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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顗的止观论


    智顗曾去北方,就学于慧旷,不久又回到南方,师从慧思。他声望渐高,受到宫廷道俗的崇敬,续高僧传说他“东西垂范,化通万里”,可以看出他在当时的影响之大。
    智顗的佛学,更多地出于北方禅学,就学环境又更多地属于南方义学,这就使之有条件对北方禅学和南方般若三论之学进行接种。因此,智顗在佛教史上的业绩在于他 先受北方禅学的教养,并迎合南北佛学的混合的趋势,循着慧思的道路,建立起一种新的禅学体系。这一体系尽管出于禅学的母体而保持着禅学的形式,但已离一般 的禅学而独立,成为足以与三论宗、早期禅宗并立的一种佛学体系。
    智顗所开创的天台宗,就其理论根源来说,它所宗奉的经典是法华经,而教义的重要依据更在于龙树的大智度论。
    法华经在南朝是极流行的经典,自晋、宋以来一直受到各派佛学的重视。
    三论一派的代表人物吉藏对这一经典也特别注意,曾著法华玄论、法华义疏、法华游意。
  
    大智度论由鸠摩罗什译出,它本身是般若经的解释。摄山一派和三论师所宗奉的中论即为大智度论理论部分的撮要。
  
    由此可知,天台宗教义的理论渊源,正是南方极流行的佛学,而且和三论之学一脉相通。但天台宗并不象南方的一般僧侣那样,依靠思辨来领悟教义。相反地,他 们也采取了北方禅法的步骤,即通过戒律的守持和禅观的修证,来求得证悟。这样,就天台宗教义的修证精神而言,又和北方的禅学相通。
  
    我们不难理解,大智度论之所以成为天台宗的要典,并不出于偶然。这部整整有一百卷的浩瀚的论著,不仅包含有与般若三论相一致的中观哲学, 而且在很大的程度上紧密地结合着禅法,而在较少的篇幅中还涉及戒律方面的说明。这样,这部论著对于南方般若三论之学和北方禅学的混合,恰好是现成的标本,而天台宗就在这里找到了它所需要的理论依据。
  
    以上我们考察了三论宗和天台宗的兴起以及它们在宗派源流和理论渊源上的联结关系。至于这两个宗派的教义,我们将以吉藏的二谛论和智顗的止观论作为代表来 分别论述,理由是:(一)吉藏的佛学虽博、著作虽多,但他曾明确提出:二谛论是通贯一切经论的锁鑰。他在二谛义中这样写道:“师云:此四论(中论、百论、 十二门论、大智度论)虽复名部不同,统其大归, 并为申乎二谛,显不二之道。……若解二谛,非但四论可明,亦众经皆了。”(大正藏卷四五,页七八)由此,他的二谛论可以视为三论宗思想的代表。
    (二)智顗的理论在天台宗教义中是有代表性的,从天台宗的发展来看,慧思的禅学已为他所摄取,灌顶虽对天台宗的教义有所发挥,但与慧思、智顗的立义“宗 归无二”,灌顶以下的智威、慧威、玄朗只是守成而已。在智顗学说中,止观论是最有代表性的,他曾明确提出:“若夫泥洹之法,入乃多途,论其急要,不出止观 二法。”(大正藏卷四六,页四六二)宋元照在修习止观坐禅法要的序中更指出:“台教宗部虽繁,要归不出止观,舍止观不足以明天台道,不足以议天台教。” (同上)由此,智顗的止观论可以视为天台宗思想的代表。
  
    (三)智顗止观论的僧侣主义天台宗和三论宗是同一个时代兴起的,二者在宗派源流和理论渊源上有相互交错之点;从吉藏二谛论和智顗止观论的对比中,更可看出二者在教义上的联结。
  
    这种联结大致可归结如下:
    一、大智度论谓:“诸佛有二种说法,先分别诸法,后说毕竟空”(大正藏卷二六,页二八),这是龙树一派“中道”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吉藏和智顗的教义都是以此为共同的理论根据和论证方法。但在“分别诸法”时, 他们所着重的对象是不同的:吉藏主要以二谛为对象,先分别三重二谛,后说最高真谛的“毕竟空”;智顗主要以名、色为对象,先分别各种名、色, 后说“真心”的“毕竟空”。
    二、吉藏的二谛论和智顗的止观论都是通过“观辨于心”,使主体的自我意识冥合于绝对的本体。但在“观辨于心”时,他们所采取的途径是不同的:吉藏保持着南方佛学和玄学合流的传统,着重在纵横交络的思辨;智顗则遵循着北方禅学的途径,着重在禅观的心证。
  
    三、吉藏的二谛论和智顗的止观论,作为自我意识哲学来说,都表现出颠来倒去的思辨循环。在智顗的止观论中,本体安置自己,成为“真心”或“心源”;本体 把自己跟自己对立起来,于是“心”有“真心”、“妄心”的对立;最后,本体自己跟自己结合,即通过“止观”复归于“心源”。
    由此可见,这两种教义的基本性格是一致的,在表现形式上则各有烦琐哲学的不同路径。
    现在我们就来考察智顗如何先分别名、色,后说“真心”的“毕竟空”。
    (1)由分别名色到“真心”的毕竟空智顗假立名、色的唯心主义观点比较集中地表现于法界次第观门一书。
  
    这本书的编纂形式很类似南朝极为流行的类书,而取禅数为之排比,其内容包括思辨哲学、通俗教义、名相辨析、禅法修证等等,因此,它具有佛教百科全书的性质。
    智顗显然是想在这一著作中钩画出他的整个学说体系的轮廓,有些条目的前后联结与逻辑结构颇能显示出他的苦心安排,但这一工作并未完成,原定为三百科, “始著六十科,为三卷”(别传),现在所看到的六十科不过是他原计划的很小一部分。尽管如此,这一为人们所忽略的未完成稿还是值得我们重视,其中关于名、 色的阐述,可说是他的止观学说的必不可缺的序论。止观论被后世天台宗人抬到至高无上的地位,而名色论却被止观论的神秘的说教所淹没,因此,我们必须重新按 照智顗著述所依循的途径,首先探讨他的名色论。
    智顗一开始就说明,为什么他“辨法界初门”要“先从名、色而始”。
    他写道:
  
    “当知名、色即是一切世间、出世间法之根本,能生一切法,普摄一切法,即是一切法。若诸大圣分别说一切法门,皆约名色而分别之, 无有一法出于名色。”(大正藏卷四六,页六六五)
  
    在这里,他先“约名色而分别之”,即把整个世界归结为两个最基本的范畴——“名”与“色”。接着,他对这两个范畴作了极为明白的界说:
    “心但有字,故曰名也,即是心及相应数法,虽有能缘之用,而无质碍可寻,既异于色,而有心意识及诸数法种种之别名,故谓之为‘名’ 也。”
    “有形质碍之法,谓之为色。是十入及一入少分,皆是质碍之法, 并无知觉之用,既异于心意识法,故称为色也。”(同上)
  
    所谓“名”就是“心”或”心意识”,“心”的“相应数法”当指“四心”,即受、想、行、识。“四心”的“能缘之用”便是:
  
    “领纳所缘名为受,受有六种,谓六触因缘生六受。”
  
    “能取所领之缘相名为想,想有六种,谓取所领六尘之相,为六想也。”
    “造作之心能趣于果名为行,行有六种,大品经中说为六思,思即是行。”
    “了别所缘之境名为识,识有六种,即是六识。”(同上)
    这样,所谓“能缘所用”即领纳、取相、思、了别的“知觉之用”。“色”的范畴与“名”正相对立,它异于心意识,而是“十入及一入少分”(“入”以涉入为 义,所谓“十入”即眼入、耳入、鼻入、舌入、身入、色入、声入、香入、味入、触入,“一入”即“意入”)。这十一入加上“法入”,名“十二入”。这样, “色”主要是指感官(根)与感官对象(尘)的联结,此点智顗在另一处更有明白的表述:
    “有形质碍之法名为色,色有十四种:所谓四大、五根、五尘,此之十四,并是色法也。”(同上)
  
    “四大”是地、水、火、风,五根是五种感官:眼、耳、鼻、舌、身,五尘是此五种感官的对象:色、声、香、味、触。“五根”“五尘”当由“四大”合成,如谓眼、耳、鼻、舌为“四大造色”。必须指出,这十四种色法都不是客观存在的物质,而是依存于“名”的。
  
    综上所述,“名”的范畴是明显的,即相当于我们所谓的意识;“色”的范畴就有点复杂了,从其不同于“名”的外部性质而言,好象类似于我们所谓的物质,但 从其外部与内部的结合而言,实相似于唯心主义的一个流派实在论的从感觉出发的“事实”或经验的因素,因为智顗所称的“色”并不意味着客观存在的物质。大体 说来,对于人的感觉,“名”为无形无质,“色”为有形有质;前者有“知觉之用”,后者无“知觉之用”;前者指意识现象本身,后者指感觉思维所构成的因素; 二者的关系是:一为“能”,一为“所”。在名、色关系的探讨中,智顗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命题:根、尘相对生识。
  
    他说:
  
    “根尘相对,则有识生。识依根尘,仍为能入(入以涉入为义), 根尘即是所入。”(大正藏卷四六,页六六五)
  
    “若根尘相对,即有识生,识以识别为义,识依于根,能识别于尘。”(大正藏卷四六,页六六六)
  
    这一命题指出,感官与感官对象的接触产生意识的识别作用,由此主体能识别感官所接触的对象。这里所谓的“识”指前五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 识),即感觉或知觉。智顗认为,这些“识”是不稳定的、瞬息即逝的。在它们的基础上,产生了第六识,即“意识”,“意识”连续相生,构成“意识界”,“意 识”的识别作用较感觉或知觉为高级而走进思维。智顗写道:
  
    “心对一切法,即有能知法之用,名之为意。意者,即心王也。”
    “五识生已即灭。意为意识,此意识续生。意识生时,即识法尘。若五识能生意识,即以前五识为根,后意识为意识。此意识灭,次识续生,是则前意识生后意识,如是亦脱传受根识之名,皆以能生为根,所生为识,今说所生之识为意识界也。”(大正藏卷四六,页六六六)
    在这里,智顗实际上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补充命题:从感觉出发,发生更高级的认识作用。
    如果不从他所论证的全部思维过程,不从出发点来看,而仅从片断的分段来看,这两个命题似乎是一种“新”的东西,然而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对他的“心”、“色”是否实存的问题作进一步的考察。
  
    智顗论“名”、“色”的本源时指出:
  
    “至论诸法,本原清净,绝名离相,尚非是一,何曾有二?”(同上,页六六五)
    这样说来,“名”、“色”并不是实在的,而只是一种虚幻的假象,就其本源来说,乃是绝对的空寂的本体,这个本体离名绝相、非一非二。思辨的路径是这样:为了辨诸法实相,所以先从假设的“名”、“色”二法开始,而“辨”到最后,“名”、“色”又复归于无有。他说:
    “若观生死苦果,非但我人众生等,十六知见空,如龟毛兔角,不可得。是中名色阴入界异法,一一分别,推析破坏,乃至微尘刹那,分分细检,皆悉空无所有,即名法空。……若摩诃衍中辨法空者,诸法如梦幻,本来自空,不以推析破坏故空也。”(大正藏卷四六,页六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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