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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易学要“闯入”少数民族文化研究?


    
    其一,无论是民族学、人类学、民俗学、神话学,还是符号学、结构主义、精神分析等等,对于少数民族文化研究来说,如果不充分关注其与中华民族固有的文化传统之间的关系,则这种研究很可能存在某种“先天缺陷”。因为这些学说、方法非中国文化固有,也非由研究中国固有民族文化而建立,其原理、方法固然值得借鉴,但用中国传统文化的术语来说,毕竟是“以西方文化之用,格中国文化之体”。然而体用一元,本不可分。比如鸟体有翅,有腾飞之用;马体四足,有奔跑之用。而以鸟眼观马,则“马无鸟用”。以中国文化为马,西方文化为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西方学者有“中国无哲学”、“中医是迷信”等等论断。因为西人的“哲学”、“科学”观念,是建立在自己文化之“体”上的“用”,从这个“用”的视角来审视中国文化之“体”,好比鸟眼观马,自然容易得出“马无鸟用”的结论。同样,在西学视野下去审视中国的少数民族文化,究竟能“看”到些什么?或看到的究竟是什么?是值得思考和商榷的。运用易学原理解读少数民族文化,是以中国文化之“用”,格自身文化之“体”的一次尝试,是对西学视野下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化研究的必要补充。
    其二,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文化与易文化关系密切,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如苗族、彝族等,本身就有深厚的易学传统和素养,并在一些文化层面上显示出了用易学理论构建其文化体系的明显痕迹。因此,以易学为视角去审视少数民族文化,是一个合理而可行的思路。
    其三,本系列的研究,一个重要特点是用文本自身的内在逻辑证明解读的正确性。换言之,解读的本身,是一个“逻辑自证”的过程。如同解方程或拼“七巧板”,解读正确与否,在解读的过程中将自然得到文本内容本身的证明。当然,要完全读懂本系列文章,需要一些最基础的易学“象数”知识。在解读过程中,笔者将尽可能做必要说明,以降低这一“门坎”。
    易学文化体系“三定律”
    关于中国易学文化的基本原理、方法,笔者总结为三个要点,或称为“三定律”,即“天人同易”、“观象系辞”、“神道设教”。这三点,也是本系列解读的总原理、总方法。
    天人同易
    “天人同易” 是指中华文化具有天文与人文共同遵循易学法则的基本特征。“天”指“天文”、“天道”,即天体运行的基本规律、法则,具体体现为古代的天文历法。“人”指“人文”,即人类创造的文化。“天道”与“人文”的相合,古人称之为“天人同度”。《春秋元命苞》中说:“天人同度,正法相受,天垂文象,人行其事,谓之教,教之为言‘效’也,上为下效,道之始也。”
    “天垂文象”,指“天文”;“人行其事”,指效法“天文”而制订的“人文”,包括历法、礼仪、制度和哲学思想等。“天人同度”,是从“天文”与“人文”相合的角度立论。如果站在“易”的立场来看,亦可称之为“天人同易”。因为古代“易”与“天文”、“历法”相通:“易”的卦爻之象,可以模拟天地日月的阴阳变化;“易”的数,则与天文、历法所体现周期规律相合。关于这一点,古今学者多有论述。如《易纬•通卦验》:“阴阳律历皆祖于《易》。” 《春秋纬书题辞》:“《易》者,气之节,含玉精,宣律历。上经象天,下经计历。”《乾凿度》:“天地烂明,日月星辰布设,八卦错序,律历调列,五纬顺轨。”今人黎子耀认为:“《易经》之作,摹仿历法”,“《易经》出自天文历法家之手,历法研究太阳、地球和月球三者的关系”。
    “天人同易”的原理,揭示了天文、人文、易象三者之间的关系,为我们解读少数民族文化现象提供了独特的视角和分析工具。
    观象系辞
    “观象系辞”,是指通过观易经卦、爻之象,从中总结、引申出人类文化的基本原理、思想和方法。
    前文提到,古代“易”与“天文”、“历法”相合——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易”的“象数”即是“天文”、“历法”的“结构模型”。这样,“观天之道”就与观“易”之“象”具有了相同的内涵和功能,而“观象系辞”也就因此成为“观天道而立人极”的重要体现,成为中国古代“人文”创造的基本方法和来源。
    《汉书•艺文志》中提出:乐、诗、礼、书、春秋“五者,盖五常之道,相须而备,而易为之原。” 笔者认为,正是在“观天道以立人极”的意义上,“易”才成为“六经”之“原”,成为中国古代文化的“活水源头”。
    用“观象系辞”的方法来创造“人文”哲理,最突出地体现在《易传》上。如《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 ”在《易传•象》的六十四条论述中,以“君子”论者五十三条;以“先王”论者七条;以“后”论者二条;以“大人”及“上”论者各一条。皆是通过“观象系辞”之法引导出“人文”之理,包括了帝王治国之道、普通士子的品德修养等诸多方面。
    神道设教
    “神道设教”,是中国易文化的另一个重要特征。这里所说的“神道”,本质上是指天道的规律、法则,所谓“阴阳不测之谓神”,“形而上者之谓道”。“设教”,即建立教化。两者合起来说,就是依据天道的规律、法则,建立人文教化。
    那么,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原本代表自然规律、法则的抽象意义上的“神”如何又成为具体的,具有神格的“鬼神”之神呢?答案就在易文化里面。
    古人认为,人性中有重死轻生,重远轻近,重神奇轻平凡的特点,讲身边的、活人的、平凡的道理,人们会觉得平淡无奇而不容易建立信仰。一个画家的画,生前不值钱,死后值大钱,是重死轻生;“远来的和尚会念经”,是重远轻近;禅宗大师马祖道一得道还乡,乡民得知他就是邻居“马簸箕”之子而一哄而散,马祖于是发出“得道不还乡,还乡道不香”之叹,这是重神奇而轻平凡。古人深知人性的这种弱点,于是借助易象贯通天、地、人三才,兼具抽象与具象两元的特点,将原本平凡、浅近的天道之理转化为神奇、幽远、甚至惊悚的故事,借以建立教化,劝人为善。
    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文化中的鬼神,包括一些少数民族神话中的鬼神,并非单纯民族学、神话学意义上的“图腾”,而是一种基于易学原理的文化再创造,与因为蒙昧和对自然力的恐惧而产生的原始崇拜是不同的。这一点,我们将在具体实例的分析中详细说明。
    以上,我们简要说明了“易学”的基本概念、原理、方法以及易学介入少数民族文化研究的理由。在今后的系列里,我们将陆续解读盘瓠、盘古神话以及与之相关的节庆、祭祀活动,如椎牛、椎猪、端午龙舟等;解读“蝴蝶妈妈”神话、葫芦神话、射日神话、洪水神话、傩公傩母神话;解读接龙、泡木树、略比裸(葬仪)等民俗、祭祀活动⋯⋯具体说明这些神话、民俗的形成原理、内涵及与易文化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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