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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哲学的转型:变革与继承的统一(1)

冯契在《中国近代哲学的革命进程》这部名著中指出,中国近代的中心课题是“中国向何处去?”,即中国如何摆脱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悲惨境遇而获得民族独立、人民解放?这个时代的中心问题在政治思想领域表现为古今中西之争;时代的中心课题通过古今中西之争制约着中国近代哲学的发展,其重要表现是为了探索“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为了解决古今中西之争,中国近代哲学主要是围绕四个问题展开的:历史观、认识论、思维方式和逻辑方法论、理想社会和理想人格。本文下面就从这四个问题,来论证中国近代哲学是对中国传统哲学的变革和继承的统一,是在变革中继承,在继承中推进变革。
    要解决“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和古今中西之争,就必须认识人类历史和中国历史如何从过去演变到现在,又将如何向未来发展的规律性,于是历史观问题在中国近代就显得非常突出。
    近代对历史观的探讨,发端于道器之辩。宋明时期的理气(道器)之辩,首先是关于天道观问题的,其次关于历史观的问题。这个问题演变到近代,首先是历史观的问题,其次才是天道观或一般发展观的问题。中国近代哲学的转型是以进入进化论阶段为标志的,这是对此前的道器之辩的延续和突破。所谓延续,是指进化论发展了道器之辩中的传统变易史观;所谓突破,是指进化论摒弃了变易史观基于“器变道不变”传统的循环论、复古论因素。这样的突破和延续是一般中国近代哲学研究者所熟知的。值得指出的是,在中国传统哲学中也有着孕育这一突破的思想资源。从中国哲学史上,明清之际的王夫之以道器来阐发历史观是最为杰出的。他曾说:“无其器则无其道,人鲜能言之,而固其诚然者也。洪荒无揖让之道,唐虞无吊伐之道,汉唐无今日之道,则今日无他年之道者多矣。”(《周易外传·系辞上传第十二章》)认为道是依存于器的,因而没有超越器之上永恒不变的道。王夫之的著作在清末年间开始得以汇集刻印,获得比较广泛的流传。他的上述思想成了近代对进化论突破传统变易史观的“器变道不变”的思想土壤。这反映在谭嗣同历史观中是非常明显的。他引用了上述王夫之的话,并加以发挥道:“故道,用也;器,体也。体立而用行,器存而道不亡。……夫苟辨道之不离乎器,则天下之为器亦大矣。器即变,道安得不变?”(《思纬氤氲台短书·报贝元征》)显然,这样的观点是他走向进化论的跳板。就是说,进化论对变易史观的突破,在中国传统道器之辩的历史观中也是有着思想渊源的。
    另外,论述道器关系的传统经典是《周易》。《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易类·序》指出:“《易》之为书,推天道以明人事者也。”正是这样的论证方式,推导出了“天不变道亦不变”的观点。中国近代进化论推倒“天不变道亦不变”,从康有为到孙中山,无不是从天道(自然规律)推衍到人道(社会历史规律),以自然之天道的变易来推论社会之人道的变易;而这和“天不变道亦不变”所运用的,都是同样的《周易》的论证方式:推天道以明人事。事实上,中国近代进化论哲学的开创者康有为就说孔子作《易》是“深观天道以著人事,垂法后王”,他正是效法《周易》,描述了自然界各种事物的无穷无尽的变化,得出结论:“变者,天道也。”(《变则通通则久论》)由此推导出人道必须随之变易,“《春秋》发三世之义,有拨乱之世,有升平之世,有太平之世,道各不同”(《日本书目志·序》)。这表明进化论在突破道器之辩的 “天不变道亦不变”传统的同时,又承继了它的源自《周易》的论证方式。可以说,正是这一承继,使得进化论得以构造为涵盖天道人道普遍规律的世界观。
    同样是为了回答“中国向何处去”和古今中西之争,就需要把从西方学到的理论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并付之于实践。这就涉及到很重要的认识论问题,即知与行、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因此,认识论的知行观成为中国近代哲学讨论的中心问题之一。知行之辩是宋明时期哲学讨论的一个聚焦点。显然中国近代哲学的知行之辩是从传统的知行之辩演变出来的,但又具有近代的特点。
    传统的知行观虽然也有认识论的意义,但它以道德认知和道德践行为主题的。发展到宋明理学,把“知”区分为“德性之知”和“闻见之知”,前者指与善恶评价相联系的道德认知,后者指以外物为对象的事实认知;然而后者从属于前者,甚至为前者所排斥。以儒学为主导的传统知行观,其所谓的“知”,以德性之知为主要内涵;与此相应,“行”主要以展开于事亲、事君、修身、齐家之中的道德践履为内涵。简言之,传统知行观是以道德伦理为核心来建构的。与此不同,近代的知行观则确立了认识论的品格,表现出了近代意义。这从近代对“格物致知”的诠释中可以看得很清楚。“格物致知”是传统的知行观的命题,在儒家尤其是宋明理学那里,“格物致知”基本上是德性修养的一个环节。如胡适所说:“王阳明主张‘格物’只能在身心上做。即使宋学探求事事物物之理,也只是研究‘诚意’以‘正心’。”因而,他们“把自己局限于伦理与政治哲学之中”。[1]6近代中国以“格致”称呼西方近代科学,将其所谓的“即物穷理”诠释为探求自然界事物的规律,这使得“格致”有了认识论的意义。然而在以“格致”作为科学同义语流行于中国的相当一段时间内,传统的伦理学意义的“格致”与此并行不悖:“中国重道而轻艺,故其格致专以义理为重;西国重艺而轻道,故其格致偏于物理为多。”[2]372这种情形在戊戌维新期间起了变化。严复对“格物穷理”作了这样的阐发:“大抵学以穷理,常分三际。一曰考订,聚列同类事物而各著其实;二曰贯通,类异观同,道通为一……中西古学,其中穷理之家,其事或善或否,大致仅此两层。故所得公例,往往多误。于是近世格致家乃救之以第三层,谓之试验。试验愈周,理愈靠实矣。此其大要也。”[3]93谭嗣同说:“学亦不一,当以格致为真际。”[4]462他们认为真正的“格致”就是像近代科学那样去认识外在事物。这意味着以认识论意义的“格致”取代伦理学意义的“格致”。从中不难看到,中国近代知行观的认识论品格的确立,是以对近代科学的考察为基础的。西方近代哲学在科学的推动下,热衷于知识的起源、性质、对象,范围以及主体的认识能力、认识方法等问题的研究,由此发生了“认识论的转向”。中国近代知行观确立、认识论的确立与此都有相似之处。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