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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崇真:道教—启迪智慧人生的学校(3)


    (八)返朴归真——修为之目标
    道教学道修道,其目的就是要通过自身的修行和修炼,使生命返复到始初的状态,道教称之为“返朴归真”。
    道教认为,人原初的本性是纯朴和纯真的,是近于“道”的本性的。所以人们常说儿童天真无邪。但由于随着年龄的增长,思虑欲念不断萌生,再加上社会环境的不同影响和情色财货的诱惑,不断的消耗掉人原有的生命元真,也蒙迷了原有的纯朴天性,若进一步嗜欲无止,将严重损害自己心性和生命健康,从此背道而弛。而学道修道,就是要使心性和生命返到纯朴纯真的状态。这里的“朴”就是指本真,引申为“道”的质朴状态,是指真常之道的本来体性。然而,要返朴必需要抱朴,《道德经》说:“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即要抱道守真,怡养生命的真元,使之不为物欲所诱惑,不为私心杂念所困扰。这里最重要的就是要尽量少一些私心和欲念。做人要淳厚,行事遵守公德,生活要俭朴,使本性漫漫返复到淳朴的状态,与道相合。而在生命修炼过程中,要在良好的心性根基上,把已耗散的生命元气通过修炼进行修复,使身体健康。进而通过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等内炼功夫,使生命回归到真道的状态,成仙得道。
    在返朴归真的修行道路上,诸多高真大德的践行曾为后世学道修道者作出了榜样。汉末魏伯阳真人,“挟怀朴素,不乐权荣”而专心修炼。葛洪真人不随世变,言则率实,杜绝嘲戏,终日默然,被邦人咸称为抱朴之士。并提出应“全大宗之朴,守真正之源”。晋代嵇康好道,亦以“贱物贵身,志在守朴,养素全真”为修行宗旨。今天,学道修道之士又何以不能进一步发扬守朴全真的教义,留一份淳朴之真于后世。
    (九)、持守规戒——修道之基础
    大凡成熟的宗教,都制定有严格的戒律。所谓戒律,即道教约束道士言行防止违反教规的警戒条文。其目的是为了教诫、劝诫教徒们止恶从善、舍妄归真。孙中山先生曾对宗教戒律给予过高度评价,他说:宗教戒律可以弥补国家法律之不足。
    道教十分重视戒律,特别强调“戒行精严”。认为戒律“是降魔之杵”、“是护命之符”,“是仙丹宝筏”;并认为学道不持戒,无缘登真箓。一直将戒律视为修德理身之规范、积功累行之径路。
    1、道教的戒律种类
    道教戒律很多,且品级有别;条文有繁有简,多者千余条,少者仅五戒。戒律的主要内容多为道德训诫,旨在规范修道者的行为。现存的道教戒律主要收录于《正统道藏》洞真、洞玄、洞神部的戒律类。此外,《云笈七签》、《无上秘要》、《道教义枢》、《道藏辑要》、《道藏精华录》等典籍中,也都收录了不少戒律条文。下面摘要介绍几种影响较大、持续时间较长和具有代表性的道教戒律。
    (1) 老君想尔戒
    《老君想尔戒》是早期道教的戒律。其戒文分上、中、下三品,每品三行共九行。
    由于想尔戒的条文过简,不便操作践行,因此,又在此基础上,衍生出老君二十七戒。戒文亦分上、中、下三品。,内容由上述九行和二十七戒组成。其中九行是总纲,而二十七戒则是对九行的注释,是总纲的具体化和世俗化。《正统道藏》洞神部戒律类之《太上老君经律》中收有上述九行及二十七戒,分别为《道德尊经想尔戒》和《道德尊经戒》
    (2) 老君说一百八十戒
    《老君说一百八十戒》,又名《长存要律百八十戒》,简称《老君百八十戒》。百八十戒,是早期道教五斗米道的主要戒律。《太上老君经律》、《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五、《云笈七签》卷三十九均收有戒律全文。
    (3) 三坛大戒
    自清顺治道教全真派第七代律师王常月方丈为中兴全真丛林,复开坛演戒,删繁就简,传初真戒、中极戒、天仙大戒,是为“三坛大戒”。成为道教全真派授受传承之根本戒律。《道藏辑要》收录有戒律全文。
    (4) 三皈依戒:
    第一皈身太上无极大道(永脱轮回,故曰道宝);
    第二皈神三十六部尊经(得闻正法,故曰经宝);
    第三皈命玄中大法师(不落邪见,故曰师法)。
    三皈五戒是道教戒律中的最基本戒律,初入道者(出家或在家)必先遵依。
    (5) 太上老君所命积功归根五戒
    一者,不得杀生;二者,不得荤酒;三者不得口是心非 ;者,不得偷盗;五者,不得邪淫。
    道教认为,五戒乃持身之本,持法之根。凡能持此五戒精进无虞者,延年益寿,天神护佑,永脱苦难,生生世世,不失人身。三皈不犯,五戒无虚,然后才能受虚皇天尊所命初真十戒。
    (6) 虚皇天尊所命初真十戒:
    第一戒者,不得不忠不孝、不仁不信,当尽节君亲,推诚万物;第二戒者,不得阴贼潜谋,害物利己,当行阴德广济群生;第三戒者,不得杀害含生以充滋味,当行慈惠以及昆虫;第四戒者,不得淫邪败真、秽慢灵气,当守贞操,使无缺犯;第五戒者,不得败人成功、离人骨肉,当以道助物,令九族雍和;第六戒者,不得馋毁良贤、露才扬己,当称人之善,不自伐其功能;第七戒者,不得饮酒食肉、犯律违禁,当调和气性,专务清虚;第八戒者,不得贪求无厌、积财不散,当行节俭,惠恤贫穷;第九戒者,不得交游非贤、居处杂秽,当慕胜己、栖集清虚;第十戒者,不得轻忽言笑、举动非真,当持重寡辞,以道德为务。   
    “初真十戒”,先从反面强调不得怎样,接着又从正面说明应该怎样。两者相反相成,更具有教育性。
    (7) 女真九戒:一曰孝敬柔和慎言不妒;二曰贞洁持身离诸秽行;三曰惜诸物命慈悯不杀;四曰礼诵勤慎断绝荤酒;五曰衣具质素不事华饰;六曰调适性情不生烦恼;七曰不得数赴斋会;八曰不得虐使奴仆;九曰不得窃取人物。
    “女真九戒”是道教为道姑和信女制订的戒律。据道书称,若能行持不退,有大益,不经地狱之苦,必生十善之家,再能精进修持,圆成戒果,名登紫府,位列仙班。
    (8) 孚佑帝君十戒:一曰戒杀,二曰戒盗,三曰戒淫,四曰戒恶口,五曰戒两舌,六曰戒绮语,七曰戒妄言,八曰戒贪,九曰戒瞋、十曰戒痴。
    2、道教的清规
    道教除戒律外,还有“清规”。戒律出现在前,清规出现在后。戒律作为警戒于事前的行为准则,具有强制性:清规则是对违反戒律的道士的处罚条例,具有惩罚性,是前者作用的延伸。清规作为戒律的补充和发展,出现于金元之际。道教清规,由各道派或道观自己订立。轻者要被罚跪、责杖、驱逐,重者则被处死。
    道教的清规不少。仅全真道清规而言,就有全真清规、教主重阳帝君责罚榜、清规玄钞、清规榜、清规玄范、执事榜,等等。下面摘要辑录清咸丰六年(1856年)北京白云观公布的《执事榜》中若干条清规,从中我们不难窥见道教清规惩罚性之严厉:
    开静贪睡不起者,跪香(即罚跪,一支香烧完才准起来);
    早晚功课不随班者,跪香;
    奸滑慵懒,出坡(指劳动)不随众者,跪香;
    三五成群,交头结党者,迁单(即驱逐);
    毁谤大众,怨骂斗殴,杖责逐出;
    犯清规不受罚者,杖责革出,永不复入;
    违反国法,奸盗邪淫,坏教败宗,顶清规,火化(处死)示众。
    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道教戒律清规亦随着时代发展而有所变化,其内容以与不现行法律相抵触为原则。
    综以上述,道教的清规戒律与道教徒的修养有着密切的联系,为规范道教徒的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指明了方向,旨在通过持守,以使人们止恶从善。因此,凡是虔诚的道教徒都要持守清规戒律,并同时爱国守法。持守道教清规戒律不仅是道教徒提高道德修养的途径,而且也是当代社会不可缺少的一种社会道德修养,对于提高国民素质,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道教清规戒律与修养,既有道教徒自身的宗教意义,又有其积极的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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