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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不必要


    
    年轻时,好心的长辈劝告我:「不要做三种人,就是保人、媒人与调人。」首先,为人作保,后果堪虑,因为牵涉到的金钱往往数量庞大,可能造成倾家荡产。许多学生告诉我,说他们的父母就是为人作保而使自己的家庭陷入困境。其次,为什么不做媒人呢?因为男女结婚之后能够和睦相处吗?天下的悲剧不在好人与坏人的冲突,而在好人与好人的误会。谁说好人不会变成冤家的?一旦出现问题,媒人不是尴尬之至吗?
    然后,为什么不做调人呢?这一点很难说个道理出来,直到念了《庄子•齐物论》,才恍然大悟。庄子劝我们不要介入别人的争辩,因为那不但吃力不讨好,而且根本注定了徒劳无功。
    庄子说:「假设我同你辩论,你胜过我,我没法胜过你,那么你真的对吗?我真的错吗?或者,我胜过你,你没法胜过我,那么我真的对吗?你真的错吗?是一人对,一人错吗?还是两人都对,或两人都错呢?我与你是不能互相了解了。」由此可见,即使可以「服人之口」,却未必可以「服人之心」,更谈不上谁拥有绝对的真理了,因为在辩论中很可能根本没有真理可言。
    庄子接着说:「人都被偏见所遮蔽,那么我要请谁来裁判呢?请与你意见相同的人来裁判,既然与你的意见相同,怎么能够裁判?请与我意见相同的人来裁判,既然与我的意见相同,怎么能够裁判?请与你我意见都不相同的人来裁判,既然与你我的意见都不相同,怎么能够裁判?请与你我意见都相同的人来裁判,既然与你我的意见都相同,怎么能够裁判?如此看来,我与你与别人也都不能互相了解了,那么还要期待谁呢?」
    这一段话念起来有些绕口,但是思考却相当周延,它所强调的是:辩论双方不能「球员兼裁判」,但是即使找了任何一位「别人」,也不可能有超然的立场来担任客观的裁判。庄子所说的,固然是个事实,但是人间难免有许多争议,又该怎么办呢?现代人比较习惯采取「由相关的人来表决」,再以「多数决」的方式来作判断。这种方式也许可以用在公共事务上,但是却无助于化解各种观念上的争执。
    为什么不做调人?因为在两造之间调解时,很可能使自己显得乡愿。乡愿就是不分黑白的和事佬,只求息事宁人而希望双方「看我的面子」握手言和。这时所重视的不是谁更有道理,而是我这个调人「面子够不够」。孔子之所以讨厌乡愿,说他是「德之贼也」(伤害美德的人) ,就是担心这种风气将会混淆是非。
    不过,庄子身为道家,他反对调解辩论的理由,自然不一样。他最后说出了重点。
    庄子说:「辩论是非的声音是互相对立才形成的,要想化解这样的对立,就要以『自然的分际』来调和,顺应无穷的变化,然后可以安享天年。以自然的分际来调和,又是怎么回事?就是:是与不是一样,对与不对一样。是如果真的是,那么是与不是的差别就不需争辩了;对如果真的对,那么对与不对的差别也不需争辩了。忘掉生死,忘掉是非,让一切都止息于无穷,也长处于无穷。」
    在此,所谓「自然的分际」是指:与其在言词及观念上斤斤计较,不如观察及理解万物的变化。也许换个角度及立场,是与不是,对与不对,其实并无差别。若是从整体的眼光看待这一切,将可领悟超然的意趣。庄子喜欢提及「无竟」,亦即无穷无尽的领域,有如我们常说的「退一步,海阔天空」,甚至还可以跨出海与天,抵达无边无际的自在逍遥境界。
    听了庄子这番话之后,我不但不想做调人,连平常与人辩论的兴致都化解于无形了。(傅佩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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