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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哲学视野下的深层科普理论研究(2)

当然,《基准》的出台之所以引发公众的系列争论,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关于对科学概念的理解、公民科学素质的判断、科学知识与科学素质的关系、科学素质与传统文化的关系等问题还存在相当大的争议。而这些深层的学理问题正是科技哲学视野下的科普所关注的,正如《要义》作者所言:“科技哲学研究科普并非关心它的一切细节,而是主要关心与科普有关的一些前提性和关键性的理论问题,以发挥其为科普扫除障碍、鸣锣开道的哲学性质的作用。”([3],页17)   
    《要义》针对科普理论研究中的深层学理问题进行了探讨,试举几例:   
    第一,公民科学素质的判断问题。基本科学素质所涉及的并非是单门单科的知识,而是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广泛性,不但没有学科界限,更没有文理界限。并且,基本科学素质反映的是一个相当长时间段内符合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最低要求,虽然名为“最低”,但并非容易达到。所以,不能认为《基准》所呈现的基本科学素质太低,或对一些文化程度较高的人没有意义。另外,科学素质不应当限于理解科学本身,也应当包括理解科技对社会的影响以及科技发展的社会条件。当前是大科学时代,存在着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全方位交叉,科学素质不纯粹是自然科学素质,还应当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的素质,如社会的结构与变迁、科学技术对社会的影响等。   
    第二,科学知识与科学素质的关系问题。科学知识是科学素质的基础性构成部分,二者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并且存在正相关,即科学知识的增长必然有利于科学素质的提高。但是,该书强调指出,科技知识与科学素质之间呈现一种“类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就是说,当一个人的科技知识达到一定量以后,科技知识的增加对其科学素质的提升作用呈现递减趋势。通俗来讲,就是在掌握科技知识较少的人群中,科技知识对其科学素质水准的影响较大;而在掌握科技知识较多的人群中,科技知识对其科学素质水准的影响较小。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就可以认识到,虽然科技知识在科学素质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基础地位,但科学知识对科学素质的作用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它并不能为科学素质提供价值原则,它所包含的科学方法、科学精神、科学思想是有限的。   
    第三,科学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关系问题。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是人类社会两类相并立的文化,要加深对科学文化的理解,需要弄清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关系。对于传统文化对科学文化的作用,作者认为,以儒学为例,那种认为儒学对中国的科学文化没有作用或作用微乎其微的观点是不符合实际的,而那种一厢情愿地夸大儒学文化的积极或消极作用的观点也是站不住脚的。   
    要厘清儒学等传统文化对科学文化的作用问题,需要实事求是地弄清其各个侧面和各种具体观点对科学文化所起作用的表现、性质和条件,而不是笼统地谈论。反过来,关于科学文化对传统文化的作用,作者认为,整个社会要实现现代化,其重要前提条件之一是传统文化的现代化。而传统文化现代化的核心任务之一,是传统文化与科学文化的融合,即传统文化的科学化。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并不像许多人认为的那样缺乏科学文化的成分,而是具有大量优秀的科学文化内涵,并且完全有可能继续从现代科学发展的时代精神那里汲取更多灵感,不断改造、丰富和完善自己。   
    三 对普及“科技与社会”认识的重视   
    在谈到“科技与社会”的普及问题上,《要义》作者特别引用了美国著名科学素养专家米勒(J. Miller)的观点:对“科学技术作用与社会的影响”的理解是公众科学素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3],页4)。   
    众所周知,科技与社会的关系相当复杂,科学不能脱离社会而单独存在,科学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是在它与社会互动的关系中得以展现的。本书认为,科技与社会是科学观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不能将科技与社会研究和STS混为一谈,它应当属于科技哲学中的科学观范畴。这一哲学属性的研究主题包含的主要内容有:科学技术与社会相互作用的研究;综合考虑各种社会因素对科技发展的作用,以及科学技术内部因素的作用,从总体上进行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律的研究。   
    在科技与社会互动关系的领域中,存在着大量亟待深入研究的前提性问题。对于这些问题,西方科学哲学、科学社会学和STS都涉及不深,问题的解决自然就归入了科技哲学中的“科技与社会”研究领域。这些前提性问题的探索,可以为当前一系列科学问题、科普问题提供深层的理论支撑。如,要寻找科学对社会消极作用的根源,就要研究科学技术的价值属性问题,即科学、技术是否负荷价值;在实现科学的社会功能的同时,还要注意对科学的负面社会功能的克服,要区分“有意之恶”和“无意之恶”;在讨论中国古代社會与科技关系的问题上,需要进一步澄清什么是科学,真理性是否是科学的唯一特征,理论系统性是否是科学必备的根本特征等。   
    本书还以默顿学派为例,探讨了20世纪的科学社会学对于科学的科学性、科学的自主性以及二者契合方面的研究。作者认为:“既不能把科技哲学的科学观研究蜕变为单纯的经验研究,以免使之囿于描述性说明而缺乏必要的深度,也不能脱离经验研究而使其陷于空洞无物、游谈无根的境地。”([3],页336)在这方面,默顿学派提出了一个很好的榜样,即将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紧密结合,通过经验研究先建立适用于特定范围的中层理论,然而以之为基础,逐步建立较为一般的概念框架,最后将各种具体理论汇聚,形成完整的理论系统。这些典型范例可以为科技政策的制订提供更为扎实的理论基础。   
    余 论   
    有必要指出,《要义》作者基于科技哲学视野下的科普理论研究,并非全然是书斋里的活动,多年来,马来平在科普理论研究、科普创作、科普志愿服务、科普宣传和青少年科技教育等领域有诸多实践。正如他在前言中所述:“所有的这些实践活动,对我的科普理论研究都起到了发现和提出问题、扩大视野、提供素材、开阔思路等作用。”([3],页4)显然,只有建立在充分实践基础上的理论研究,才有真正的意义和价值。   
    当然,科技哲学视野下的科普理论研究所涉及的范畴,远不止本书所述的这些。《要义》一书“拓荒者”的角色也注定其存在一些未能进一步深化的问题,如:我们明确了科学兼具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属性,认识到它作为直接生产力的社会价值,那么,该如何将这种社会价值提高到应有的高度,使其真正实现?我们对科学的价值负载如何进行合理的伦理反思?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离不开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合力推动,我们应该怎样使其合理融汇,使这种“科学人文”精神更好地确保实践的正确取向?自然科学的方法因其应用的限度,在人文、社会领域各学科当中属于从属地位,我们该如何确保这种从属地位不至偏废,走向合理的多元范式的融合与精神互动?等等。这些都是《要义》一书所启发的、有待我们继续思索的新的课题。作者:刘溪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