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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经注疏之《论语注疏》(1)

《论语注疏》是十三经中的一种。在朱熹《四书》流行以前,《论语》和《孝经》是人们初入学的读物。《论语注疏》是北宋邢昺改定旧疏而成,吸收了北宋以前人的注释,如何晏等人《集解》所引诸家注解,因此这本书是几个时代注家们的共同成果,保存了不少古注。在今天各种今注今译杂陈的情况下,再来阅读这种古注,或许有些启发。今试举几例,作一个粗浅的说明。 
    一、古义的保存。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的语言也在不断地变化,有些词语渐渐在常用语中消失了,有的词语虽然没有消失,但如今它的意思已经变化了。前一种情况,我们借助学者们的研究可能会弄清楚其本来面目,但对于后一种情况,我们则很有可能失之于先入为主而产生误解。如《论语·为政》“攻乎异端,斯害也已矣”中的“攻乎异端”很可能就被理解为“攻击与自己观点不同的人”。按照古注,“攻,治也。异端,谓诸子百家之书也。”显然原来意思是研读诸子之书。由此可见古注的纠偏纠误实有助益。 
    二、本义情境的还原。《论语》是语录体,是孔子的弟子们和弟子的弟子们在孔子或老师去世之后,共同讨论编写流传下来的。原话都是在一定的情境中所说的,这个情境就相当于我们现在的语境,有时候失掉这个语境的背景知识,我们很难理解当时的意思。如《八佾篇》中:“子曰: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射不主皮”是什么意思呢?原来,在古人那里,举行射礼有五个好处,一为和志,即调节人的注意力;二为和容,即修正人的仪态;三是主皮,即射的技术和结果;四为和颂,即符合当时舞蹈的节奏;五为兴武,即展示尚武的精神。“射有五善焉,不但以中皮为善,亦兼取礼乐容节也。”如果仅仅是为了射中而射,那么这个射礼的意义就不是很大了。可见单单地看一句话仍然不能较好地理解原意。 
    三、语义的区分。有些概念在今天,我们看的较为笼统,但在古人那里,或者说在孔子及其弟子的话语情境里,同一个词可能有不同的意义。如“五常”中“义”这个概念。一般情况下,我们认为这是一种确定不移的概念,尤其是孟子说过,“羞恶之心,义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但通过古注,我们发现在《论语》中,“义”尚在发展之中,如《为政篇》“见义不为,无勇也。”以及《公冶长篇》:“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使民也义。”古注中说,“义,宜也”。用“宜”来解释“义”想必是强调一种时机的把握,是一个较为中性的词,但逐渐被儒家强化,尤其是孔子说过“信近于义”(《学而》)、“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里仁》以及“君子喻于义”(《里仁》)这样的话。“义”的地位逐渐上升,并进而成为“五常”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更有意思的是后来这个概念在朋友之间非常重要,朋友是要讲义气的,但在孔子那里,维系朋友关系的伦理主要是“信”。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