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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和合思想与自然生态的保护

现代科学证明,人与宇宙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人是在一定的生态环境中生存的,人与自然如果失去平衡,就会给人类的生存带来危机,带来灾难。反思中国传统文化,在儒学中不仅具有人与之间的和合、人与社会的和合,而且还具有人与自然的和合共处的思想。儒家的人与自然和合的思想具有极为丰富的自然生态保护意识,它对于今天保护自然生态平衡,维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天人和合是儒家关于生态意识的哲学基础> 
    儒家的和合思想有着十分丰富的内容。所谓和合,指宇宙中的事物是由不同因素、不同要素,甚至是异质的元素所构成的,这些不同的、异质的因素之间是处在相互联系的、相互作用之中的,并且构成一个和谐的、统一的整体;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和谐与合作推动着宇宙事物的发展。如果这些不同要素之的平衡、协调被破坏,那么必将影响事物的发展,甚至可能导致它的灭亡。在儒家看来,和合呈现出不同的形态,有中道和合、交泰和合、消息和合、既济和合、生克和合等。在天与人的关系中,儒家强调天人合一,这是构成儒家生态意识的哲学基础。 
    第一,天人合一观是儒家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最基本的思想。我们的祖先很早就在思想人与天、地的关系。“天”是什么?是有意志的人格神?还是一种自然现象?它与人、社会是什么关系?孔子创立了仁学,把人从天命神学中解放出来,建立了以人为本的哲学体系,从而也就摆脱了天命论的影响。儒家关于天的学说,其主导方面是把天作为自然现象来看待的。《左传·昭公三十二年》说:“天生有三辰,地有五行”,即认识到天是一种自然现象。三辰指日、月、星;五行指金、木、水、火、土。三辰和五行都是客观的物质形式。《国语·越语》说:“因阴阳之恒,顺天地之常,柔而不屈,疆而不刚”。孔子也把天当作自然来加以肯定,他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1)。战国时儒学的集大成者荀子进一步发挥天即自然的思想,他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就之以乱则凶”(2)。到了汉代,王充在《论衡》中把对天的认识,发展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他说:“天者,气也”(3)。还说:“实者天不在地中,日亦不随天隐,天平与地无异。然而日出上、日入下者,随天转运,视天若覆盆之状,故日上下然,似若出入地中矣”。“夫天之高下,犹人之察太山也,平正四方,中央高下皆同。今望天之四边若下者,非也,远也,非徒下若合矣”。“天日行一周,日行一度二千里,日昼行一千里,夜行一千里”(4)。吕坤说:“自然之谓天,阳亢必旱,久旱必阴,久阴必雨,久雨必晴,此之谓自然”(5)。总而言之,以上观点把“天”看成是一种自然现象。儒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人与自然生态平衡的理论。 
    天人合一是儒家哲学思想的基本理论之一。儒家认为:天和人是处在和谐的统一体中。因为人秉受天地之气而生。王充说:天由气构成,天地间的阴气与阳气媾合生成宇宙万物和人类,“犹夫妇合气,子自生也”(6)。吕坤也强调天地万物由气构成,他说:“天地万物只是一个气聚散,更无别个”(7)。人和自然皆由气构成,人只是自然的一部份,因而就要受天地规律的支配。《左传·成公十三年》:“民(民者,人也)受天地之中(中和之气)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则,以定命也”。“命”者,宇宙的必然法则。董仲舒认为:“人受命乎天也”,取天之仁德而具有仁爱之德(8)。清初思想家王夫之指出:“天无一日而息其命,人无一日而不受命于天,故曰凝命在受命”(9)。由此我们应该认识到,天人是合德的,“君子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合流”(10)。《周易·系辞传》亦指出:“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四时合其序,鬼神合其吉凶”。鬼神者指天地之间神秘莫测的变化规律。人的行为与天地变化的规律相符合时,就能趋吉避凶。清初的唯物主义哲学家戴震在《原善》中说:“人之神明出于心,纯懿中正,其明德与天地合矣”。由于人与天地万物是合德的,所以,孟子指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11),尽心、知性、知天就是合乎规律的。《中庸》作了进一步的论述:“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以后程颐解释说:“孟子曰:尽其心,知其性。心即性也,在天为命,在人为性,论其主为心,其实只是一个道理”。人与天地都有一种共同的本性。《吕氏春秋·情欲》篇也指出:“天地不能两,而况于人类乎。人之与天地同, 故古之治身与天下者,必法天地也”。由此,得出一结论,天地自然和人在本质上一个东西,人和万物是同一的。所以人的行为不能违背天地自然的规律,必须遵循天道规律,要法天地之则,才算是合符规律的。 
    由此可见,所谓天人合一包含着以下的内容:第一,天是一种自然现象,天地万物和人都是由气这种物质构成的,所不同的只是秉受的气有所的不同而已,人所秉受的是宇宙的精华之气;第二,自然和人都受宇宙法则的支配,天地万物受“道”的支配,人受“命”的支配,“道”和“命”都是一种必然之法则,即是说作为万物之灵的、具有能动性的人也不能随所欲;第三,由于人与天地合其德,所以,人就可以由尽心、知性、知天这三 
    个步骤来认识天人合一的规律,从而达到“穷天人之际”的目的,认识天人合一的目的是为了社会的致用。 
    第二,天人感应是儒家天人和合思想的一个方面。感者,交互作用;应者,由于交互作用的结果而作出的反应或回答。《国语·越语》说:“人事至矣,天不应也,王姑待之;天应至矣,人事未尽,王姑待之”。到了汉代,董仲舒大讲天人感应之说,他提出了“同类相动”的理论作为天人感应的理论依据。所谓“同类相动”是指某些自然对人体产生的某些反应。如“天将阴雨,人之病故为之先动,是阴相而起也。天将欲阴雨,又使人欲睡卧者,阴气也。有忧亦使人卧者,是阴相求也;有喜者,使人不欲卧者,是阳相索也。”(12)自然界的变化,如太阳的活动、月亮的盈虚、气候的变化、地磁场以及土壤的化学成分都必然会对人体产生影响。董仲舒把这种同类相动的现象推广到天人关系上去,他指出:“观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国家将有失道之败,乃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自非大亡道世者,天尽欲扶持而全安之。”(13)董仲舒强调,国家的统治者的政令、立法以及一切行为都必须要以天心之仁爱为准则,否则就要受到天的惩罚。人生活在世界中,人和自然万物必然是处在交互作用之中的,人依赖于自然而生存,人为了生存而运用自然和征服自然,而自然受到运用、改造之后它也要反作用于人类。当这种作用与反作用处在和谐状态时,自然生态保持着平衡状态。天与人总是处在这样的交互作用中的,所以,儒家的天人感应论虽然包含有迷信的成份,其中含有如果违背天道自然的规律之后,必然要受到恁罚的思想,在这些思想中含有科学思想的成份。从生态学的角度看,天人感应学说,是有其合理因素的,不可全盘否定。今天,我们应该批判其中的迷信成份,改选和发展其中的科学成份,用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将是十分有益的。 
    第三,与天地参的理论。儒家认为:人与天、地并列为三,即人与天、地处于平等的地位,人并不是驾凌于自然之上的统治者或控制者。《周易》的八卦是由代表天、地、人三才的爻画所构成的,上为天,中为人,下为地。人与天、地并列,它们之间遵循着共同的规律,即阴阳对待和变化的规律。《中庸》指出:“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因为天地之性与人之性有异亦有相同之处,它们都是秉受天地之气而生而成。朱熹认为,人和物有共同性的一面,他指出:“性者,人之所得于天之理也;生者,人之所得于天之气也。人物之生,莫不有是性,亦莫不有是气。然以气言之,知觉运动,人与物莫不异也”(14)。这一切说明,人并不是超自然的独立于自然之外存在怪物,而是与自然和谐同一的,人与自然界的相异处,它而只不过是自然界的灵物而已。 
    第四,物我同类论。宋代理学家张载提出“民胞物与”的理论,他说:“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15)。“民”者,人也。“与”,同类、朋友的意思。即是说,乾坤为父母,人在天地之中是最藐小的,天、地、人三者混然共同处在同一个宇宙中。他们是气的不同聚合形式,天地之性,就是人之性。所以,人类是我的同胞,万物是我的同类、朋友。同胞、朋友就应该去爱他、爱它,而不是残害它。 
    二、儒家关于保护自然生态的方法 
    儒家从人与自然和合的生态理论出发,提出了如何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种种思考,这些思考,即是在今天仍然有其价值。 
      第一,要把人与人之间相爱的思想推广到去爱物类。孟子提出“仁民爱物”的思想。民者,人也。仁者,爱人。要象爱人那样去爱物。孔子是很爱物类的,他“钓而不网,弋不射宿”(16)。孔子钓鱼时只用鱼竿,不用网;用箭射鸟时,不射归巢停宿的鸟。要爱我们周围环境中飞禽走兽,草木鱼虫等等。儒家提倡“成己成物”,孟子提出“推恩”的原则,即自己想要得爱,就要去爱别人,人类要想得到爱,就得去物类;想要使自己有所发展,也得别人有所发展;人类要有所发展,也得物类也有所发展。人类要推恩到物类中去,去爱物类。同时还要把爱物类的思想变成为“利物”的行动。《周易·乾卦·彖辞》主张,人类对待万物要象天地那样无私,“云行雨施,品物流行。乾道变化,各正性命”。天道施仁,使万物各按其自己的规律,生长发育,各受得其利。也要坤道那样,“厚德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使物都各自亨通发育。总之,要实践乾坤之德,使天下万物都各受其利,各自发育、生长,同时也为人类提供丰富的物质资料,满足人类生存的需要。所以,只有使万物各受其利,才能保持自然的生态平衡。 
    第三,发育万物。《中庸》说:“发育万物,峻极于天”。若你使万物发育生长,你的功德有天那么高。还说:“今夫山,一卷石之多,及其广大,草木生之,禽兽居之,宝藏兴焉。今夫水,一勺之多,及其不测,鼋鼍、蛟龙、鱼鳖生焉,货财殖焉”。这也就是合符天道的本质所在,孟子说:“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17)宇宙万物如果能得到培养,它必然会成长繁衍;如果它遭受到破坏,它必然会消亡。《中庸》还指出:天地万物各安其自己的地位,各按其自己的本性发育。孟子强调“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污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还说:“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衣帛也。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18)。孟子这里讲的是发展农业的事情,但其中包含着深刻的生态意识。为了发育万物,绝对不能破坏万物的成长,“山林非时不升斧斤,以成草木之长;川泽非时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不不卵,以成鸟兽之长。”(19)也即说,只要发育万物,不但能满足人类生存的需要,也可以保持自然界的生态平衡。 
    为了使万物能够得发育生长,必须要保护它生存的环境。荀子说:“川渊者,龙鱼之居也”,“山林者,鸟兽之居也。”(20)河流渊池是鱼类生长的地方,山林是鸟兽生长的地方。所以,“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21),“川渊深而鱼鳖归之”;“山林茂而禽兽归之”(20),“树成荫而众鸟息焉”(21)山水、川渊、风雨是维持万物生长发育的必要条件,有了这些条件才有可能绿树成荫,鸟兽成群,水族繁衍。孔子说:土地“深(掘)之,而得甘泉焉,树之,而五谷蕃焉,草木殖焉,禽兽育焉;生则立焉,死则入焉,多其功而不德。”(22)土地是生态系统中的最基本的要素,它当然包含山林水泽、植被、鸟兽鱼虫,它是万物生存的基础,也是人类生存的基础。相反,如果人类破坏了生态环境,不仅万物不能生长,人类也就无法生存。“川渊枯则鱼龙去之”,“山林险则鸟兽去之”(20);“土敝则草木不长”,“气衰则生物不遂”。(23)“气”指整个生态环境的各个要素的最佳组合状态。为了使万物得其生、得其养,必须使自然的各个要素保持着协调与平衡。 
    第四,要正确处理好“天人相分”与“天人合一”的辩证关系。《周易》中阴阳互补原理是科学的原理。它告诉我们,宇宙中的万物都是处对立统一之中,任何事物都有利必有敝,敝有也包含着利。总是处在对立的互补之中的。“天人合一”和“天人相分”各有所利,亦各有所敝。“天人相分”的理论,提倡“制天命而用之”,战胜自然,征服自然。但是,在“制天命而用之”的时候,不要忘记了自然界中的“和生养成”的规律,所以,荀子强调指出:“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24)“和者, 天地之所生成也”, “德莫大于和。”(25)“和”指自然内部各种要素的和合,也包含人与自然之间的和合。要在利用自然和爱护自然之间找到一个中介点。要利用自然,就更应该爱护自然。只利用自然而不爱护自然,就会造成自然生态的不平衡。如果一味追求“制天命而用之”,必然造对自然的掠夺,最后是失掉生态的平衡;孟子曾经批评对自然的破坏,他指出:“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非无萌蘖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26)另一方面,也不能因强调天人合一,而不去在改造自然中获取成就。在这个过程中,唯一正确的方法是提倡“中庸之道”,不能过,也不能不及。使利和敝之间求得一种平衡,从对立中求得互补。荀子一方面主张“制天命而用之”,另一方面又强调对万物要“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以求得“用”和“养”的互补。他说:“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鳝孕别(别:谓生育)之时,网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其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代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童:山上无草木),而百姓有余材也。”(27)这里,荀子强调用和养的协调互补,才能达到生态的平衡。 
    人类的认识往往落后于实践,容易陷入某种片面和绝对,在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上更是如此。长期以来,以为自然的资源是无限的,是可以享用无穷的,特别是那种以所谓工具理性为主导的文化,用各种手段掠夺自然以满足自己的嗜欲,而不知道物极必反会导致严重的恶果。我国在五十年代,由于只认识到麻雀有耗费粮食的一面,而没认识到它在生态平衡中的意义,动员全民消灭麻雀,在旷野里,在森林中,企图用人工的办法来消灭麻雀,这种愚蠢的行动,幸好未能得逞,否则将使生态失去平衡。据报载,俄国的西北利亚曾经豺狼很多,于是发动大家消灭豺狼,结果使野兔大大的繁殖起来,其危害程度远远超过了豺狼的危害程度。人类往往在追求某个既定的目标时,陷入了一种绝对,忽视了它可能产生的危害。在科学不发达的古代,是难以避免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科学倡明的今天,人类行为应该更合理,更科学。按照阴阳互补的理论,来考虑我们行为,不要再作有损于生态环境的事来。 
    三、生态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由于人类对自然的错误态度和欲望的膨胀,自然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厄尔诺尼现象的频繁发生,雪线的升高,沙漠面积的不断扩大,大小河流污染、断流甚至干枯,太空垃圾、各种污染日益严重,物种迅速减少,全球温度升高,人类生育能力的下降等等,这些都是自然生态环境受到了破坏的结果,它严重地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保护自然,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成了全人类面临着的严重任务,其中重新确立人对自然的态度,建设生态道德更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为此,儒家的和合思想对于我们培育生态道德,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要有效地维护自然生态环境,首先必须要重新认识人在自然的地位以及自然在人类社会中的地位,重新认识人与自然、自然与人的关系,彻底改变的人类自我中心地位,彻底改变人类的对自然的错误价值导向。校正“人定胜天”认识中的错误倾向,从“天人相分”中,辩证地认识和确立“天人合一”,天人和谐,天人和合的价值取向,树立人类社会存在于自然中,自然亦存在于人类社会中的新型人天观。只有在校正了人类在宇宙自然环境中的位置之后,才谈得上爱护自然,“发育万物”的问题。应该把人类特有的“爱”施之於自然,应用“泛爱万物”“天人一体”的合学的观点来看待自然,对待自然。人类只有树立正确的生态伦理观,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热爱自然、保护自然、培育自然,优化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才是人类的福祉。 
    按照儒家的和合思想,人与自然是一个和谐的整体。为了保护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务必要改变人类对待自然的态度,要运用“仁民爱物”,“民胞物与”的态度对待自然,对待宇宙中的物类,即人类不仅要自己相爱,还要爱宇宙万物,把宇宙万物当作自己的朋友,不要残害宇宙万物。儒家的“仁民爱物”,“成己成物”的思想,就是人文生态与自然生态和合统一的思想,这是生态道德建设的一个根本性指导思想。这就要求人类树立“爱物成物”的道德意识,把人类的“爱心”推之爱宇宙万物,应该做到“人欲立而立物,人欲达而达物”,做到“人所不欲,勿施於物”,做到“人、物并育而不相害”。这里贯穿着“仁爱”的精神。孔子对万物是赋予“仁爱”之心的,“钓而不网,弋不射宿”是孔子热爱生物的生动表现。可见,不论是建设社会道德,还是建设自然生态道德,都要从培育人类的爱心开始。树立“仁爱”之心不仅是建设人文道德,而且也是生态道德的要求。只有树立“仁爱”的道德意识,才能协调人际关系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一个没有仁爱之心的人,对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自己周围的同事和自己的同胞都不爱,他怎么可能去宇宙万物呢?只有“爱人”才能利人,只有“爱物”才能利物成物。“仁爱”是人际关系和合的道德基础,也是人与宇宙和合的道德基础。“和合”不仅是人类社会的规律,同时也是自然界的规律。《中庸》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按照和合的规律对待自然,自然界的万物就能各得其位,各自按自己的规律发育、发展。这样就能“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宇宙间的一切事物之间,人与自然万物之间应是“并行并育”的关系。 
    生态道德建设应该是也必须是每一个公民的自觉行为,树立从自己作起的道德观念。虽然,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是全人类的事、是社会是国家的事,但是,我们每个人不是无事可作的。我们要正确认识自然生态在人类社会生存发展中的地位,爱护自然,爱护花草林木,飞禽走兽。要爱护我们周围的环境,不要乱扔纸屑、果皮、塑料,不要乱吐口啖,不要做一切有损生态环境的事情。爱护地球,爱护宇宙万物,就是爱护我们的生命,爱护我们的生存环境,爱护人类共同的家园。面对即将到来的21世纪,保护生态环境,克服全人类共同面临的生态危机,是全人类不得不关心的艰巨的任务。 
    生态道德建设的核心是要树立天人合一、泛爱万物、发育万物、成己成物的观念,并要用这样的观念来指导我们实践,这就要求:首先是要合理地、有节制地利用自然。开发自然、利用自然的财富要有个“度”。其次,爱护万物,发育万物,树立人与自然互利的天人观,建立和发展生态农业。这里说的“度”就是在开发利用与保护培育之间保持一种平衡,一是人类要节制自己的欲望,节约资源,减少浪费;二是要保护自然,培育万物,不使物种减少甚至消失。我们应该培育生态道德意识,并且把它运用到生产实践中去发展生态农业,发展生态农业是克服人类生活需求和保护自然生态的矛盾的中介物,也是人类需求与生态需求的和合体。天道施仁,地道施恩,人类和合,这就构成整个宇宙的生态和合,这是对生态道德建设的整体性思考。 
    从现实的情况看,为了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不仅要进行生态道德建设,还进行生态立法。通过生态道德的培养,使人们自觉地爱护自然、保护自然;通过生态立法,严厉惩罚偷猎和捕杀稀有的、频于绝灭物种者,通过道德的、法律的手段来保护生物种群和物种的繁衍,保护地球的整个生态系统,保护人类自身的生存,为人类建造一个美好的家园。
    作者:陈德述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