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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设计文化与美学思想探析(2)

1.2 中国古代设计品评标准 
    在设计的品评准则上,大多遵循“事居于前,文列于后”的审评准则。“事居于前”,即先罗列天、地、人、事等基本概念或记载,然后再加以进一步的诠释,即所谓的“文列于后”,这种既定不变的范例和结构无疑反映出古代学科分类史的总体观念,并强化了我们对古代中国人文学科与自然学科之间相互关系的独特体认。应该承认,古代“类”书和诸多传统惯例的这种普遍性为古代传统设计学科的文化本性及其内在整体性提供了一定的实证依据。 
    1.3 中国古代设计的两种取向,功能实用与精神追求 
    关于古典设计形态的产生发展的界定,一直都是与设计的功能性与效用原理、审美情趣、精神享受相互掺揉的,也就是追求实用性与精神愉悦、生理舒适为目的的设计理念。《诗经·周颂》与《淮南子》中就有对农具、服饰、礼器、酒具等含蓄婉转、美丽动人的描写。中国古代设计学作为一个有着宽泛内涵的人文学科,其中的形式功能因素和心理学范畴的审美意趣浑然天成,互为因果,并无设计功用目的与审美效果之对立与极致的划分,“必有其质,乃有其文”以及“有充于内,而成像于外”等论点充分说明古代设计意念中的心理表现。 
    2 中国古代设计的思想渊源 
    2.1 孔子——“兴”、“观”、“群”、“怨”设计美学标准 
    “兴”、“观”、“群”、“怨”本是孔子在《论语·阳货》篇里提出来的关于文学作品的社会作用的说法,但其后被单独提炼作为一种评审艺术作品的美学准则。“兴”指能引起欣赏者精神的感动与奋发;“观”指可使人了解社会生活、政治风俗的盛衰得失;“群”指可以在社会人群中引起思想交流,相互感染,从而保持社会群体的和谐;“怨”指可以对不良政治的种种表现表示出否定性的情感态度。孔子的美学一方面十分注意审美对陶冶个体的心理功能,另一方面又十分注意审美对协和人群的社会效果。他审美的心理学、论理学特征,在4个字中表达的非常清楚。 
    2.2 墨子——“兼相爱,交相利”的设计审美准则 
    墨子是春秋战国时期著名的工匠与学者,他所创立的墨家学派与儒家并称为“显学”,有“儒墨同是尧舜”之高度评价。他是中国设计史上最为多才多艺的人物之一。他的才能不仅仅局限于设计与制作方面,而且对物体运动中力的作用、杠杆原理、光线光影关系,针孔成像、点线面原理、几何学方面的论证具有先驱的意义。墨子提出“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的认识论命题,“所谓功,利于人谓之功,不利于人谓之拙”是其对于设计评价的基本准则,只有有益于社会,服务于大众的东西才是真正的设计作品。他所追求的审美情趣也被他同时应用于社会的建设中,从而将其“兼相爱,交相利”的精神意蕴落实到一个极具实践色彩的层面上。 
    2.3 管子——“质真而素朴”的设计审美志趣 
    管子名管仲,曾助齐桓公“尊王攘夷”,使之成为春秋时期的第一任霸主,他曾从5个方面阐述为君临政需要注意并解决的重大问题,其中之一便是“废弃雕饰”。管子视装饰为忤逆的理论提出是有特定历史背景的,然而与近现代西方实用主义设计准则不谋而合,其精髓是追求素朴、质真的设计审美原则和崇高的社会、道德理想,所贯穿其中的主题是充满激情的精研沉思和清醒宁静的冥想、静观。 
    2.4 老子——“阴阳五行说”对设计的审美品评 
    阴阳五行学说体系是老子最为本体的哲学观点,“五行”概念最早出现在《尚书·洪范》中,其本意不过是将物质区分为5类,言其功用及性质而已,及至西周始明确五行不仅仅是5种具体的民生材料,而是产生宇宙万物的本源性物质元素,五行学说至此方有了哲学意义。老子运用五行的原理提出新的哲学命题“万物负阴而饱阳,冲气以为和”,即通常所说的“阴阳”理论,于此“阴阳”学术兴起,成为新的解释自然与社会现象的普遍原理。“阴阳”学说在后来的发展演化中被抽象、纯粹提炼出来,形成“道”派。老子体系不仅第一个系统地提出了宇宙本原“道”之学说,而且还提出了“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与无”、“无为而无不为”等一系列重要的命题,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结构作出了阐释和规定,而且还提供了人类感知与行为的一般原则和方法。老子的返璞归真、清净无为、顺应自然等道家真义深深地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各个层面并毫无例外地将古代设计思想引入到这个新本原的境地。 
    3 结束语 
    中国古代设计理念博大精深,在实践探索与理论推演上历 
    5 000年文明史的发展而更显其恢弘魅力,由于篇幅的局限和自身知识体系的缺漏,不能对其进行一一完善。以上是本人对中国艺术美学、设计发展学以及哲学上的一点粗浅认识。(作者:吴煜)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