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道教音乐的回顾与展望(下)
http://www.newdu.com 2024/11/26 10:11:03 道教之音 佚名 参加讨论
二、当代道教音乐研究之检讨 1.研究价值和意义 上述道教音乐研究成果的出现,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和文化意义是重大的,尤其是其独特、珍贵的学术价值更是引人注目。归纳起来,笔者认为当代道教音乐研究的学术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文献及实用价值。前述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所做的几次较大规模的道教音乐收集整理和研究,时值文化大革命运动结束,中断了几十年的道教活动刚刚开始恢复,各地道教宫观、组织正处于百废待兴的状态,从道人员青黄不接,通晓经忏、科仪的老道长有的年事已高,有的已羽化升仙,道教音乐濒临绝迹。一些宫观由老道长们口头传承下来的经韵、道曲,因道乐研究者们不失时机地收集整理而得以保存,这些珍贵的资料经编辑整理成道乐谱集后,更成为后来年轻道长们学习经韵音乐的授受之本。例如今天湖北武当山、江西龙虎山天师府等宫观之经韵的传授,以及“全真正韵”在各全真道观的传承,就是以当年收集整理出版的《中国武当山道教音乐》(1987)、《中国龙虎山天师道音乐》(1993)、《全真正韵谱辑》(1991)作为传唱之本的。可见,这一时期的道教音乐研究,不仅具有十分重要的文献资料价值,更具有历史性的实用价值。 史学价值。谈到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的古代音乐,今人是看到的多,听到的少。所谓看到的多,是指众多的历史和音乐文献资料对古代音乐现象的书面描述,但由于古代没有记录、保存音乐实效(音响)的技术和能力,面对古代音乐,我们只见其文,难闻其声,这是从事中国古代音乐研究的一大遗憾。道教音乐的挖掘整理和研究,显现出了对中国古代音乐研究的重要参考价值,原因是,具有几千年历史的道教音乐在其产生和发展的历程中,与古代宫廷音乐、文人音乐、民族民间音乐有过直接的关系,典型的例子如,唐玄宗李隆基、明成祖朱棣不仅崇道爱乐,而且还自创道曲。宫廷乐师、文人雅士为道教制乐度曲者亦不乏其人。明代更设宫廷“乐舞生”制度于武当山道观,成为道教音乐特殊一派。①缘于道教超脱于尘世之外,不食人间烟火的宗教传统和环境,道教音乐从古至今一直在封闭式的道教宫观中流传和保存,维持着较完整的体系和固有传统,因此,从现今生动的道教音乐形态中,可以窥探出古代音乐的风貌和元素,有学者甚至用“活化石”来形容道教音乐的这一研究价值。②辅助以《玉音法事》③、《大明御制玄教乐章》④等珍贵的道教音乐文献资料,为我们解读这些“天书”之千古之迷,或看古谱,听玄音而理解古代音乐之奥妙,提供了宝贵的参考资料。 人文学价值。道教,是中国人自创的宗教,反映出本民族独特的宗教观念和文化特色。与西方基督教、天主教由专业作曲家作曲相比较,绝大多数道教仪式中使用的音乐皆为无名氏的集体创作,这一特色,展现出一个深刻的人文现象而引发学者们对相关问题的探索、研究和思考,即众源流、多渠道,集古代宫廷音乐、文人音乐、民族民间音乐之大成,汇百川而成江河的道教音乐,其独有的宗教特色和超凡脱俗的品格,是如何在土生土长的民俗环境和多姿多彩的传统文化基础上形成的?道人音乐观念的独特性是什么?仙乐与俗乐、道人与凡人、民间与宫观,这些看似对立着的矛盾现象是如何在彼此间的相互交融、互为影响的状态下巧妙生存的?生存机制和条件又是什么?对诸如这些问题的探讨和研究,可以使我们由回答道教音乐是什么的形态描述和分析,逐步延伸到为什么道教音乐会是这样的关乎人文学层面的思索和研究,从不同的侧面探讨中国人的人文精神。 现实价值。今天社会,人们面对各式各样、眼花缭乱的文化现象,用不知所措来形容不为夸张。当下年轻人还没来得及了解自身的文化传统到底是什么,就已经被外来泛滥的“多元文化”冲击得晕头转向,莫衷一是。部分人不喜爱传统文化,很大程度上源于不了解传统文化,而不了解传统文化的原因又在于不愿意了解传统文化。如果说现代流行文化装点的是人们的生活面貌的话,那么,表面风光的现代文化所掩饰的因为缺乏传统根基为依托而显得内心空虚的人们,则需要具有感召力的精神安抚。道教音乐的研究和展示,虽然不奢望一时间将追随着流行音乐文化的人们引入对传统音乐文化的热爱,但是,就精神层面而言,道教音乐依附着的道教哲学、义理,特别是道教神圣、庄严、被赋予超自然能量的宗教行为中的部分警世善言,正面触及了伦理、道德等众人关心、担心的现实核心社会问题,因此,道教音乐的研究与展示,于更深层次上理解,不仅仅只是传统文化的一种宣传,而是对生活在当今社会环境中的人们于心灵上的触动、点化。 2.研究中的相关问题⑤ 当代道教音乐的研究成果,成绩斐然,有目共睹。但是,其中部分成果的取得,一定程度上带有某些偶然性,本文前面提到的分别于上世纪50年代和80年代进行的两次较大规模的收集整理活动即是如此。 50年代几次有影响的道教音乐收集活动大都不是专题性针对道教音乐这一项目而展开的,而是在收集民间音乐的同时顺带进行的一项活动,如杨荫浏收集的湖南道教音乐资料,就是以附录的形式编辑在《湖南音乐普查报告》之中的。其他如扬州、浙江、陕北等地的道教音乐收集工作,均属相同情形。对苏州道教音乐的采集,虽是一项专题性的收集,但却是在“道教艺术”的名义下,与舞蹈等其他项目并列收录的。 80年代的道教音乐收集整理,表面看来似乎已成为“宗教音乐”之一部分的专题项目,但限于当时学科建设不够完整,对宗教音乐的概念及分类等学术性和技术性问题不甚明确,因此,当年被列为国家重点项目的“中国民族民间音乐集成”,竟莫名其妙地将道教音乐划归于“民间器乐”类,收录于《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之中。 似上述这种带偶然性的道教音乐收集和整理,及对道教音乐不够充分的认识和理解,对随之而进行的道教音乐研究造成了某种程度上的影响并出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是概念问题,暂且不谈道教音乐作为一个概念或名称在学术上的定义与其在实际宗教场合中的“名”与“实”的问题,⑥单就前及将道教音乐归于“民间音乐”或“民族民间器乐”的这一分类现象来看,道教音乐的研究一开始就处在一种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状态之中,导致一些学者视道教音乐为民间音乐或界定道教音乐从属于民间音乐,从而在概念上忽略“道教音乐”的相对独立性,出现了在研究中片面强调道教音乐的地方、民间从属性的现象。 例如,早年杨荫浏、曹安和在根据苏南无锡道家传抄的乐谱和他们演奏的音乐所编写的《苏南吹打曲》一书中,在论述当地道家僧家称为“梵音”⑦的曲调与当地民间吹打曲的关系时说道,“‘梵音’与吹打是同一曲调的两种不同名称,我们相信‘吹打’是原有的名称;‘梵音’两字,则显然是僧、道两教,在利用了民间的这类音乐之后,为之硬带上去的一种宗教式的帽子”。⑧其后,更强调提出,“道教的‘梵音’,根本就是传统农村音乐中吸收到宗教里面去,而改掉了原来的名称的东西。原来的名称是‘吹打’”⑨。 又如,在收集苏州道教音乐时,负责该部分工作的余尚清先生,在谈到苏州道教音乐的出处时说道,苏州道乐的构成因素其中之一是来自民间,而且说其包含了民间器乐、戏曲等多方面的因素,只是“没有向民歌伸手”。⑩ 本来,道教音乐的形成有着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包含着多种多样的因素。不可否认,民间音乐即是道教音乐的重要构成因素之一,上述的分析与论述也不无道理。但问题是,上述结论的得出及相关问题的评论基础,多少受制于当时的政治环境。在反封建、反迷信的时代背景下,学术界不敢正视道教音乐相对独立而存在的现实及其价值,唯有将之放置在“民族民间音乐”之名下,以求证其来自于或受影响于民族民间音乐,继而可以名正言顺的挖掘之、采录之、研究之。既然是来自于民族民间音乐,从逻辑上讲,道教音乐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集体智慧和创作,即使是那些纯宗教性的音乐,也是利用了民众创作的音乐为其“封建迷信”服务。制约于特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大多数学者在论述道教音乐时,都有上述心态。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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