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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彦寿】朱熹:凛然正气 敢作敢为


    朱熹:凛然正气 敢作敢为
    作者:方彦寿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孔子二五七零年岁次己亥十月初八日乙巳
              耶稣2019年10月4日
    朱熹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也是一位胸有凛然正气、敢作敢为的南宋官员。他在任浙东提举时,曾六次弹劾贪官台州知府唐仲友。面对大义和私情,朱熹选择了前者,体现了一位政治家和理学大师的凛然正气。
    “治吏以严”保护弱者
    《宋名臣言行录》是朱熹于乾道八年(1172年)在建阳编纂并刊刻的一部史书。其目的,是为了给当朝以及后世君臣治国理政提供有益的借鉴。朱熹对北宋大臣范仲淹的言行尤为赞赏。在书中,他高度赞扬了范仲淹“慨然有志于天下”的情怀,并着力向读者推荐了范仲淹惩治贪腐的故事。
    范仲淹(989年—1052年),字希文,苏州吴县人。北宋庆历三年(1043年)任参知政事时,上书主张建立严密的任官制度,而深忧各路监司等官吏“不才”,下决心整顿吏治。他查阅各路监司的簿册,凡遇“不才”姓名“一笔勾之”,按序予以撤换。枢密使富弼见此情景,试图劝阻他说:“‘丈’(对长辈的尊称)只是轻轻一笔,您可知道,这背后将是这些官吏一大家人的哭声!”范仲淹回答:“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耶?”意思是一家哭怎么比得上这一路民众的哭声!毫不留情地把这些贪官、庸官全部罢除。以“不才”官吏一家之“哭”,而换取一路百姓不“哭”,这是范氏任命官员、澄清吏治的主要标准,充分体现了范氏“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坦荡胸襟。
    后来,朱熹在从政中,发扬了范仲淹这种大刀阔斧的治吏作风。他认为,只有“治吏以严”“御吏以法”,才能保护善者弱者。对贪赃枉法者,他深恶痛绝。学生王过记曰:“先生一日说及受赃者,怒形于言。”(《语类》卷107)他说:“士人先要识个廉退之节。礼义廉耻,是谓四维。若寡廉鲜耻,虽能文要何用!”(《语类》卷106)
    亲贤臣,远小人,扶忠良,除奸佞,这是历代有为的政治家所竭力提倡的治国主张。朱熹对奸佞误国、贪腐害国的危害性有着深刻的认识。他希望有这么一位大贤君子,能“正其根本,使万目俱举,吾民得乐其生”(《语类》卷103)。这实际上是朱熹的夫子自道,他愿意努力去做这样一位大贤君子;所以,在朝时,他力劝君主正心诚意远离奸邪;在地方,则打击贪官污吏,反贪倡廉。在给弟子传授为宦之道时,他强调“当官廉谨”“事上以礼,接物以诚,临民以宽,御吏以法”(《答范伯崇》,《文集》卷39)。
    不徇私情以民为本
    针对时政的各种弊端,朱熹曾提出了一系列政治主张,如正君心、除奸佞、正吏治等。这些实际上是朱熹以“存天理、灭人欲”为核心的理学思想在为政之道的反映。
    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八月,朱熹生平首上封事,就对贪佞现象提出严厉批评。他认为,地方官是否贤良,是否清廉,直接关系到百姓的安危休戚;而欺压百姓的地方官之所以横行无忌,又与朝中佞臣密切相关。对此,朱熹提出只有“以正朝廷为先务”,此弊病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与此一脉相承的,则是他在各地从政时,大刀阔斧端正吏治。
    淳熙八年(1181年)十二月,朱熹应诏赴浙东救灾。他单车简从,调查民间的疾苦,弄清了浙东的灾害,实际上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是当地一批官员消极救灾,勾结豪绅侵吞救灾物资所致。朱熹十分震怒,他依法查办或上状弹劾了这些贪官污吏,特别是当时浙东最大的贪官唐仲友。
    唐氏是婺州城里有权有势的豪门大户。唐仲友的父亲、大哥、二哥都是进士出身,也都有一官半职。在朱熹来浙东之前,唐仲友任台州知府。而宰相王淮,也是婺州人,与唐仲友是姻亲戚友的关系。唐仲友在大旱灾之年,不但不赈灾救荒,反而违反税法,擅自将缴纳夏税的期限提前两个月,迫使台州的饥民大批流亡。
    对此,朱熹连续上了六道奏状予以弹劾,他不顾唐仲友与王淮有姻戚关系,更不因为王淮对自己有所谓“荐举”之恩而网开一面。此时,先贤范仲淹“一家哭何如一路哭”惩治腐败的故事激励着他:若唐仲友一家“不哭”,则浙东一路百姓就“哭”无宁日。他的这些举动,体现了儒者的胸襟,和理学大师以民为本的人文精神。
    阐明义理弘扬正气
    朱熹倡导公平公正,廉政勤政,传统儒学所提倡的“正气观”,也是其思想渊源之一。何谓“正气”?什么是正气观?
    朱熹认为,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
    其一,从“人”与“物”对比而言。天地万物包括人在内,都由“理”和“气”所构成,而只有人“以其受天地之正气,所以识道理,有知识”(《语类》卷4)。儒学先贤孟子提出人性本善,是为了解决人与动物、人性与兽性的根本区别;朱子在此说正气,则是强调世间万物包括动物在内虽同为天地所生,“而人独得天地之正气,故人为最灵”(《语类》卷98)。
    其二,从“人”与“人”的对比而言。由于每个人的先天气禀与后天的道德修养不同,免不了有正邪之分和正邪之争。“若以正胜邪,则须是做得十分工夫,方胜得他,然犹自恐怕胜他未尽在。正如人身正气稍不足,邪便得以干之矣。”(《语类》卷59)所谓“做得十分工夫”,指的就是要不断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并在这方面做足“工夫”,才能以正胜邪,正气压倒邪气。
    朱熹认为,正气就是孟子所说的“浩然之气”,是“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的为人气概,是“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义,吾何慊乎哉”!是“自家有道理,对着他没道理,何畏之有”(《语类》卷52)。正是凭着这股“何畏之有”的大无畏精神,和“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的气节,朱熹才能不畏权贵,倡导公平公正,廉政勤政。
    朱熹认为,在每个人身上,自然具备的,只能是“血气”,而不是正气。正气的来源与养成,靠的是道德修养,对“义理”的广泛吸收。血气与正气的区别在于,“义理附于其中,则为浩然之气。若不由义而发,则只是血气”。所以,“与天地为一”的“浩然之气”不可能凭空产生,它靠的是日常的“养成”,靠的是日积月累不间断地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的道德修养功夫,从而“讲明义理之归,闭塞私邪之路”。
    对朱熹的正气观,朱门后学文天祥用诗的语言作了一番描述:“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是气所磅礴,凛烈万古存。”(文天祥《正气歌》,《文山集》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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