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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逻辑学方法论的两个核心点(2)

黑格尔在逻辑学全书的范畴体系中,一般是严格按照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即所谓“正”、“反”、“合”的三分法来进行的概念的推演。黑格尔“逻辑学”中概念的发展处处用的是“正”、“反”、“合”的三分法,可以说他就是用这些许多大大小小的“正”、“反”、“合”构造了其整个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而这个方法的根本实际上也是对立统一的辩证法。 
    黑格尔认为,“正”就是单纯肯定的东西,“反”是单纯的否定的东西。肯定和否定必然造成二者之间自在的分化和对立。但只使范畴停留在分化对立的层面上是不够的,最重要的还是在于“合”,“合”中不仅包含着肯定的东西,也包含着否定的东西,“合”就是“正”、“反”即肯定和否定的统一。“合”还是对“反”的再否定,也就是我们说的否定之否定。“合”对“反”的否定似乎又回到了“正”,然而黑格尔认为在 “正”、“反”、“合”的这个过程中,“正”经历的“反”,“合”并不是对“正”的简单回归,而是在最初的正的基础上又提高了一步,是更高层次的回归。也就是说事物和认识的发展是一个波浪式的前进和螺旋式的上升的过程。这实际上也是黑格尔对立统一思想的体现,他认为正是这个对立统一的过程造成了事物的发展和认识的进步。 
    黑格尔在逻辑学的有论这一部分中用三分法深刻地推演了这三个大范畴。“质”是某事物与自身存在相同一并与其他事物相区别的规定性;而“量”对于事物的存在是一种外在的关系;“质”与“量”的存在是相互对立的。但仅有对立显然是不充分的,于是黑格尔在“质”与“量”的对立中又把范畴推演到了“质”与“量”的对立统一即“度”。“质”、“量”、“度”的推演是黑格尔 “正”、“反”、“合”三分法的典型体现,根本上也是对立统一辩证法的应用。 
    黑格尔的逻辑学在其整个哲学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其开端绝对精神反映了他一向的哲学思想,可以说是他思想和志向的绝对体现,而经他发展的贯穿全书的对立统一辩证法更在这本书中集大成,也使他的研究如虎添翼,这两者也是他逻辑学方法论的两个核心部分。对于我们做研究的人来说,学习方法论有重要意义,黑格尔逻辑学方法论的这两个部分非常值得我们学习,首先其设立逻辑学开端这一方法事实上就是我们作研究时将自己思想的全部集中体现,是全部体系的开端,我们作研究时要清楚自己的思想,要顺理我们的思想成体系,提炼核心概念,这是很重要的,其次他的第二个方法辩证法更是具有普遍意义的方法,在很多研究中都是必不可少的,学好辩证法对于我们做社会科学研究的人来说有着深远的意义。作者:付东辉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