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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婚嫁


    
    洛阳婚姻礼仪沿袭《礼记》所定的“六礼”(问名、纳彩、纳吉、纳征、请期、迎亲)程序。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进步和文明的发展,一些礼仪逐渐废弃,但婚礼的基本程序一直沿袭至今。洛阳是十三朝古都,建都史达千年之久,是数千年的政治、文化和经济中心,所以以洛阳为中心的婚嫁习俗随社会的发展传到全国各地。洛阳的婚嫁习俗大致如下:
    (一)议婚
    在豫西洛阳,通常为男方家人找到媒人,让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向女方家介绍男方的基本条件和经济状况。女方家感到满意后,女方父母到男方“相家”,婚事大致同意后,媒人和双方家长要在男家设宴,宴席上男女两家郑重交换男女生辰八字庚贴后,举杯庆祝,永结姻亲,不可变异。
    (二)订婚
    即古代的纳吉和纳征。男家卜的吉兆后遣媒人至女家互换婚帖。首先交换“庚贴”,此外,男方还要给女方送聘礼,所赠聘礼洛阳俗称“四色礼”,多为女方所用衣物及点心食品等。女方赠笔墨、文具、折扇给男方,意盼婿成才。
    (三)成婚
    通常要经过下帖、过礼、送嫁装、迎娶等过程。
    下帖。又叫“送好”。就是双方到了结婚年龄后,男方要请人择个结婚吉日(俗称“好”),再将择定的吉日(好)写在“书上”,把吉日告诉给女方,让其准备婚嫁事宜。女方同意,便可接下聘书。洛阳人婚期常选择“黄道吉日”或农历的三、六、九日。
    过礼。结婚前半月或十日,男方须给女方送彩礼,礼品有衣料、鞋袜、套装、化妆品、首饰及肉类、点心、面食等。
    备嫁妆。准备嫁妆是女方在婚前的主要事项,历来都受到人们的重视。嫁妆的多少往往决定了新娘以后在夫家的地位。家庭经济条件好的女方,准备的嫁妆丰厚齐全,经济状况差的则由男方准备妥当后在结婚前抬往女家,结婚当日再作嫁妆抬回。也有男方出钱让女方购买等情况。
    送嫁妆。在婚礼前一天或迎娶当日举行,男方在抬嫁妆前先送上肉一方、米一盘,俗称“辞娘米、离娘肉”。待嫁妆抬到男家后,押妆人将钥匙交给新郎母亲。
    准备洞房。在结婚的头天晚上,男方家选定的女性给新娘铺床,并往床上撒放花生、栗子、白果、核桃、红枣等物,意为早生贵子、男女孩“花”着生。新人的被褥,男家须请儿女双全、夫妇俱在的妇女用红线缝制,被子数量均取偶数。当晚,要由男方近亲家的健康男孩儿睡在新床上,俗为“压床”,意为新娘快快生个胖小子。
    迎娶。迎娶的当日上午,新娘穿戴齐整后等待男方迎娶。新娘上轿时双脚不能着地,由新郎将新娘抱起放在轿中,娶亲队伍在乐队的伴奏下启程上路,娶亲来回不走同一路线。每逢轿至路口、大树、枯井、古庙处,都要燃放鞭炮以辟邪。
    轿至男家门口,男家人立即燃放鞭炮,新娘在迎客人的搀扶下,踏铺地红毡进入大门,男家人向新娘撒干草、彩纸和糖、花生、枣、铜钱、硬币等物,小孩们挣抢,以示热闹。然后举行仪式:一对儿新人一拜天地、二拜父母、三对拜,尔后,把新娘送入洞房。仪式必须在中午12时前举行,12时后则视为不吉利。
    闹房。按照风俗,在新婚的前三夜,全村老少,不轮辈份高低,都要聚到新媳妇房里闹洞房,以增加新婚气氛,俗说:“三天不论大小。”不过,当长辈的都比较规矩,只是看看笑笑,凑凑气氛,闹得最疯的主要是兄弟们和邻里的嫂子们。当新媳妇最愁最怕的就是闹洞房这一关,胆小体弱的往往心惊肉跳,提前几天就做心理准备。
    听房。就是“听房事”,夜静人散之后,新婚夫妇要吹灯安歇了。新婚之夜那种激动不安和兴奋羞涩的言谈举止,是最秘密、最刺激的。那些没结过婚的小兄弟们,总要约三五个人藏在房后窗户根下偷听动静。
    回门。婚后第二天是新媳妇父母瞧看闺女的日子,娘家人携带四色礼品到男家,男家设宴款待并回赠礼品。婚后第三日为新媳妇省亲回门日,这天上午,新郎陪同新娘回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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