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道教文化的殿堂,刍议道教精神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7:11:06 道教之音 佚名 参加讨论
由于道教比较重视“以术证道”、“以术行道”,遂使有些人产生一种印象,似乎道教中大量充斥的是各种神秘的法术,而在教义思想方面比较贫乏。其实,深入道教文化的殿堂,我们就会发现,道教包含有多层次、多方面的内容,除了某些表层的东西之外,还有其精致深刻的思想、微妙玄远的教义,有足以震撼人们心灵的真精神。 一、贵生精神 道教重视生命的价值,以生为乐,追求生命的健康长存。 道教既像其他宗教那样,考虑人死后的灵魂归宿问题,同时,它又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就是遵循人们乐生畏死的本性,积极探讨如何才能阻止死亡的到来。 道教以“道”为最高信仰,而“道”的见证就是永不停息的生命活力。《太上老君内观经》说:“道不可见,因生以明之。生不可常,用道以守之。生道合一,则长生不死,羽化神仙。”传为道教创立者张道陵所作的《老子想尔注》把“生”与道、天、地并列为“域中四大”之一,认为“生”是“道之别体”。南朝道士陶弘景在《养性延命录》中开篇就肯定“禀气含灵,唯人为贵”,而“人所贵者,盖贵于生”。《三天内解经》更以“死王乃不如生鼠”的对比来强调生命的可贵。因此,《太平经》提出,“人最善者,莫若常欲乐生,汲汲若渴,乃后可也”。 需要指出的是,道教“贵生”,既不是“苟活主义”,也不是贪生弃义。《吕氏春秋•贵生》载:“子华子曰:‘全生为上,亏生次之,死次之,迫生为下。’”子华子的说法,也正是道教的观点。能够自由自在地活着,物质奉养也很丰富,当然是最好的。某些方面有所欠缺,活得不是很惬意,这是次一等的生存处境。但是,宁愿去死,也比屈辱地活着或者干非义的事而活着,要高一等。《老君说一百八十戒•序》中也强调:“宁一旦持戒,终身为道德之人而死,不犯恶而生。”并认为持戒而死者,最终也会成仙:“持戒而死,灭度练形,上备天官,尸解升仙。” 道教“贵生”,并不只是着眼于自己的生命,而是希望每个人都能健康长寿。《度人经》就明确提出:“仙道贵生,无量度人。”道教认为,每个人都秉赋有“道性”,只要按照道教的教义保养生命,都有长生成仙的可能。 道教所提倡的根本养生方法是“性命双修”。性指心性,即人的精神方面;命,指肉体生命。“性命双修”就是精神与肉体都要得到修炼。修养心性的准则,是清静自然,柔弱不争,遣除一切私心和嗜欲,淡泊名利,精神不要为外物所累,使生命得到保养。同时,还要广行善举,利物济人,积功累德。肉体生命的修炼则主要是保养精、气、神,通过服食导引、存想守一、坐忘胎息、内外丹法等修炼方法来促进生命的健康和长久。道教相信人通过修炼,肉体生命可以得到延续,精神生命可以得到升华,最终达到形神俱妙、与道合一的仙人境界。 道教的“贵生”,不止局限于人类生命,而是要求尊重所有生命。道教希望飞禽走兽,花草树木,一切生命,都能顺利生长、自由生活,不遭侵扰,不受损害。东晋著名道士葛洪在《抱朴子内篇•微旨》中说,修道之人必须慈心于物,仁逮昆虫,手不伤生。《太上虚皇天尊四十九章经》说:“子欲学吾道,慎勿怀杀想。一切诸众生,贪生悉惧死。我命即他命,慎勿轻于彼,口腹乐甘肥,杀戮充啖食。能怀恻隐心,想念彼惊怖,故当不忍啖,心证慈悲行。”《灵宝领教济度金书》也说:“贤者戒其杀,亦莫怀杀想;众生虽微微,亦悉乐生长。如何害彼命,而用以自养?”全真道祖师王重阳认为,“物命于人没两端”,“只是形骸分别异”,因而见物要“作自身观”。(《重阳全真集》)为了劝导人们关爱众生,道教经书中常常以因果报应的故事来予以警示。 当然,完全禁止杀生,只能作为一种理想。对于这个问题,道教也有一些现实的考虑。在早期道教经书如《太平经》中,只是要求人们不要滥杀动物,并没有绝对禁止杀生。后来道教戒律中有绝对禁止杀生的规定,但是如何理解,还是有不同观点的。《虚皇天尊初真十戒文》的注释中说,“不杀生者,所以存仁爱也”,这是制定戒律的出发点。“或心虽仁民爱物,而迹乃混俗众中,有所未便”,则应该尽量做到少杀。不得不杀生时,要像商汤捕鸟那样,网开三面,以体上天好生之德;要像孔子那样,“钓而不纲,弋不射宿”,有所节制而不滥杀;还要做到“启蛰不杀,方长不折”,以遵循生态规律。该书指出,“圣贤于肉食,未常必其有无”,因此,只要心存仁爱之心,虽“饮食随缘”,“又何杀生之有”?由此可以看出道教中人对“杀生”一事所持的理性态度。 二、自主精神 道教有一个响亮的口号:“我命在我不在天!”道教认为,人的生命长短,并非上天所命定,主动权操在自己手中。《太上洞渊神咒经》卷二说:“生死在我。”道教坚信,人可以“夺天地之造化”,通过积极的修炼,使生命由弱变强,由夭转寿,直至长生不死。它反对人在死亡面前无所作为、消极听命的态度。它承认“有生必有死”,但认为这只是顺应自然过程的结果;而通过人的主观努力,生命演化的自然过程是可逆的,死亡是可以避免的。这就是道教中有名的“顺则生人,逆则成仙”思想。为了实现长生不死的梦想,千百年来,一代又一代的道教炼养家以艰苦卓绝的精神,反复实验,抗命逆修,从外丹到内丹,不断地探索。 当然,人能否长生成仙,这是“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的事情。抛开信仰的因素不谈,道教“夺天地之造化”的思想,高扬了人的主体性,体现了人们不甘心听任命运摆布的强烈愿望。《太平经》就明确地说:“天道万端,在人可为。”葛洪在《抱朴子内篇•对俗》中也认为:“陶冶造化,莫灵于人,故达其浅者,则能役用万物,得其深者,则能长生久视。”《阴符经》更提出,人通过“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可以达到“宇宙在乎手,万化生乎身”的境界。 这种“夺天地之造化”的精神,激励着历代道教中人通过各种方法去探索生命和宇宙的奥秘,从而大大推动了中国古代医药学、养生学、化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的发展。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的火药,就是出自于道士的炼丹炉。海内外学者公认,道教对中国古代科学的贡献是非常巨大的。 三、和谐精神 道教从立教之日起,就把老子的《道德经》奉为圣典。《道德经》强调和谐为宇宙万物的根本法则:“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第42章)任何事物都包含着阴和阳两个对立面,对立面的和谐统一是事物的常态。所以《道德经》又说:“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第55章)人们懂得了和谐,也就是懂得了事物的常理(规律),懂得了事物的常理,就是明智的。 《庄子》一书被道教尊为《南华真经》,也是道教的重要经典之一。《庄子•德充符》说:“德者,成和之修也。”人的品德修养,就是以“和”为目标。心中一团和气,外表和蔼可亲,就是有德之人的象征。所以庄子说,“心莫若和”(《人间世》),要“游心于德之和”(《德充符》)。人生最大的快乐就是与人和、与天和:“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天道》) 关于如何促进和维护和谐的状态,道教经典中作了深入的论述。总的原则是“顺应自然”,起点是个人身心的和谐,由此扩展至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 “自然”的观念在老子的思想体系中具有根本性的价值。《道德经》第25章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虽然天地万物都根源于“道”,但“道”对万物却是“生而不有”,丝毫不干涉万物的自然发展过程,这就叫“道法自然”。亦即“道”遵循“自然”原则,“无为”于万物,让万物按其本性自然造化,从而万物各得其所。可见,老子所说的“自然”,就是“自然而然”的意思。“道法自然”就是要维护宇宙万物的自然状态。自然状态即是宇宙万物依其本性天然如此、理应如此、势当如此的状态。因此,自然状态就是理想状态,故圣人也是“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道德经》第64章)。圣人也不敢轻举妄动,以免破坏万物的自然状态。 老子要人们以“道”为榜样,干什么事情都要顺应自然。顺应自然并不排斥人的主观能动性,而是强调要审时度势,顺应事物发展的自然本性,不强作妄为。道经认为:“天道无为,任物自然。”(《抱朴子内篇•塞难》)所谓“无为”,并不是消极地不行动,什么事也不做。老子说:“为无为,则无不治。”(《道德经》第3章)所谓“为无为”,就是以“无为”的精神去做事情。老子又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道德经》第37章)“无为”既然能达到“无不为”的目的,那么当然就不是“无所作为”。因此,《淮南子•主术训》指出:“无为者,非谓其凝滞而不动也。”《淮南子•修务训》对“无为”的解释是:“若吾所谓无为者,私志不得入公道,嗜欲不得枉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权自然之势,而曲故不得容者。”这就是说:“无为”是指行为不出于一己之嗜欲、私利,而是遵循客观规律(“理”),凭借已有的条件(“因资”),依照事物发展的自然趋势(“权自然之势”),采取适宜的行动,不以巧诈之术(“曲故”)主观妄为。可见,“无为”的实质就是顺理而为,依自然而为。由于其行为顺应事物的自然发展趋势,不勉强,不费力,好象没有刻意去做,达到了目的却没留下什么痕迹,故以“无为”称之。 维护和谐离不开顺应自然。试想,违背自己之自然,违心地说某些话、干某些事,能保持内心的和谐与安宁吗?不顾他人之自然,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他人,能维护人际关系的和谐吗?不顺应时势,顺应民意,强行推行某项政策,能维护社会的和谐吗?不按自然规律办事,能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吗?因此,自己之自然,他人之自然,社会之自然,自然界之自然,均顺之而不逆,才能和而常通。可见,自然之境即和谐之境。 在促进个人身心和谐方面,道教主张抱朴守真,少私寡欲,淡泊名利,知足常乐。 在促进人际和谐方面,道教主张每个人都应该具有慈爱之心,要仁慈、友善地对待他人,乐人之成,悯人之苦,济人之危。“不杀不害,不嫉不妒,不淫不盗,不贪不欲,不憎不忌,言无华绮,口无恶声”,从而达到“齐同慈爱,异骨成亲”(《度人经》)的理想社会状态。 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方面,道教认为,天地万物都是由“道”生成的,因而“一切有形,皆含道性”(《道门经法相承次序》)。人类不能妄自尊大,以自己为中心,把大自然当成自己征服和统治的对象,而应该体认到“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同体”(《海琼白真人语录》),把自己视为宇宙这个伟大的生命共同体中的一员。《太平经》说,人应该“助天生物,助地养形”,使自然界更加完美。 四、崇德精神 为了实现长生成仙的理想,道教一方面发展出各种方术,另一方面又明确指出:“欲求仙者,要当以忠孝和顺仁义为本,若德行不修,而但务方术,皆不得长生也。”(《抱朴子内篇•对俗》)推崇道德,注重伦理教化,是道教的一个重要特征。《太平经》说:“神仙之人,皆不为恶者,各惜其命,是善之证也。”《老子想尔注》说,欲求长生者,“百行当修,万善当著”。《抱朴子内篇•对俗》中更具体规定:“人欲地仙,当立三百善;欲天仙,立千二百善。若有千一百九十九善,而忽复中行一恶,则尽失前善,乃当复更起善数耳。”总之,道教把成仙信仰与道德教化结合在一起,历来强调“长生之本,惟善为基”(《墉城集仙录》),“积恶造罪,无由冀仙”(《北极真武普慈度世法忏》),以激励人们行善积德。 道教认为,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谈得上修仙证道。历代高道常说:人道不修,仙道远矣。人道为仙道之基,仙道为人道之极。人还没有做好,焉敢企望成仙了道? 道教所提出的道德规范,基本上与儒家伦理相一致,但加上了神灵监察、善恶报应的神学内容,对信教者来说,显然具有较强的思想影响力和行为控制力。从《太平经》起,各种道经就宣称天地有司过之神,对众生的行为进行监察登记。又说人身中有“三尸”神,每至庚申日,便上天汇报人的善恶功过于有司。还有常住每家每户的灶神,也上天告人善恶。总之,人的一言一行,乃至起心动念,都逃不过神灵的明察,所以古人常说,“为人莫做亏心事,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 为了劝导人们“诸恶莫作,众善奉行”,道教制作了各种通俗易懂的劝善书,如《太上感应篇》、《文昌帝君阴骘文》、《关圣帝君觉世真经》等,普及于民间,影响极为深广。 五、济世精神 道教产生于社会危机十分严重的东汉末年,一开始就具有十分鲜明的救世特征。反映初期道教思想的《太平经》即自称为“致太平之书”。宫崇、襄楷曾先后把它献给顺帝、桓帝,但被当朝权贵斥为“妖妄不经”而置之不理。后来,“颇有其书”的张角创立太平道,发动了著名的黄巾起义。同样拥有《太平经》的张道陵在巴蜀创立天师道,建立了二十四个教区。至其孙张鲁,更割据汉中,建立了政教合一的政权。史称其政策宽惠,“民、夷便乐之”(《三国志》卷八《张鲁传》)。 魏晋以后,神仙道教取得主导地位,遂偏重于个人的得道成仙。但是,道教始终没有将“仙道”与“人道”对立起来,而是坚持“内外双修”的原则:内则治身长生,外则济世救人。葛洪在《抱朴子内篇•对俗》中说:“为道者以救人危使免祸,护人疾病,令不枉死,为上功也”;“积善事未满,虽服仙药,亦无益也”。这一观念以后被反复强调。陆修静在《道门科略》中说:“若救治天下百姓,扶危济弱,能度三命。”张伯端在《悟真篇》中说:“德行修逾八百,阴功积满三千,均齐物我等亲冤,始合神仙本愿。”并警告修行者:“若非积行施阴德,动有群魔作障缘”。净明派规定:“凡得净明法者,务在济物。”(《太上灵宝净明入道品》)金元时期形成的全真道,其宗教实践分为内在的“真功”与外在的“真行”两方面。“真功”指心性、内丹修炼,“真行”即行道济世。可见,统一入世与出世,以积善为仙道的根基,是道教一贯的主张。道教认为,只有积极地为社会作贡献,功德圆满,才能名登仙籍。 道教济世精神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在历史紧急关头,道教领袖往往能够挺身而出,为人民大众实在地解厄救苦,减少灾难的损害。最著名的是丘处机之西行劝成吉思汗戒杀、免北方赋税的事迹。此外,太一道四祖萧辅道、茅山宗道士杜道坚在南宋、金、元战乱之际,也利用自己的声望作了许多制止胜利者不要滥杀无辜的工作。 道教济世精神的另一个表现是行医施药救治病苦。医术与养生有很密切的关系,故自来为道教所重。东晋道士葛洪、南朝梁道士陶弘景、唐道士孙思邈等都是有名的医药学家,对我国医学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普通道士一般也兼通医术,在缺医少药的古代农村,他们是一支重要的医疗队伍。 六、包容精神 “道”的根本特性之一就是生成容纳万物。《道德经》说“知常容,容乃公”(第16章)。人们常说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也正是道教所提倡的境界。道教认为,从“道”的角度来看,万物都是由道生成的,都是道的无限创造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因而万物都是齐一的。此即庄子所说的“道通为一”(《庄子•齐物论》)的观点。 《庄子•秋水》说:“以道观之,物无贵贱,无亲无疏,无彼无此。”故要平等待人,要提倡彼此之间的慈爱与宽容;不能夸大彼此之间的矛盾,而要认识到彼此根本利益的一致性。 在面对不同的文化体系时,道教也秉持开放态度和包容精神。东晋著名道士葛洪的思想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他一方面宣扬神仙道教,一方面崇尚儒家教化,同时又主张百家之言不可废。 在历史上,道教积极吸收儒、佛二家的学说,主张儒释道三教同源异流,三教应当融会合一,三家人成为一家人。如南朝道士陶弘景说,“万物森罗,不离两仪之育;百法纷凑,无越三教之境”(《茅山长沙馆碑》),主张“崇教惟善,法无偏执”(《授陆敬游十赍文》)。全真道创始人王重阳说,“儒门释户道相通,三教从来一祖风”;“心中端的莫生邪,三教搜来做一家”。(《重阳全真集》)荀子关于“天下无二道,圣人无两心”(《荀子•解蔽》)的说法,在宋代以来,经常为道教中人所引用,来表明三教一理。 著名历史学家陈寅恪先生曾对道教一方面坚持民族文化主体地位,一方面主动吸收外来输入之文化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称之为“道教之真精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