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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之《通志》


    《通志》,南宋郑樵撰,继《史记》之后的又一部大型纪传体通史。
    郑樵(1104-1162),字渔仲,兴化军莆田(今属福建)人。郑樵有志于“集天下之书为一书”,曾深居夹漈山读书著述三十年。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郑樵竭毕生精力,历尽艰难,终于撰成《通志》。
    《通志》共二百卷,包括帝纪十八卷、年谱四卷、略五十二 卷、世家三卷、载记八卷、列传一百一十五卷。体例多仿《史记》,但改表称谱,改书志称略,又取法《晋书》作载记。记事上起传说中的三皇,下迄于隋,惟有部分内容延伸至唐。该书的纪传部分多袭旧史,精华则在“二十略”:氏族、六书、七音、天文、地理、都邑、礼、谥、器服、乐、职官、选举、刑法、食货、艺文、校雠、图谱、金石、灾祥、昆虫草木。郑樵于其中多有创造,发前人所未发。二十略内容之广,门类之全,前所未有,郑樵自谓乃“总天下之大学术”,扩大了史学的研究范围。
    郑樵在《通志》中提出“会通”思想,反对“后代与前代之事不相因依”的断代史,主张史书要能贯通古今,揭示历代的相因变化。在史书撰述上,他还强调据事直书,反对曲笔及“妄学”《春秋》笔法。《通志》的体例和编纂方法,对后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清乾隆年间修有《续通志》和《清通志》。(郑任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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