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为官清廉做人节俭 穷到典当办丧事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3:11:41 北京晨报 赵炎 参加讨论
司马光砸缸(图源网络) 司马光砸缸的故事妇孺皆知,其实他长大后还砸了第二只缸,缸的名字叫社会,俗称“大染缸”。 公元1085年下半年,司马光在陈州短暂任职后回汴京,做了门下侍郎(相当于副宰相),不久即拜相。有位叫刘蒙的老朋友也从河北追到京城,向司马光求助万钱,说是父母无钱安葬,弟妹嫂侄需要抚恤。对此,他婉拒道:“我连亲属故旧都拿不出钱来帮助,哪来的钱给您啊!”刘蒙不信:“你太抠门儿了吧,做了40多年的官儿,如今又是宰执,连一万钱也拿不出,怎么可能?”说司马光“老抠儿”的,不止刘蒙一人。 晚年,司马光身体不太好,知交刘贤良准备花50万钱买一婢女来服侍他,司马光却说:“吾几十年来,食不敢常有肉,衣不敢有纯帛,多穿麻葛粗布,何敢以五十万市一婢乎?”刘贤良说:“何苦这般抠门儿?又不要你花钱。” 苏东坡写过一首诗:“君来坐树下,饱食携其余。归舍遗儿子,怀抱不可虚。”据说也是以司马光为原型。“携其余”,就是将剩饭剩菜“打包”。宋代有“既食而携其余”嗜好者,史料中唯司马光一人。苏东坡与司马光交情匪浅,以此戏谑其“老抠儿”,倒也有理有据。 司马光二十岁入仕,做了四十多年的官,且不说仁宗以降施行的高薪养廉制度,单说朝廷对司马光的赏赐,数量就颇为可观。如嘉祜八年三月,仁宗诏赐司马光金钱百余万,珍宝丝绸无数;元丰七年十二月,神宗降诏奖谕司马光,“赏与银、绢、衣和马”等等。哲宗即位后,垂帘的宣仁太后也没少给钱给物,他怎么会没钱? 司马光像(图源网络) 但司马光真没钱,史料中记载的几次赏赐,他都没要。仅有的一次,英宗将仁宗价值百余万的遗物颁赐群臣,司马光获得近千缗,他左手进右手出,将所得交给谏院作公使钱了。他在洛阳有职田三顷,老伴儿张氏去世时,因为没钱办丧事,养子司马康和亲戚都主张借些钱,把丧事办得排场一点。司马光不同意,说要节俭,别动不动就借贷。最后,他典当了这块地草草办了丧事。 当官这般节俭“抠门儿”,司马光想干吗?原来他在砸“缸”,宋代社会大染缸之属性,无非奢靡二字。而儒家的克己观和当时的官箴信仰,正是司马光砸第二只“缸”所用的“砖头”。所谓“弱水三千,取饮一瓢;广厦千间,夜卧六尺;良田万顷,日食三餐”,知足常乐。他的“老抠儿”,正体现了对财货及物质享受的淡泊。“惟廉则欲必寡,欲寡必公”。清廉是他的人生底色,“公、忠、仁、明”,皆由寡欲而生。 洛阳流传一句民谚,叫“王家钻天,司马入地”,说的是司马光在洛阳编书时,居所简陋,遂在家中挖了间地下室。而有个叫王拱辰的高官也住在洛阳,却拥有非常豪华的三层别墅。是朝廷没给司马光编修经费吗?不是,英宗曾有明确诏谕,由司马光管理书局,自择属官。可见朝廷是放权于他的,经费开支大概也是由他“一支笔”,但他克己奉公,不贪不占,不挪用公帑。古人云:“廉非为政之极,而为政必自廉始。” 司马光一生没有纳妾,妻子张氏是尚书张存的女儿,与其相濡以沫数十年而未生育,这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时代,是件大事儿。张夫人急得要死,偷偷给他纳了妾,他不要;他的岳家也将一位美貌丫环送他,他也不要。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朝野敬佩他的人比比皆是,陕西、洛阳一带人们都以他为榜样,学习他的克己品德。如果人们做了不好的事,就说:“司马君实莫非不知道吗?”连政敌王安石也对他赞誉有加,表示愿意与他做邻居。至此,第二只“缸”确乎被他砸碎了。 宋代以忠厚立国,凡罪罚悉从轻减,独于治赃吏最严。宋太祖开国后,多次申明:官吏贪赃同十恶、杀人罪一样,“遇赦不原”(遇到大赦也不予赦免)。陈襄在《州县提纲》中说,“明有三尺,一陷贪墨,终身不可洗濯。故可饥、可寒、可杀、可戮,独不可一毫妄取。”所以,宋代的官箴文化主流,总是竭力告诫官员不要贪污。罗大经在《鹤林玉露》中直陈“士大夫若爱一文,不值一文”“士大夫若清廉,便是七分人”,将个人名节与清廉合在了一起。 司马光的节俭,正是这种官箴信仰之延伸。因为克己而寡欲,因为寡欲而廉洁。从小处说,没有多余的钱,他大方不起来;从大处讲,他要以廉行仁,“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张载语),自然需要垂范官场士大夫节俭之风,必须砸“缸”。 如今说廉政,司马光砸的第二只“缸”,颇具史鉴价值。严于律己、率先垂范,砸碎社会负面之“大染缸”以正风气,用优良的政风带民风,树立正面的榜样,才能产生上行下效、熏蒸渐渍的积极影响。(赵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