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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不可遗忘的历史动力 (7)

(六)关于罪犯、犯罪与“恶”的历史作用 
    英国讽刺文学和民主主义的伦理学作家、医生和经济学家贝·曼德维尔(1670-1733),在《蜜蜂的寓言,或个人劣行,公共利益》一书中,说了一段非常深刻而又耐人寻味的话:“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称之为恶的东西,不论道德上的恶,还是身体上的恶,都是使我们成为社会生物的伟大原则,是毫无例外的一切职业和事业的牢固基础、生命力和支柱;我们应该在这里寻找一切艺术和科学的真正源泉;一旦不再有恶,社会即使不完全毁灭,也一定要衰落。”[12] 马克思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引证了曼德维尔这段话并给予高度评价。马克思认为,曼德维尔“已经证明任何一种职业都具有生产性”,“只有曼德维尔才比为资产阶级辩护的庸人们勇敢得多、诚实得多”[12]。马克思从社会分工和社会生产的角度,发挥了曼德维尔的思想。他认为,“罪犯”是一种“恶”,它是历史发展一定阶段上客观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无疑有其不利于社会发展的一面,人们不能颂扬罪犯,纵容犯罪,更不能说在社会高度发展以后,罪犯也不会消失,不能认为将来罪犯一旦消失,社会就会毁灭。同时也要看到,罪犯的存在,可以引发出社会分工和社会生产的一些部门,引发出产业结构中的一些产业,可以给一些人提供就业机会,可以成为人们观察和研究的对象。犹如“哲学家生产观念,诗人生产诗,牧师生产说教,教授生产讲课提纲”等等一样,“犯罪生产罪行”。如果我们把罪犯作为一个生产部门同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加以观察,“就可以摆脱许多偏见”[12]。
    第一,罪犯不仅生产罪行,而且还生产刑法,因而还生产讲授刑法的教授,以及这个教授用来把自己的讲课作为商品投到一般商品市场上去的必不可少的讲课提纲。这些教授不仅可以从中获取经济效益,而且还可以给个人带来快乐。
    第二,罪犯生产全体警察和全部刑事司法、法庭差役、法官、刽子手、陪审官等等,在所有这些不同的职业中,每一种职业都是社会分工中的一定部门,而且这些不同职业发挥着不同的人类精神能力,创造出人们的新的需要和满足这些新的需要的新的方式。例如,“单是刑讯一项就推动了最巧妙的机械的发明,并保证促使大量从事刑具生产的可敬的手工业者有工可做”[12]。
    第三,罪犯生产印象,有时生产道德上有益的印象,有时生产悲惨的印象,具体生产出哪种印象,要看情况而定。不仅如此,他还在唤起人的道德和审美感这个意义上为人们提供一种服务。罪犯的犯罪行为作为文学艺术的对象,还可以生产出艺术作品、文学作品,如小说,甚至悲剧,缪尔纳的《罪》和席勒的《强盗》都证明了这一些,《奥狄浦斯王》和《理查三世》也证明了这一点[12]。
    第四,在资本主义社会,罪犯打破了资产阶级生活的单调和日常的太平景观。这样他就防止了资产阶级生活的停滞,造成了令人不安的紧张局势和动荡,如果没有这些东西,竞争的刺激就会减弱。因此,罪犯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一方面,罪犯使劳动市场减少了一部分过剩人口,从而减少了工人之间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工人的工资降到最低额以下;另一方面,反对罪犯的斗争又会吸收另一部分过剩人口。这样一来,罪犯便成了一种自然“平衡器”,这种“平衡器”为一系列有用的职业开辟场所[12]。
    第五,罪犯还从多方面对生产力的发展发生影响。例如,如果没有小偷,锁就不会达到今天这样的完善程度;如果没有伪造钞票的人,银行券的印制就不会象现在这样完善;如果商业中没有欺骗,显微镜可能就不会应用于通常的商业领域。应用化学取得的成就,不应该只归功于诚实生产者的热情,也应该归功于伪造和为发现这种伪造所作的努力。由于犯罪使侵夺他人财产的手段不断翻新,所以也使保护财产的手段日益更新。从国际范围来看,如果没有国家的犯罪,可能就不会形成世界市场;如果没有国家的犯罪,也可能就不会形成民族本身[12]。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