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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孝因丢失孝道文化老传统


    前不久把厨房、卫生间简单装修了一下。完工之日,请装修工人到楼下饭馆吃顿饭,闲聊时问道:你们老家的住房比城里宽裕多了吧?回答:是,村里家家都盖起两三层小楼,楼上楼下房间七八个,也都装修得跟城里一样。说着又叹口气:只是人少,村里只剩老人和孩子,青壮劳力都进城打工去了。
    我听了默然。不由得想起前不久报上的一条消息:江西鄱阳响水滩的盛兰花老妈妈替两儿一女看护着三个孙儿。一天中午仨孩子结伴到河里洗澡,同时溺水身亡!——白发人送黑发人已是人间悲剧,白发人送“黄发”人,更是悲剧中的悲剧!
    悲痛与自责让盛兰花的老伴过早离世,盛兰花自己也几乎发疯。更让她痛彻心脾的是,小儿子因此跟她断绝关系,并拒绝赡养母亲。
    幼小的生命夭折了,不要说父母亲人,任何一个人都会心生悲悯。孩子的父母因悲痛而产生怨恨,也是可以理解的。——然而这事能怨老人吗?在有些子女看来,父母生养自己,是在尽他们的人生义务。而当自己步入中年、忙于生计时,父母理当继续发挥余热,替自己看护好下一代。或许他们还理直气壮地说:我难道没寄钱回家吗?我外出打拼,不就是了让你们食有鱼肉、居有新屋吗?——这倒让我想起先哲的话来。
    
    孝养
    孔子说:有人认为孝就是“能养”,那么你同时也养狗养马;如果没有“敬”,赡养老人跟养狗养马又有何区别?孟子则有一个梦想:让天下的老人都能吃上肉、穿上帛衣、不再干重活(“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
    孟子举曾参祖孙三代为例,说曾参孝养父亲曾晳,顿顿有酒肉。吃完撤下时,还要问父亲:剩下的菜给谁吃?如果曾晳问:还有吗?一定说:还有。可是到曾参之子子曾元赡养曾参时,饭桌上虽然也有酒肉,可撤掉时不再问给谁。如果问:还有吗?就说:没有了。——其实是想留到下顿再端上来。孟子因此评价说,曾参侍奉曾晳,叫“养志”(让父母心情愉悦);而曾元对待曾参,只能叫“养口体”!
    今天我们不再读“圣贤书”,连同一些做人的基本道理也一并丢弃了。在一些年轻人心目中,“孝”的观念已十分淡漠了。他们从小受着父母的溺爱娇惯,养成一种错觉:享受父母的无偿服务是天经地义的。他们自然也不会设身处地想一想:父母劳碌大半生,体力衰减、精力损耗,也需要安养休息乃至别人的照料。他们在把没完没了的“义务”推给父母的同时,全然推卸了自己的义务:抚育儿女、反哺爹娘!
    想起四十几年前,孩子与父母分离的情况也曾大量存在:一种情况是父母去了“干校”,未成年的孩子留在城市成了流浪儿;更多的情况是肩膀稚嫩的中学生被强行驱离父母、“上山下乡”接受“再教育”。——不过这两种情况都是在高压之下进行的,个人没有选择的余地。
    相比之下,今天人们的迁徙、择业环境要宽松得多,没人强迫你必须选择抛家别子的就业方式。我见过不少进城务工者,尽管工作辛劳、条件艰苦,仍把孩子带在身边,亲自抚育监护,为其提供尽可能好的教育条件。对此,盛兰花老人的小儿子是否也该扪心自问,想想自己那份责任?
    当然,改革开放三十几年,中国经济突飞猛进,进城务工的农民为经济振兴提供了巨大的人口红利。然而“忠孝不能两全”,“大家”“小家”难以兼顾的现象,已成难以回避的社会问题,亟待在位者给予高度重视、拿出切实的解决方案。
    不见得家家都会发生盛兰花家的悲剧,然而数以千万计早离父母、幼失教诲、游离于秩序之外的孩子一旦长出唇髭、筋肉发达,社会将如何接纳他们,恐怕是个更加令人头疼的问题!——单单对罹患灾祸的个体施行救助,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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