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道教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其丰富的“生生”智慧对当代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道教经典著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围绕中国哲学中“生生”的重要概念,以此挖掘并阐述道教文化中创生、养生、护生、成生、贵生、圆生的哲学意蕴。与此同时,笔者还将进一步融合道教“生生”的六大要义,试图全面揭示出道教在生态方面的积极作用,从而为生态养生旅游的开发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生生;道教;生态养生;哲学
中国传统文化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各种文化可以在中华沃土中生根发芽,形成极具中国特色的文化,在这种“大文化”的背景之下,“小文化”之间相通相融,共同发展,尤其是儒释道三教,它们的思想义理都形成了巨大的交集,基本概念,思想内涵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地映射。在中国哲学的两大流派中,儒道两家都以“生”为其哲学的基本出发点并以此解决宇宙人生的根本问题。可以说,中国哲学是生的哲学。2012年,南京大学李承贵教授发表了《生生:儒家思想的内在维度》一文。李教授首先对儒家“生生”进行了说明,他指出儒家思想既然以“生生”作为理解宇宙万物的基本方式,以“生生”作为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以“生生”作为学说的基本追求,那么,“生生”自然可以认为是儒家思想的根本理念。 之后他又对儒家“生生”之要义逐一解释,使儒家“生生”理念得以清晰地呈现,“生生”意义得到尽致地落实,最后又诠释了“生生”的自主性、生态性、无邪性、开放性等四大理念特质。
生是中国哲学的核心观念,而“生生”不仅仅局限于儒家,在道家道教方面也有类似体现,相比之下,道教的“生生”似乎更有深度,更容易关怀到自然生态。正基于此,笔者想从“生生”出发,挖掘并阐述道教文化中创生、养生、护生、成生、贵生、圆生的哲学意蕴,同时以这六大要义为基础,试图全面揭示道教在生态养生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生”与“生生”
在讨论道教“生生”文化之前,必须先了解“生生”的基本概念,这是一项极为必要且非常基础的任务。据《说文解字》卷六记载:“生,进也。象草木生出土上,凡生之属皆从生。” 意识是说,“生”代表着发育进展,好像是草木从泥土上长出来,凡是与“生”相关的都可以采用“生”作边旁。在词义的发展过程中,“生”的含义发生了巨大变化,“生”首先从“草木破土”之萌发递进为“从无到有”的发生,后又包含了生育、存活的含义,当“生”作为名词使用时,它又代表了一种存在状态,即所谓“生存”。不仅如此,“生”还有形容词、副词、量词等用法。详见下图。
从这些用法看,“生”似乎还没有偏离本义,而在许多经典中“生”已经与宇宙生成论相关联,如《易》云: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生吉凶,吉凶生大业。”又如“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媾精,万物化生”。在中国哲学体系中,受天、人、自然三者一体的传统观念影响,人们在论述万物生成的同时又结合了许多社会道德伦理,把“生”视为人世间的大德。《道德经》云:“道生之,德蓄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第五十一章)道教认为,世间一切生命的产生皆源于宇宙的最高本体,而这个本体对万物又包含着至高无上的品德,不仅为一切众生赐予生命,同时又对万物生灵倍加爱护,顺其自然,使其健康有序的成长。道生长万物而不加以干涉,德畜养万物而不加以主宰,天地大德表现在芸芸众生就体现了一种“生”的方式。
那什么是“生生”,“生生”又蕴含着怎样的智慧?从词语的构成上看,“生生”虽然是由两个“生”字组成,但“生生”的基本内涵并不是简单的“生”之含义的二次叠加。关于“生生”一词,最早出现在《易经》上,曰:“生生谓之易”,意思是说,一切万物生灵的都是生生不息,循环往复的,革故鼎新是万事万物产生的最终本源。
从道教哲学的视角看,“生生”蕴含着三个演化阶段,即生成的初级阶段、化生的过渡阶段、和生的终极阶段,这三个阶段(理论)并是非相互分离,而是互为依存,浑然一体的,最能体现和论证的,就是老子所说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第四十二章)在道教看来,宇宙起源于混成之物,她在天地未形成之前就已经存在,万物都是由她所创生,并始终循环往复,生生不息。这个“先天地生”的混成之物被称为“道”(道体),“道”是形而上之本体,是一种真实的存在。作为哲学家和思想家,老子提出“道体”、“无与有”、“天地万物”三层次宇宙论的逻辑形成过程,其方式是试图按照他的逻辑框架去解释宇宙以及万事万物的形成过程,其目的是为了说明其“道体”是整个宇宙以及天地万物的本源、规则和依据。 道体以最简单的方式——“生”,依此生成了“一”、“二”、“三”,这是“道”生成万物的历程,如果没有“道生一”的初级阶段,那其余阶段根本无法进行。所以说,生成论是道教“生生”的基本框架,同时也是宇宙形成的初级阶段。在生成论的基础上,“生生”又形成了一个过渡阶段——化生论,即“一生二,二生三”的模式。河上公把老子“一生二”解释为“一生阴与阳也”,“二生三”解释为“阴阳生和、清、浊三气,分为天地人也。” 一般认为,“一生二”是虚无生成阴阳的过程,“二生三”是代表着阳气清盈上升成天,阴气浊重下沉为地,阴阳交媾而成人的过程。需要指出的是,“一生二”的观念,不单单局限于阴阳本身,还包括一切对立事物,即所谓“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第二章)“无与有”是阴阳辩证观的重点,亦是化生论的核心部分。《道德经》云: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第四十章)在道教看来,道是独立无偶的,混沌未分的统一体蕴涵着“无”和“有”的两面,通过“无”、“有”来指称形而上的道向下落实的活动过程。 正是“无”与“有”的向下落实才进一步推动了“有无相生”的产生,使“一生二,二生三”的过渡阶段转变为和生的终极阶段。《易经》说:“一阴一阳谓之道”。道教认为,天地万物的生存和发展都是凭借“阴阳有无”的辩证关系而展开的,通过阴阳和合、有无相生的基本方式,使得万物生长繁衍,而阴阳二气相互激荡所形成的平衡状态被称为“和气”,一切新生事物的生成正是凭借着这团“和气”,而所孕育出的“和谐之物”本身就蕴含着“和气”。以“和气”构筑“和谐之物”,同时又以“和谐之物”建构“和谐世界”,那么这又给道教“生生”赋予了“和生”的崇高意义。
需要说明的是,“生”与“生生”之间还存在着一个重大区别,如果说“生”的最初本义是指生命的出生和勃发,是从无到有,那么“生生”不仅包含从无到有,而且又从有复归于无的循环过程。因此,“生生”比“生”更具哲学意蕴,以“生生”为中心所建构起的理论体系,不仅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典型代表,而且更能体现出中国哲学的圆融性。
二、道教“生生”的要义
如前文所述,“生生”的哲学意蕴不仅仅局限于儒家,在道教方面也有类似体现,这里想借鉴李教授在《生生:儒家思想的内在维度》中六大要义的基本思路,尝试从历代道教经典中挖掘出“生生”的文化内涵。换言之,笔者将把创生、养生、护生、成生、贵生、圆生等六大要义划分为生成说、育生说、返生说三大类,以此展现道教“生生”的哲学意蕴。
第一,生成说。所谓“生成说”亦可称为“创生说”,是指对生命的创造,是从无到有的过程。我们知道,道是创造宇宙、统治宇宙的最高主宰。 正如上文所说,道教“生生”包含初级、过渡、终极三个演化阶段,实际上这就是道教生成说的核心内容,此处不再赘述。值得注意的是,道人在对道教生成说进行解释时,有意无意地把“玄”、“一”等新名词与最高本体相等同起来,并构建起新名词下的宇宙生成说。正如列子所说:一者,形变之始也。清轻者上为天,浊重者下为地,冲和气者为人;故天地含精,万物化生。 通过“一”的不断演绎产生并展现出“多”的多样性,而“多”的差异性最终通过归纳的方式统一为“一”的同一性,把“一”作为最高本体来讨论万物的蕴化生成,使道教生成说更具哲学意味,然而“一生万物”实际上与“道生万物”具有相同的演化理路。天地万物都是道生成的,都是在道的作用下产生,生命也是道的作用,生命在道的作用下生生不息。
第二,育生说。道教认为,“道”创生万物以后,还要使万物得到培育,使万物得到成熟,使万物得到覆养。 可见“育生”是针对已有生命而言的,对其重视、养育、保护,使其健康成长,大放光彩。“育生说”可分为四个层次,即贵生、护生、养生、成生,这四个层次都是围绕道教的终极追求而展开。道教对生命历来十分重视,提倡“贵生恶死”的生死观。在道教教义中,“贵生”和“恶死”同时并存,生的价值和生的珍贵常常是在同死亡的对比中才得以体现的,生死可谓是一体之两面。 道经云:真道好生而恶杀。长生者,道也。坏死者,非道也。死王不如生鼠。故圣人教化,使民慈心于众生,生可贵也。 道教从“贵生”思想出发,认为死是对生的绝对否定,生死异途,而“死王不如生鼠”的生死观,生动地表达了道教的贵生思想。那么道教又是如何护生的呢?道教护生的重点在于爱护生命。在道教看来,道虽不可见,但却“因生以明之”,活生生的万物正是道的具体表现,而芸芸众生又是“生不可常”,因此必须用道来守护,只有保护万物,爱护生命,遵循道的法则,对待万物“利而不害”,才能实现“长生久视,生道合一”的最高目标。
如果说,护生的重点是爱护万物的生命,那么养生则是注重对自身生命的实践。从《庄子•养生主》来看,养生之道重在顺应自然,忘却情感,不为外物所滞。庄子首先指出养生最重要的是“缘督以为经”,即秉承事物中虚之道,顺应自然的变化发展,文中借“庖丁解牛”的故事生动形象地说明了生活处事要“因其固然”、“依乎天理”,最后庄子又阐述了听凭天命,顺应自然,“安时而处顺”的生活态度。值得一提的是,道士在实现终极理想时发现,如果不能无限期地延长生命,那么成仙的目标更是遥遥无期,于是道士们开始尝试养生修炼。这种养生实践是围绕“炼”和“修”而展开,“炼”代表着早期道教对金丹的追求,随着“金丹致仙”的外丹术逐渐衰落,内丹术开始兴起,两宋以后开启了以“修”为中心的养生探索。在道教看来,宇宙是一个大宇宙,人身是一个小宇宙,通过对小宇宙的修行可以与大宇宙相通相系,并且结合一些服食方法,使内外养生模式不断充实完善,让身体长久保存,生命得以延续,进而实现“可以尽年”的养生目标。
“育生说”的最后一个层次——成生,何谓“成生”?按照李承贵教授的解释是成就生命,使现有的生命更加灿烂、辉煌和精彩。成就人所想所愿,实现人生价值。 我们发现,李教授是从社会伦理的角度来论述,没有对整个自然生态进行评述,道教的成生思想虽不如儒家那么具体,但它是在“自然无为”的大原则之下进行的。经云:“天地之道,不利不害,无为是守,大通和正,顺物深厚,不虚一物,不主一所,各正性命,物自然矣。” 道教认为,世间的一切众生皆有道性,要成就万物的生命,不仅要使其客观存在,而且还要不断地爱惜和养护,同时在对待万物时要时刻注意“不利不害”,“自然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万物生灵自然发展,真正体现出道教成生哲学的内涵。
第三,返生说。所谓“返生”是指天地万物循环往复、生生不息,是从“有”复归于“无”的过程,这是道教“生生”的核心。如果没有“返生”就没有循环往复,没有循环往复就没有生生不息,那万物发展就是不完整的,这种不完整必然会导致不和谐。按李承贵教授的观点,儒家“圆生”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对死者的追思、尊敬,也不仅仅在于赋予“死”以生的内涵和意义.让死者的自我生命得到延续,让死者与生者能够“生生”地贯通,而且在于验证生者品质的厚薄级次。 道教“返生”与儒家“圆生”十分相近,在一定程度上说,返生即是圆生。《道德经》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第四十章)老子认为自然界中事物的运动和变化莫不依循着某些规律,其中的一个总规律就是“反”。 反代表回归,代表重新开始,是一种新的复苏。张岱年先生说:何谓反复?就是:事物在一方向上演变,达到极度,无可再进,则必一变而为其反面,如是不已。事物由无有而发生,既发生乃渐充盈,进展以至于极盛,乃衰萎堕退而终于消亡;而终则有始,又有新事物发生。 可见,任何事物都会“物壮则老”,老而复归于无,而这个过程恰恰是道教“返生”的深刻表达。可以说道教“返生”与儒家“圆生”共同构成了中国本土哲学的一个重要特点——“生生”的圆融性。
三、道教“生生”的反思
如前文所述,儒家“生生”是从社会道德伦理的角度论述,扩大了“生生”的范围,这种横向扩展,使其涵盖面更加广泛,而道教“生生”更重视自然生态伦理,使道教“生生”思想,进一步深入对宇宙自然的关怀层面,这种纵向的突破,表达了道教对自然生态养生的深层思考。英国学者唐通(Tong B. Tang)在《中国的科技和技术》一书中指出:中国的传统是很不同的。它不奋力征服自然,也不研究通过分析理解自然,目的在于与自然订立协议,实现并维持和谐。学者们瞄准这样一种智慧,它将主客体合而为一,指导人们与自然和谐。 这里所说的“中国的传统”主要是指道家道教的传统,这个传统蕴含着广博的生态养生智慧。与人类中心主义不同,道教虽然十分重视人的地位,但并未把人凌驾于自然之上,尝试去主宰或改造自然。道教“生生”思想不仅包括了一切万物的蕴化生成,生长壮老,而且还特别重视人与万物的关系,就从这点上看,道教的“生生”文化似乎更接近于现代生态思想。
一般认为,“自然无为”是老子哲学最重要的一个观念。老子认为任何事物都应该顺任它自身的情状去发展,不必以外界的意志去制约它。 道教对待自然生态始终秉承着“法自然,宗无为”的基本原则。在老子看来,“自然”不仅代表一个存在实体,而且也指一种发展的准则。当“自然”作为存在实体时,它是经由“道”创生而得来,万物在自然环境下生长壮老,育化繁衍,同时一切生命在自然界从无生有,从有复归于无,因此自然是万物“返生”的重要归宿。我们发现,当“自然”作为存在实体时并非是“法自然”的本义,那“法自然”又该如何解释呢?河上公对其解释说“道性自然,无所法也。” 道教认为,宇宙万物的一切发展变化都有一个内在的依据,对待芸芸众生要首先学会“自然而然”,必须遵循着一种有序的发展规律,这种规律不依托任何力量而存在,始终保持着“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所以,这里老子所说的“自然”本义是说“自然而然”,万事万物(包括社会和人)的本性都是自本自根的,应该顺应其本性去看待万事万物的存在和发展。
“自然”是一种观念、态度和价值,也是一种状态和效果,“无为”则是一种行为,是实现“自然”的手段和方法。 那什么是“无为”,“无为”对人类又有怎么的要求呢?我们知道,老子最反对有为,最重视无为,“无为”并不是不做为或无所作为,而是不妄为,不外加干涉的为,顺应性而为。所谓“顺性”即是“顺道体之性”就是河上公所说的“道性自然”,无为即顺应“自然之所为”,紧随自然发展而为,反过来说,自然也需要无为的保障才能实现“自然而然”,如此“无为”与“自然”似乎就等同起来。值得说明的是,“法自然”是道教对待自然的一种态度,“宗无为”是道教对待自然的一种手段,而这种手段恰恰体现了道教“生生”的文化内涵。牟宗三先生对此有一番论述,他说:“生而不有”,即是无心之生;无心之生,则畅其源,物自生,都任置之,非吾所得而有也。“为而不恃”,即是无为之为;无为之为,则“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功自成济,非吾所得而恃也。“长而不宰”即是不主之主;不主之主,则虽首出庶物,而无宰治之施。生、为、长皆指道言,即于道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见其冲虚妙有之玄德。 牟先生的这段精妙解读,不仅展现出了道教的创生说,而且在对待万物的态度上也提出了“无心之生”、“无为之为”、“不主之主”的深刻思想,展现了“无为”对待万物的具体方式,道生长万物而不加干涉,德畜养众生而不加主宰。道教以“法自然,宗无为”为原则,一方面展现了道教深远广博的宇宙生成说,另一方面使得天地万物在良好的自然环境下健康有序的发展,进而促使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平衡。
在道教看来,人的能动性对自然有一种特殊能力, 这就是认识、掌握、改造自然,但如果这种行为处理不当就会影响到宇自然生态的和谐发展,因此人类应该自觉地去理解并把握天道运行的法则,于是道教在提倡“法自然,宗无为”的基础上,又提出了“三才相盗”的思想。经云:“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 这里的“三才”是指天、地、人,“盗”是代表悄悄地窃取、不露声色地利用,而“三盗”是指天地、万物、人互相盗取,彼此利用,共同生存。 《阴符经》中说:“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人是具有自我意识的主体,既能认识自我本性,又能知晓自然规律,“三才相盗”观念要求人们在对待自然生态时要注意把握时机,即所谓“盗机”。只有遵循和掌握天道的法则,把握好时机,使人的行为才能与天道法则相契相合,这样一来,人类既可以繁荣发展,又能够不危害自然,与万物和谐相安。需要指出的是,“三才相盗”的观点虽然讲求的是万物盗天地,人盗万物,万物盗人,强调人在认识自然、利用自然方面的主观能动性,但这最终还是要回归到“法自然,宗无为”的基本原则之上。道教认为,天地万物都是由道生化而来,从“道”的角度来看,一切众生都是平等的,没有贵贱之分。人作为万物的一份子,必须和芸芸众生一起生活在自然环境之中,要发展也必须借助自然的这个平台,以自然为师,只有这样人类才能与自然和平相处,谱写生态和谐新篇章。
德国生态神学家莫尔特曼(Jurgen Moltmann)对道教生态智慧十分赞赏,他说:强调生态和谐的观念深藏在我们的传统中,有必要发扬它们。 道教“生生”智慧不仅反映了古人对宇宙自然的基本态度,展现了深远广博的中华根柢,同时其丰富的传统智慧对当代社会的发展和自然生态的建设都具有极强的借鉴意义。
(感谢作者供稿,原文曾发表于《恒道》2014年秋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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