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国学经典-国学大师-国学常识-中国传统文化网-汉学研究移动版

首页 > 传统文化 > 宗教哲学 >

卢梭的“公意”与形而上学自由观的奠基(5)

第一,如何在形而上学至上性的努力之中,以绝对普遍性的哲学欲求解释自由与人的活动之原初性与终极性问题,即如何构建自由的形而上学塔基的问题。  
    第二,纯粹性是维系至上性的核心问题,而任何纯粹性的理念求索,都无法避开经验性缠绕的问题。因此如果不能解决理性的纯粹性与经验性的关系,形而上学的生活根基将化为乌有。  
    第三,当康德以划界的方式完成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分野之后,如何解决人类知识和信仰之间的关联,就是如何在形而上学的层面上解决人的活动之一致性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人类的整体活动将在形而上学的框架中割裂,形而上学自身也将由此而坍塌。  
    康德认为,卢梭已经在人的“内在宇宙世界”规律的探寻中,给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基本路径。首先,康德充分肯定卢梭将自由理解为人的内在本性的理论。自由是人的自由,它内置于人的本性之中。人之自由不在于如何能够获得自由的行动,而在于如何获得支配活动的自由意愿。如卢梭所说,自由的本性在人的活动中以“意愿”的形式表现出来,“生而自由”是意愿的自由,“自由的枷锁”是自由意愿的枷锁。在人的意愿中,自由首先变现为欲望或欲求,所有的欲望都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对现实的不满,二是对未来的渴望。以欲望体现出来的自由吁求实际上表现为如何走出现实束缚的努力,而这正是启蒙的实质——所谓启蒙,在康德看来,不过是对任何“权威”的摆脱。问题在于,旧有形而上学从来都是把欲望的满足寄托于理论理性的努力,把权威的摆脱、束缚的解除理解为一个认识问题。在这样的前提下,自由不过是一个外在的、对象化的东西,获取自由也就不可能成为人之本性的欲求了。这种理论由于忽视了自由与人的本性的内在联系,因此也就不可能由此而搭建形而上学自由的根基,他们所向往和争取的自由,不过是有限的自由,在有限性的框架下,无法获得自由普遍性与永恒性的形而上学根基。康德认为,在这种有限自由的框架下,人们争取自由的努力如同步履蹒跚的孩童追逐远处的地平线一样,你每往前走一步,地平线就会后退一步。因此自由只能成为可望而不可及的彼岸世界。  
    那么,人类关于自由追求的目的,是要奉行满足功利要求的幸福主义主张,并且把这种主张视为人类的最终归宿吗?肯定不是。和卢梭一样,康德认为,任何仅限于满足现实功利要求的意志,都是经验性的和暂时性的,它不可避免地会在现实中发生彼此的冲突,而这种冲突的结局只有一个,就是消灭所有以功利为终极目的的行为意志。因此,真正构成自由形而上学基础的世界,不是现实的、物理的功利世界,而是永恒的、思想的伦理世界。卢梭将意愿归结为道德的思想,开辟了形而上学摆脱功利从而摆脱有限经验限制努力中所获得的科学路径,它使形而上学目的王国的伦理建树成为可能。  
    卢梭的贡献在于,他不仅把自由理解为人的本性所需,而且也在本性的彰显中,以“公意”的概念勾勒了自由更高层面的内容。康德认为,自由在经验性欲望的基础上的确遇到有限性的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自由要永远与不自由相伴。表现为欲望的自由不是一个无目的的任意,恰恰相反,在理性的另一个层面上,自由由原初的、无规范的、经验性的欲望而提升为一种意志,即自由意志。自由意志的最大特点是选择的意志自由。每个现实生活的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意愿,并由此构成行为的基本规则。自由由欲望而成为意志,使其在最终层面上形成形而上学的目的成为可能,因为,选择是关于行为方式和价值标准的选择,选择是经验的,同时又是理性的,能否去掉经验选择中的偶然性特殊性,使人类的基本选择在终极层面上回归于绝对的普遍性,就是形而上学在理论层面,同时也是在经验层面中的最高追求。  
    于是,问题又重新回到卢梭问题的视域中。卢梭关于自由意志最终将导致公众意愿一致性的思想,在康德那里得到进一步的演绎。人的行为总要服从人的意愿,而意愿的自由性又有可能使每个生命个体都有自己的主张以及主张下的各自行为。卢梭把引领各自行为的意愿称之为众意,并且认定这是个体差异存在的具体表现。康德则进一步指出,实际上在人的行为中,能够指导或引领行为的不是偶然性的意愿,而是在实践中形成的某些规则,这种个人的规则由于以个体性、差异性和经验性为特征,因此只能是准则。准则是每个生命个体行为方式的衡量尺度,而这种尺度之间的差异,还是来自意志自由的不同选择。卢梭所希冀的以共识为特征的“公意”在社会领域中真正实现的思想,在康德那里有了新的规定。康德和卢梭一样,认为能够支配社会行为的有效公意,是道德的而不是其他,因为只有在信仰领域中的意愿,才能够超越个体性和经验性,从而实现指导全部行为普适性原则的构建。但问题在于,不是所有形式上的公意都能够满足人的自由本性之欲求,事实上,现存的某些以公意形式出现的社会意愿,恰恰成为自由的枷锁。为卢梭所批判的文明,实际上也是对特例的公意形式的批判。于是,问题出现了,什么样的公意原则,才能够以自由之本性的无蔽状态,彰显出人的全部形而上学意愿?康德把这种与人性欲求吻合的公众意愿称为“法则”,并认为,只有以至善形式表现出来的内心的道德律,才是实践理性的唯一法则。  
    问题在于,如何将作为“众意”的准则归结为“公意”的法则,从而使整个人类在法则的共同引领下,在消解经验性个体差异、维系社会整体进步的过程中实现人类永久和平?和卢梭一样,康德在批判了当下幸福主义的功利主张之后,对引领个人行为的准则和引领人类行为的法则进行了分析。在康德看来,个人行为的准则当然来自个人的内在需求,它有可能满足个人的某些功利要求,但是,它却不是社会法则的基础。这不仅仅因为每个人的内在需求及其由此而确定的准则之间的差异,更因为在将个人准则扩大为普遍性的法则过程中,有可能由于经验的冲突而消灭准则自身。在这个意义上,需求的满足就是需要的毁灭,准则的奉行就是准则的湮没。以准则形式实现的某种需求,就是在准则毁灭的过程中丧失需求的过程。  
    摆脱准则的经验性缠绕而寻求具有普遍性、必然性的法则规定,是康德沿着卢梭所“发现”的“内在宇宙规律”而展开的科学形而上学的基本路径。在康德看来,卢梭最伟大的贡献在于他从人的本性角度上挖掘了自由存在的根基,为形而上学自由观的确立提供了极好的理论基础。当康德按照卢梭所提及的形而上学“知识和实践”两个任务来构建先验形而上学时,恰恰是以卢梭的本性自由理论为基本平台。康德认为,在以知识为目的的理论理性层面上,自由以潜在的或消极的形式存在着,它的显现能够体现理性的欲望,但亦可能导致理性的僭越。当理性在实践的层面展开时,自由则完全表现出积极的形式,它以意志为载体,以意志自由为基本表现形态,在意志的确立和选择中,完成了由经验而走出经验、由构建行为准则到构架行为法则的过程。自由在理论理性中的存在,使任何一种以获得普遍性知识为目的的理论理性都必须以经验的参与作为基本手段,而在实践理性中,自由又迫使理性不断挤掉理性中的经验性而保证理性的纯粹性。这样,在理性的实践层面上,自由消灭和消解了各种涵盖着差异性的准则,最终获得的是没有任何经验内容,因而能够构成普遍性原则的实践法则。只有在法则的形而上学角度上,才能使卢梭所希冀的公意得以实现。  
    卢梭认为,公意是一个知识的产物,遵守公意却是一个实践的过程。康德认为,卢梭将哲学理解为“知识的和实践的”,实际上已经为人类的活动做了一个科学的形而上学的铺垫,也为由此而展开的理性探究铺垫了一个科学的平台。在理性法庭中所展开的理性批判,康德以“划界”的方法澄清了旧有形而上学的一系列问题。而在理论理性鞭辟入里的拷问中,自由的问题成为一个链接理性的关键环节。康德完全同意卢梭把自由理解为人的内在本性的说法,但他进一步指出,自由在理论理性中扮演了双重角色,一方面以内在本性冲动的要求逾越了理论理性自身的界限,从而在诸如物自体、灵魂和上帝等形而上学的问题上,以二律背反的形式构造了全部的辩证幻相;另一方面又恰恰是在自由的冲动中,预示着理性有可能在理论理性的区域范围之外,摆脱理论理性的先验要求而寻觅深层次的形而上学领地。这样,由卢梭所给出的关于自由意志的理论,在康德那里便成为连接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从而连接人的认知行为和实践行为的“拱顶石”。自由的这种功能,不是来自外在的要求,而是来自内在本性的驱动。当理论理性在认知领域中无力解决和满足人类的形而上学要求时,以自由意志为前驱的实践理性,便在人的社会行为中,以信仰的形式创建了伦理向度的规范和要求。  
    由于卢梭通过“恢复人性真实观念”的努力,将哲学确立为“关于实践和知识”的理论,因此在实践的向度上,卢梭开启了一个关于哲学的全新解释。当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将“崇高”作为形而上学的最高追求时,真、善、美的概念第一次被植入哲学的殿堂,这意味着,伦理向度自由观的形而上学垦殖,获得了一个时代性的基础。作者:候小丰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