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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书”系统的论说结构(10)


    第二层的诠释,以对《论语》心性观的发掘为例。我们知道,心性论是宋明理学的主题,其发展深受思、孟的启发。然而,它并非《论语》的问题。以心性论的核心概念心、性、诚为例,在《论语》一书中,出现的次数分别是心字6次,性字2次,诚字也2次。然朱熹的《论语集注》,大量用心性论的言词解释《论语》思想。朱注心字出现238次,性字46次,而诚字71次。例如,他释“性相近也,习相远也”(《阳货》):“此所谓性,兼气质而言者也。气质之性,固有美恶之不同矣。然以其初而言,则皆不甚相远也。但习于善则善,习于恶则恶,于是始相远耳。”并引程子曰:“此言气质之性。非言性之本也。若言其本,则性即是理,理无不善,孟子之言性善是也。何相近之有哉?”[39] 为了消除子贡“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公冶长》)带来孔子不重视性的印象,竟然解释为“盖圣门教不躐等,子贡至是始得闻之,而叹其美也。”[40] 而释“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世”(《述而》),则成心学工夫的缩写:“此章言人之为学当如是也。盖学莫先于立志,志道,则心存于正而不他;据德,则道得于心而不失;依仁,则德性常用而物欲不行;游艺,则小物不遗而动息有养。学者于此,有以不失其先后之序、轻重之伦焉,则本末兼该,内外交养,日用之间,无少间隙,而涵泳从容,忽不自知其入于圣贤之域矣。”[41]《里仁》“吾道一以贯之”章,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朱注则是“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而已矣者,竭尽而无余之辞也。夫子之一理浑然而泛应曲当,譬则天地之至诚无息,而万物各得其所也。自此之外,固无余法,而亦无待于推矣。曾子有见于此而难言之,故借学者尽己、推己之目以著明之,欲人之易晓也。盖至诚无息者,道之体也,万殊之所以一本也;万物各得其所者,道之用也,一本之所以万殊也。以此观之,一以贯之之实可见矣。”[42] 这种解释,其实就是把它变成《孟子》或《中庸》“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的另一个版本。一个伦理观念,一经朱注点染,就成一种形而上的道体论。这段释文中理字的出现,意味着仅从四书文本中寻找概念资源,对完成这个系统的建构,是不够的。
    第三层就是超越四书的文本限制,引入更高的统摄性的概念,作为整合的思想总纲。这就是理或天理的运用。二程宣称:“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是自家体贴出来的。”程朱理学中,朱熹承接二程尤其是小程,把理的思想在思想史中推至其顶端。四书中,理字的使用情况是:《孟子》7个,《中庸》2个,共9个,而《论语》、《大学》均无此字。但是《四书章句集注》中,朱注部分理字共有379个,其中天理有67个。而《论语》虽无理字,但其朱注中的理字乃有165个,其中天理29个。在朱熹理解的“四书”中,理无处不在。
    纵观《朱子语类》的诸多说法,理是规定事物本质及活动方式与关系秩序的先天力量。天地万物的理叫太极,但万物有万物各自的理,而万物的分理又各自体现着总理――太极的规定。整体与部分之间的这种关系,就是“理一分殊”。所以说:“太极只是天地万物之理。在天地言,则天地中有太极;在万物言,则万物中各有太极。未有天地之先,毕竟是先有此理。动而生阳,亦只是理;静而生阴,亦只是理。”[43] 每一具体事物,都是理与气结合而成的。物如此,人也然。“人之所以生,理与气合而已。天理固浩浩不穷,然非是气,则虽有是理而无所凑泊。故必二气交感,凝结生聚,然后是理有所附着。凡人之能言语动作,思虑营为,皆气也,而理存焉。故发而为孝弟忠信仁义礼智,皆理也。然而二气五行,交感万变,故人物之生,有精粗之不同。自一气而言之,则人物皆受是气而生;自精粗而言,则人得其气之正且通者,物得其气之偏且塞者。惟人得其正,故是理通而无所塞;物得其偏,故是理塞而无所知。且如人,头圆象天,足方象地,平正端直,以其受天地之正气,所以识道理,有知识。”[44] 人与物的区别是人有心,心统性情。由于理、气结合成人,故人性便分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论天地之性,则专指理言;论气质之性,则以理与气杂而言之。未有此气,已有此性。气有不存,而性却常在。虽其方在气中,然气自是气,性自是性,亦不相夹杂。至论其遍体于物,无处不在,则又不论气之精粗,莫不有是理。”[45] 欲的起源与气质问题有关。情是性的表现。“性不可言。所以言性善者,只看他恻隐、辞逊四端之善则可以见其性之善,如见水流之清,则知源头必清矣。四端,情也,性则理也。发者,情也,其本则性也,如见影知形之意。”[46] 心且有知,故能识理知善。道德修养的目标,便是以圣人为榜样,存理去欲,让天地之性即决定善的力量充分表现出来。体现为行为,是合乎孝弟忠信仁义礼智之类德目,在精神境界上,则超越是非善恶,优入圣域。
    朱熹无论言心言性还是言情言欲,背后都以理的观念为理解的框架。释《论语》“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仁者,本心之全德。克,胜也。己,谓身之私欲也。复,反也。礼者,天理之节文也。为仁者,所以全其心之德也。盖心之全德,莫非天理,而亦不能不坏于人欲。故为仁者必有以胜私欲而复于礼,则事皆天理,而本心之德复全于我矣。归,犹与也。又言一日克己复礼,则天下之人皆与其仁,极言其效之甚速而至大也。又言为仁由己而非他人所能预,又见其机之在我而无难也。日日克之,不以为难,则私欲净尽,天理流行,而仁不可胜用矣。”[47] 释孟子“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心者,人之神明,所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性则心之所具之理,而天又理之所从以出者也。人有是心,莫非全体,然不穷理,则有所蔽而无以尽乎此心之量。故能极其心之全体而无不尽者,必其能穷夫理而无不知者也。既知其理,则其所从出,亦不外是矣。以《大学》之序言之,知性则物格之谓,尽心则知至之谓也。”[48] 在朱熹心目中,理无处不在。在文本找不到相关字眼或者未能顺当释出心中之意时,甚至借助文本的整理校订工作,改编经典,《大学》格物补传就是其最经典的行为: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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