话语中,即在以逻辑性意素层为中心的话语中,同时也包含其它有效的意素层,即在信息交流中同时传达着其它非论证性层次的意义流。因此,与西方哲学话语相比,古代中国哲学话语体现着较弱的推理逻辑,而传达着较丰富的情绪和意志性的语用学刺激力。即使在字典语义学层次上,中西哲学话语也是以非常不同的方式发挥各自的信息表达作用的。如果在其它语义层和文化意素层加入话语表达过程后,这一差别将更为复杂。结果,当中国传统哲学话语按照西方哲学话语中使用的较严格的逻辑标准加以再组织后,前者中的其它意义成份即会失去或减弱其原有的意义作用。在极端情况下,CP话语经以西方语义学机制和学科机制重组后就不免会大大失去其“本色”。    
    这一情况可以部份地解释为什么现代中国学者可以较适当地将西方理论性文字译为中文,而古代中国佛学家在其翻译印度佛经理论部份时远未成功。古代中国既少抽象性思维,也缺乏抽象性概念和字词。因此在寻求印度西方逻辑性表达和中国直观性表达之间建立语言对应关系时系统地出现了相互语义组织上沟通的内部困难。同理,中西哲学比较研究首先面临着类似的语言学和语义学问题。牟宗三和唐君毅对中西哲学两种学术语义系统也许均有相当把握,因而在其比较研究读解中不会失去对中国哲学意义细节的感受,以至足可同时领会原始中国哲学本文的修辞学媚力和西方哲学本文的推理逻辑。然而,他们在此比较研究中所完成的并非某种创造性的思想综合,而是,如前所述,两套不同逻辑的和修辞学的传统话语的同时直接陈示。这样的比较研究﹐当然也会为理解两种哲学的异同提供一定的技术性方便。此外,他们由于具有较高的国学素养所以能够直接玩味中国哲学伦理推理包含着的语用学力量。在企图对此中国伦理学推理方式给予西方逻辑支持时,他们也并未失去对中国话语推理修辞学成份的丰富感觉。两种伦理学表达方式的直接并陈也许可能使此混合的比较修辞学话语更为丰富,但很难因此文本并列运作而增加了比较学话语中的逻辑论证力和实践促动力。  
    比较严重的情况出现在那些对中国古典话语不够熟悉而主要是通过这类现代比较研究话语来理解中国古典理论的现代人。他们对于中国古代本文的知识已经是通过在先西方逻辑“过滤器”获得的,即已经采取了西方中心的思维框架。在这类读解中,中国本文成为传递准西方哲学观念的简化了的文字记号系统,并附加以若干中国修辞学色泽。此外,他们通过语义选择性的方式读解“异它”本文所得到的论证方面的教益,必然是低于西方本文的,因为后者在逻辑上具有显然的优越性。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以中国传统方式在中文或西方语言中读解中国哲学本文时,例如在将中国哲学文本翻译为西方语言的情况。此时,翻译中损失的意义不是由于译者对中文话语内容的掌握不够,精通两种语言的译者仍会受到两种语言内在的语义学组织的岐异性的障碍而不能达至满意的翻译。有趣的是注意到,对于那些合格的译者或原文地区的读者来说,在译文中理解任何一种被译文字的原初意义细节时并无困难,因为后者已相当于被译文字的一套临时建立的相应实用记号系统。然而,对于那些不熟悉被译文字的读者,译文就成为不充份的﹑甚至部份歪曲的信息载体。或者,更准确说,当所译文字属于中国哲学文本时,所涉及的形上学﹑本体论﹑伦理学话语含有复杂丰富的修辞学机制时,上述译文中的意义损耗就会十分显著。    
    如果这样,尽管存在着上述不合格的读解,如何实现中西哲学思想交流呢?似乎较充份的交流只能存在于专业人士团体内部,这些专业人员一方面满足了基本语言学要求,另一面也遵循该专业的先在的学科制度规范。在此领域内实现的读解有效性,必然是以通行学科规范为基准和方向的,而不是直接朝向中西思想学术关系本身的。毫无疑问,专业领域内的学术实践活动自必然也不断达成自身成绩,在常规范围内对于教育﹑科研﹑国际文化交流的种种方面不断积累着知识。但这并不是问题所在。我们的问题是,在此狭小的比较研究领域(包括汉学)人为的限制之外如何提高和扩大中西思想和哲学交流的深度和广度。后者只有在超越现有比较研究学科的实用主义框架后才能获得实质性进展。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