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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愈《昌黎先生集》


    
    韩愈(768-824年),字退之,生于河南河阳(今河南孟县),祖籍昌黎郡(今河北昌黎县),世称韩昌黎,唐代文学家。韩愈为贞元八年(792年)进士,先后在汴州董晋、徐州张建,封两节度使幕府任职,后官至四门博士、监察御史。贞元十九年(803年),他上书论关中灾情,请求放宽徭役,被贬为阳山令,获赦后历任国子博士、河南令、职方员外郎、太子右庶子等。元和十二年(817年),韩愈随裴度一起,平定淮西藩镇吴元济的叛乱,升任刑部侍郎。元和十四年(819年),他上表谏阻宪宗迎佛骨,几乎死罪,被贬为潮州刺史。回朝后,他历任国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等官。长庆四年(824年),敬宗即位,十二月韩愈因病去世,著作有《昌黎先生集》。
    《昌黎先生集》,四十卷(文三十卷,诗赋十卷),另有《外集》十卷。韩愈的许多文章,充分反映了其政治思想、学术观点及文学主张。他排斥佛老,提倡儒家正统思想。《原道》、《论佛骨表》等文,指出佛教的发展损害了国家的经济利益,斥责佛老破坏了封建君臣关系。他把仁义道德,视作儒学的中心思想,以继承自尧舜至孟子的道统为己任,提出将治国平天下与个人道德修养联系在一起的一系列理论观点。这一理论,旨在维护封建社会秩序,但在当时,对于加强封建中央集权,打击藩镇割据,有一定积极作用。
    与其政治主张相适应,《原性》一文,从哲学角度提出了性三品说。韩愈继承并发展了孟子、荀子、扬雄乃至董仲舒等,关于人性的理论,把人性、人情分为三品,论析了性、情的联系,并以封建地主阶级的道德标准来评断善恶,以反对佛老的人性说。但是,韩愈在反对佛老,主要反对佛教的清净寂灭、神权迷信时,又相信天命鬼神,这就削弱了理论上的批判力。
    韩愈的文学主张,与其政治思想有密切关系。首先,他主张“文以载道”和文道合一。《答陈生书》、《送陈秀才彤序》、《题欧阳生哀辞后》等,反复申述了这一观点。他把儒道视为目的和内容,文只是手段和形式,主张文章以道为主,但也要言之有物。同时,韩愈也注意到作者的思想感情,与社会现实的关系。《送孟东野序》提出“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的创作观点,进一步突破了文以载道的局限,对于解释作家的创作动机和文学根源等问题,有一定实际意义。其次,韩愈在文体改革及创作风格等方面,也提出了一系列主张。针对当时推崇骈体文的风气,他指出学习古文应“非三代两汉之书不敢观”(《答李翊书》),强调全面吸收前人的成果。在重视继承散文传统的基础上,他还有革新和创造,坚持“惟陈言之务去”(《答李翊书》)的原则,提出“能者非他,能自树立,不因循者是也”(《答刘正夫书》)。在追求创新的同时,韩愈强调“奇”的风格,对当时及后世都发生过很大影响。
    韩愈的散文,除了集中反映政治思想和文学主张的论说文以外,记叙文占有很大比重。他写人物,继承《史记》历史散文的传统。如《张中丞传后叙》,夹叙夹议,人物形象饱满,主观感情充沛。又如《试大理评事王君墓志铭》,以生动的描写,突出了一个奇男子的形象。韩愈的抒情散文也很有成就,《祭十二郎文》一反传统祭文的固定格局,字字出于肺腑,被誉为祭文中的绝调。《与孟东野书》、《送李愿归盘谷序》、《送董邵南游河北序》等,也都是富有感染力的佳作。其他一些散文如《毛颖传》、《杂说》等,也各具特色,流传甚广。
    韩愈的诗,成就也很高。一部分诗表现出对现实的关切,抒发怀才不遇或遭受贬谪的激愤心情,如《归彭城》、《八月十五夜赠张功曹》等。诗中通过抒写亲身经历,反映了中唐时代一些重大历史事变,如《此日足可惜赠张籍》等。另外,他的写景诗更加优秀,常常描写形势险峻的奇景异物,代表作有《南山》、《陆浑山火》等。韩愈的诗,主要特点是“以文为诗”。诗中多记叙铺陈,并把议论引入其中,把古文谋篇、布局、结构的方法,运用到诗歌创作中。这是他提倡古文、反对骈文的主张,在诗歌领域的反映,对于纠正中唐以来柔弱浮荡的诗风有积极作用。但有些诗歌,因过多抽象议论,造成语言松散,损害了形象性和韵律美。韩愈的诗,在李、杜之后开创了一个重要流派,对宋诗的发展有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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