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的原初含义之一是“道路”,道路又可以引申为行走的意思,所谓“道,行之而成”。道又有言说之意,并体现为真理。与之相联系,道的追寻内在地包含言和行、知和行的关系。无论是言说,抑或真理,都有如何具体落实和践行的问题。 道所内含的如上含义,同时也规定了理想人格的存在方式:人格的培养和发展过程,总是内在地指向知和行、言和行的统一。言行一致、知行统一,这是中国文化所反复强调的,这种观念同时也是“为道”的题中之义。 一、“形而上者谓之道”:中国文化传统的核心观念 | 从历史上看,不同的文化传统总是包含某蝼基本或核心的概念。以西方文化而言,其比较核心的概念首先表现为逻各斯(Iogos)。在谈西方文化时,如果追本溯源、从古希腊说起,我们常常会提到那个时代的核心概念,即逻各斯。同样,中国的文化传统也有其核心观念,后者在“道”那里得到具体体现。“道”的原始涵义涉及道路,从《诗经》中便不难看到这一点:“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所履,小人所视。”“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这里的“道”便指道路。道路作为人之所履,既可以通达四方,又坚实而有根基,道路所具有的这些特点,为其进一步提升、泛化为涵盖宇宙人生的一般原理提供了可能,而在中国文化的演进中,道确乎被逐渐赋予以上的普遍内涵。作为宇宙人生的普遍原理,道一方面被用以解释、说明世界上各种不同的现象,后者既包括天地万物,也涉及社会领域;另一方面又被视为存在的终极根据:千差万别的各种事物,其最终根源往往都被追溯到道。 在中国文化中,“道”具体又展开为“天道”和“人道”。天道更多地与自然、宇宙相联系,其涵义在中国古代最早的经典之一《周易》中已得到某种阐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这里的“形而上”,首先区别于我们在经验世界中所看到的千差万别的现象。相对于多样的现象,道作为形而上者体现了存在的统一性:以道为存在的终极原理,千差万别、无限多样的事物和现象扬弃了彼此的分离而呈现了内在的关联。 《周易》中关于道的另一重要观念是:“一阴一阳之谓道”。“一阴一阳之谓道”所涉及的,主要是世界的变迁、演化。作为现实的存在,世界不仅千差万别,而且处于流变过程之中,这种变化过程可以通过什么来把握?其中是否存在内在的法则?“一阴一阳之谓道”,可以看作是对以上问题的解释。这样,一方面,干差万别、无限多样的世界以道作为其根据和统一的本源,另一万血,世界的变化、发展又以道为其普遍的法则。换言之,道既被视为世界统一的本原,又被理解为世界发展的法则,在道的观念之下,整个世界不是杂乱无章、无序变迁,而是表现为一种有序的形态。 除天道之外,道还兼指人道。人道在宽泛意义上与人以及人的活动、人的社会组织等相关联,表现为社会活动、历史变迁中的一般原理,所谓“立人之道,日仁与义”,便从一个方面表现了这一点。人道意义上的“道”,首先涉及广义的社会理想、文化理想、政治理想、道德理想等等,它同时也被理解为体现于社会文化、政治、道德等各个方面的价值原则。“人道”意义上的“道”,同时表现为一种规范系统。规范有两重作用:从正面看,它告诉人们什么可以做、应当如何做,简言之,引导人们去做应该做之事;从反面说,它则告诉人们什么不可以做,亦即对人们的行为加以约束或限制。作为人道,“道”的涵义,往往具体体现在这种规范系统之上。道的以上涵义与道的原始涵义相互联系:如前所述,道的原始涵义之一是道路,道路总是通向某处,引申而言,“道”意味着将人引往某一方向或引导人们达到某一目标。道所蕴含的这种引导性内涵经过提升以后,进一步获得了规范意义。中国文化一再将礼、法与道联系起来:“礼者,人道之极也。”“法者,天下之至道也。”礼既表现为政治领域的体制,又展开为规范系统,礼之于人,犹如规矩之于方圆。规矩为方圆提供了准则,礼则为人的行为提供了普遍的规范。同样,法也对何者可为、何者不可为作出了具体规定,从而表现为一套规范系统,当然,相对于礼,法作为规范更具有强制性。对中国文化而言,礼与法尽管有不同特点,但都是道的体现,所谓“礼者,人道之极也”、“法者,天下之至道也”,便从不同方面肯定了这一点。 孟子曾指出:“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 这里的“道”同样包含价值原则、规范之意。规范的作用之一是提供评价行为的准则:行为如果合乎一定的规范,便被理解为正当的。反之,如果行为不合平原则或规范,则往往缺乏正当性,从而也难以得到人们的认可。按照中国文化的理解,道作为天道与人道的统一,既不同于特定的事物,也有别于具体的知识技能。作为把握世界的不同形态,“技”与“道”之分同时又涉及知识与智慧之别。如后面将进一步谈到的,与道相对的所谓“技”,涉及的是操作层面的经验性知识,知识总是指向一个个具体的对象,“道”则超越了经验之域而表现为形上的智慧,后者意味着走出知识的界限、达到对整个世界的理解。对中国文化而言,惟有与“道”为一,才能达到智慧之境。要而言之,“技进于道”既指超越界限、达到对真实世界的整体理解,又意味着从知识走向智慧。 |
二、“以道观之”:从整体上把握世界的整体性 | 如上所言,所谓“技进于道”,便同时指从知识性、技术性的了解提升到智慧层面的把握,而对世界的智慧层面的理解,则以认识世界的真实形态为指向。 孔子曾说:“吾道一以贯之。”这里的“道”,既表现为普遍的价值原则,又涉及对世界的认识,所谓“吾道一以贯之”,相应地既指所坚持的价值原则具有前后一致性,也表明对世界的理解包含普遍、确定的内容。孔子又说:“朝闻道,夕死可矣。”这里的“道”,同样具有观念的形态。从逻辑上看,“闻道”与言说相联系:“道”之可“闻”,以“道”之可言说为前提。事实上,除了道路之外,“道”的原始涵义还兼涉言说。《诗经》中即有如下 句子:“中苒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道”的言说义从本源的层面为“道”之可言说提供了历史前提,儒家关于道的理解,较多侧重于这一方面。就其内涵而言,“闻道”与“求道”、“得道”处于同一序列,意味着对真理的把握。不难看到,在此,“道”已具体化为对世界的真实认识。与“道”的真理形态相联系,中国文化往往区分“为学”与“为道”,在《老子》那里,便已可看到这一点“为学日益,为道日损。”“为学”是一个经验领域的求知过程,其对象主要限于现象世界的特定对象;“为道”则指向形而上的存在根据,其要旨在于把握世界的统一性原理与发展原理。在《老子》看来,经验领域中的“为学”,是一个知识不断积累(益)的过程,以世界的整体形态为对象的“为道”,则以解构已有的经验知识体系(损)为前提。在此,“为学”与“为道”的区分,具体表现为知识与智慧之分,而以智慧形态呈现的道,则同时表现为关于整个世界的真理。类似的思想也存在于庄子。 在《天下》篇中,庄子曾对他以前及同时代的各家各派的思想做了分析、评论。在他看来,不同的学派、不同的人物,往往各自注意到道的某一个方面,而未能全面地把握道,由此导致了“道术为天下裂”。这里的道术,即是作为整体的真理,而在诸子百家那里,它则被分裂成各种思想的片段。战国是百家争鸣的时代,诸子蜂起,各家各派各立己说,相互争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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