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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不认识的董仲舒(2)

汉儒深知这一点,因此,为驯服秦制而做的第一件工作,就是重建天道信仰。而董仲舒的宪政方案也正是天道宪政主义。《天人三策》第一策中说: 
    臣谨案《春秋》之文,求王道之端,得之于正。正次王,王次春。春者,天之所为也。正者,王之所为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为,而下以正其所为,正王道之端云尔。然则,王者欲有所为,宜求其端于天。 
    这是董仲舒天道宪政主义规划的基本原理。治理人间的皇帝必须服从天的权威。由于天的引入,秦制下无条件地命令-服从的君、民关系,就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开篇即这样概括:“《春秋》之法,以人随君,以君随天。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义也。” 
    现代宪政制度发源于英格兰,扎根于中世纪宪政制度,其基本原则被十三世纪英格兰普通法法律家布拉克顿概括如下:“国王在万民之上,但在上帝和法律之下。”董仲舒提出的原则是相同的:皇帝在万民之上,但在天之下。 
    有人会说,可是,董仲舒不也说,“以人随君”,“屈民而伸君”么?这并非董仲舒的主张,这是在描述他所面临的事实。儒家毕竟不是革命者,而是宪政主义者,因此,他承认皇帝的权威,但接下来要求,“以君随天”,“屈君而伸天”,这才是他的真正主张。 
    据此董仲舒主张,人间治理秩序必须模仿天道秩序。比如,阳为主,阴为辅,阳主生,阴主杀,那么,“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为政而任刑,不顺于天,故先王莫之肯为也。”董仲舒按照天道秩序论证了,必须废除警察国家式的刑治。 
    更进一步,皇帝必须按照天意进行日常治理。这就是“天人相应说”的功用。周代的天只是在非常时期决定治理权的转移。在董仲舒的体系中,天对人间的监察则日常化了,天具有了生命,他始终在监察着人间,并通过“灾异”的方式,对人间,主要是对皇帝、大臣发出警告。而皇帝必须对此正确的回应。 
    因此,在董仲舒的体系中,皇帝权威之绝对性被消解了。既然如此,对人间治理来说,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是:某处发生了一个灾异,需要立刻弄清,它究竟意味着什么?又该如何对此天意做出正确的?这就是“独尊儒术”所要解决的问题。 
    “独尊儒术”的宪政内涵 
    “独尊儒术”之说是在《天人三策》第三策的最后提出的: 
    《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 
    天道宪政主义治理方案用于控制皇权的关键因素是顺应“天意”。至关重要的是,董仲舒断言,皇帝没有能力理解天意,只有儒者具有这种能力。因为,理解天意,需要知识,“智”。首先需要确定,究竟哪些异常现象属于“灾异”。其次需要确定,灾异的具体指向究竟是什么,上天对人间的哪条法律、哪项措施不满;第三需要研究,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才能令上天满意。第四,需要及时地制定出这样的措施,并有效地实施它。 
    凡此种种,都需要“天人之际”的综合性知识和立法的能力。也即,需要司马迁所说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知识和能力。而遍观当时各个群体,唯有儒者具备这样的知识和能力。儒者接受过经典教育,其中最为重要得是《春秋》。《春秋》就是“天人之际”的“先例汇编”。通过研读这些先例,儒生掌握了理解和回应天意的技艺。因此,皇帝要对天意做出正确回应,就须听从儒生的指令。 
    也就是说,人间治理被纳入到天道秩序中的政治后果是,皇权被置于儒生共同体之下。儒生获得了立法权,皇帝的职能不过是执行儒生共同体制定的法律、政策。如此一来,容纳儒者进入政府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关于在此之前的政府组成,董仲舒这样描述:“夫长吏多出于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选郎吏,又以富訾,未必贤也。”在秦制和汉初宽和的秦制下,官员多为“官二代”和“富二代”。这是一个特权性政府。董仲舒则提出,各地“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以给宿卫,且以观大臣之能”。这里的贤者就是通儒术者。由此逐渐形成“察举制度”,各地举荐孝廉、贤良、文学出任官员。如司马迁所说,“自此以来,则公卿大夫士吏,斌斌多文学之士矣”。 
    由此,政府结构逐渐发生根本变化,形成钱穆先生所说的“士人政府”,从而形成了一种“共治体制”。“共治”的一方是皇权,另一方则是儒家士大夫。余英时先生在《朱熹的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中捻出“共治”一词,形容宋代儒家士大夫的治理理想。受此启发,我检视文献发现,正是从汉武帝时代开始,君臣不约而同地谈论“共治天下”、“共理天下”。这样的“共治”存在于多个层面: 
    首先是皇帝与士人政府的共治。官二代、富二代构成的秦、汉初政府,以追逐权、钱为基本价值,而皇帝对此拥有支配权,因此,官吏们争当皇帝的忠实工具,精于揣摩上意的酷吏和替皇权搜刮民财的“兴利之臣”不断涌现。 
    儒家士人则有自己的道德理想主义价值信念,对于皇帝的命令,他们会用自己的价值进行判断。他们所提出的制度与政策设想也都指向三代之治的理想。由此,皇权与政府分离,士人组成的政府不再是皇权的工具,而具有了自己独立的价值和政治目标。 
    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政府与社会的共治。春秋以来,儒家就在民间结社,主要是结成思想学术社团。现在,儒家有机会进入政府,思想学术结社更为繁多。儒家士大夫又借助自己在政府中之“溢出”权威,返回基层,在基层构建“社会”,其载体主要是家族。家族制度不是自古就有的,而是儒家士人从西汉中期开始构建出来的。“社会”也不是自然地就存在的。儒家士人借助儒生社团和家族制度,构造出“社会自主治理”的基础性制度之后,中国才有了严格意义上的“社会”。 
    秦制下,皇帝的权力通过漫长的官吏体系直接控制每个人,县以下竟然有亭、乡两级政府。更化之后,皇权逐渐退出,仅及于县,县以下则由儒家士人组织自主治理,人民生活的大多数领域是自治的。 
    在此制度基础上形成了刑律与礼俗的共治。刑律是政府制定的,礼俗则是自发形成的,儒生则在其中注入儒家理想。人们生活各个方面的的权利、义务,包括民事的、人身的、商业的权利、义务,主要是由礼俗规范,由自治的社会执行的。刑律可能被专制的皇权利用来进行镇压,礼俗却保障人民的自由。 
    相对于秦制,这样的共治体制带有强烈宪政主义性质。汉宣帝曾形容汉家法度为“霸、王道杂之”。霸道就是秦制,它依赖刑律、酷吏。但现在,即便是相对较为专制的汉宣帝也不得不承认,王道也是汉家宪制的根本组成部分,这个王道,就体现为道统、士人政府、社会自主治理、礼俗等。 
    也就是说,董仲舒所代表的汉儒的天道宪政主义努力,取得了伟大的成果:此后大多数时间,中国的治理架构不是什么封建,也不是专制,而是半宪政半专制的“共治”。秦制式绝对权力部分地受到控制,其控制者就是儒家士大夫,人民因此享有了一定程度的自由。 
    当然,董仲舒的努力没有取得完全的成功,因而,不能说古代中国就已经是宪政国家。但是,古代中国治理架构中确实已经具有了部分程度的宪政结构。也因此,清末儒家可以顺利地接受西方宪政理念和制度,从戊戌维新到辛亥革命,短短十几年时间,就基本完成了宪政政体的构建。只要看一下儒家绅士们的主张,就可以明白这其中的奥秘:开国会、地方自治,不过就是把他们已经行使了两千年的自治性权利予以正规化。 
    当你在评价董仲舒的时候,请记住一个简单的事实:清末主张宪政最力的康有为,就是以董仲舒思想为典范的。 
    独尊儒术与思想自由是两回事 
    一种常见的批评是,“独尊儒术”造成思想学术垄断、宗教垄断,要为中国思想、文化的停滞负责。然而,检视历史就会发现,这种说法毫无根据。 
    真正毁灭思想学术的罪魁是秦制。先秦四大家中,法家帮助建立秦制,而合乎逻辑的时,专制制度只要建立,法家就必然归于消亡——事实上,商鞅、韩非、李斯等法家代表人物都横死于他们所帮助建立的专制制度之手。何炳棣先生近年的研究则表明,墨家很可能融入秦制,变成了专制统治体系内的专家、官吏。这是因为,墨家内在地具有专制倾向。道家思想以黄老之术的形态变成汉初宽和的秦制的统治思想,并为法家保驾护航。但武帝时代的社会危机让它自行消亡。 
    也就是说,法、道、墨三家都被其所支持的制度拖累而衰败。儒家以在野的身份,在秦汉之际百多年中,既反抗秦制,也对反宽和的秦制。因而,儒家既被秦始皇镇压,也被支持黄老之术的窦太后压制。但是,凭借着来自遥远的古典时代的丰厚文化积淀,儒家以顽强的生命力在民间积聚力量,等待和创造时机。当儒家获得了治国的权威之后,则采取了与法家完全不同的文化政策:宽容。 
    董仲舒确实要求“罢黜百家”,但百家既已自然消亡,当然影响较大的也就是官吏中的法家观念和黄老观念。因此,董仲舒要求罢黜百家,其实就是要求从皇帝和官吏的思想中清除这两种专制的意识形态。 
    除此之外,董仲舒、儒家士大夫从来没有要求禁止过任何思想学术活动。事实上,在此之后,道家持续发展,并演化出道教。魏晋南北朝时代,以道家为基础的玄学几乎替代了儒家。此后,道家思想一直深植于普通士人、尤其是文人的精神结构中,而有所谓“儒道互补”之说。 
    儒家思想也没有妨碍宗教自由。玄学兴盛之同时,西来的佛教日趋繁荣。明朝末年,基督教又传入中国。历史上确曾发生过“三武灭佛”事件,清初也禁止过基督教。但是,这不是儒家思想在围剿佛教、基督教,而是皇帝为了世俗的利益而打击寺院,为了闭关锁国而查禁基督教。至于儒家士人,比如韩愈以后的宋、明儒者,虽竭力从思想上辟佛,但在生活中,与佛教关系非常密切。现代儒家代表人物粱漱溟、熊十力、马一浮诸先生,都与佛教有很深渊源。 
    归根到底,“儒术”是一种治国之道。儒家确有宗教性,但不是十分强烈。它关注的焦点始终是人间的优良治理秩序。所以,儒家对神灵信仰大体保持一种宽容心态,只要其有助于塑造人们敬畏的心态,而不是放纵人们的欲望、或者大量耗费钱财。 
    至于有人怪罪独尊儒术妨碍了“科学”在中国出现,那他们也应当追问:为什么基督教经院哲学没有发展出科学体系?为什么印度人没有发展出科学?  
    “独尊儒术”也没有妨碍儒家自身的发展。西汉立经学博士,的确有所选择,侧重于今文学。不过,政府从来没有采取过措施打压其他学派。因此,儒家本身仍然保持巨大活力。比如,到东汉,经古文学就相当盛行,替代了今文学。宋代又出现了理学、道学。到现代,曾国藩、康有为等人也发展了儒学。 
    确实,中国历史上,确实有过政府打压过思想学术的事情,最为突出的是明初、清初中期的文字狱。但是,这种思想文化专制与儒家本身毫无关系,相反,儒家始终是被迫害者,遭到迫害的人都是最为出色的儒者。 
    董仲舒本人就因为批评汉武帝,而差点被杀头。面对如此专制的权力,董仲舒的态度当然只有一个:反对它,控制它,限制它。董仲舒的方案可能没有完全成功,但他反抗专制的决心是不容否认的;而他“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以设计宪政制度的理性和智慧,永远值得后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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