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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蒙古剧:中国第九个少数民族剧种


    阜新蒙古剧分布于辽宁省西部,这里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文化交融汇合之地,从而使蒙古剧文化显现出其独特的民族特点和地域特点。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阜新蒙古剧成为中国第九个少数民族剧种。20年前,中国戏曲志编委会认定阜新蒙古剧是中国新兴的少数民族剧种,将其写进了中国戏曲志。蒙古剧的出现,标志着蒙古族文化艺术的新发展。
    
    阜新蒙古剧形成的历史条件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古族人口占85%的佛寺乡,是阜新蒙古剧的发源地。1947—1949年,获得解放的佛寺村民间艺人编写和排演了《慰问军属》的短歌剧。把蒙古民歌“明月”曲调配用到了剧中,加上对白、对唱、扮演等形式搬上了舞台。此后,全县有许多蒙古族村纷纷组织民间蒙古剧队改编蒙古民歌排演蒙古剧。到1949年,全县农村的业余剧队发展到了4个。其中,佛寺乡秧歌队于1949年春节编演了《新明月》,从送郎参军演到夫妻思念对话及对唱,内容非常感人,这成为了阜新蒙古剧的胚胎。
    阜新蒙古剧的形成与发展
    1979年,党的民族文化政策得到重新落实,佛寺、大板、沙拉等乡相继恢复了民间蒙古剧队,蒙古剧又重新获得了新生。蒙古剧从此进入了复兴时期,剧中音乐也进入了发展阶段,不限于几十个曲子,在主旋律的基础上根据人物的性格和唱段的感情色彩,变化无穷。如《乌银其其格》《闹分家》等剧中用了20多支曲子增强了艺术感染力。
    1983一1984年,阜新蒙古剧发展到了鼎盛时期。剧中选用了好来宝、书曲、安代、民乐曲等,优美的民间音乐形成了一个独特的民歌联缀的戏剧音乐体类。语言上采用了蒙古族谚语、格言、成语、典故和歌谣等民间文学的词汇,形成了独特的语言风格。创作上不局限历史体裁和民歌故事体裁,同时还大胆尝试了新的反映现代农村改革的体裁。
    阜新蒙古剧艺术发展到今天,已趋于完善。乐队有文场和武场,以高音四胡、低音四胡、马头琴为主,配以捧笙木管、九音锣、横笛、二胡和提琴。有时也用三弦和烘托气氛的蟒号。武场有立鼓、大跋、大锣,配以小鼓、小铰节奏乐器有叮沙、木鱼,有时还用串铃。音乐发展上,50年代只限于一个曲调的重复;70年发展到了以一首长歌曲调为主题音乐,根据人物感情变化加进了其它各种音乐;80年代发展到了长歌联缀体型,即剧中选取用不同情绪,不同节奏的民歌的曲牌,同时引进好来宝、书曲、民乐等音乐。
    “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阜新蒙古剧之所以能够生存至今,是因为党和政府重视辽宁文化和内蒙古文化事业的发展,人民群众需要蒙古剧,热爱蒙古剧。同时通过阜新蒙古剧歌舞、声相表演,蒙古语得到熟练使用,激发了蒙古族干部群众学说母语的热情,可谓相得益彰。阜新蒙古剧历史与文化源远流长,如同一颗璀璨的明珠,以她独特的蒙古族风格,丰富了中国的文化艺术宝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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