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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法关系的共和意义(4)


    4. 应对礼崩乐坏的第一步:法家变法与现代性的历史位置
    周纪二周显王之世,温公同叙卫鞅变法于秦,孟子倡仁义于魏,两者交错,义旨深远。面对周文疲惫、天下分裂的问题,卫鞅和孟子分别在两头做工作。从较短的距离来看,这两头恰相反对,而从较长历史来看,毋宁是同一件事情的不同方面。
    卫鞅变法旨在变革政体,调整社会结构,解决周礼封建导致的“诸侯僭王命”、“陪臣执国命”的问题,削弱贵族权力,抑制分裂倾向,促进国家团结,增强农战效率,最终收拾封建割据局面,混一天下。但是,法家出于效率的紧迫需要而采取了依赖君主的策略,通过增强君主权力而来抑制贵族,把人民当作农战的工具,从而推进了君主专制的僭政倾向。周文疲惫导致的僭越不过是贵族对王的僭越,下层贵族对上层贵族的僭越,而法家变法的结果虽然有效消除了贵族对君主的僭越,但是却导致君主对天命的僭越,从而带来国体基础问题上的重大纰漏。
    本来,周文礼乐的国体基础是以德配天的天命观念,而天命之听又必须自我民听而听,天命之视必须自我民视而视,因此,从法理基础上讲,国家并不是国君的私有财产,而是属天的神器,天生烝民的公器,国君不过是暂时代天看护天下神器公器的看护人。“君君”就是说一个君只有德配天命才是有命之君,才配得上看护这个神器公器,否则不过是一夫而已。书云:“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诗云:“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民自有天德之常,仁义礼之信是也。政治是否为正治,有赖于它是否遵天道之物则,顺民德之秉彝,明德新民,因天道之正而有政治。但现在法家为了解决周礼贵族僭越君权而致封建割据的问题,却付出了过分巨大的代价,那便是导致国君对天命的僭越,对人民的轻蔑。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而直到卫鞅之后千年的一位变法者还在说:“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王安石)这便是为了解决贵族对君主的僭越而助长了君主对天命和民物的僭越。
    当贵族诸侯混战、民生涂炭的时候,法家的出场和君权的扩大是人民的福祉,而当天下混一、四海承平之时,就需要儒家出来把国体的基础从君主的权术势中解救出来,放置到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的天德之命上。国家是谁的国家?天下是谁的天下?如果说在战争的组织化要求下这样的问题不遑顾及的话,那么天下承平的时候就要提上日程了。否则,战争辛苦挣来的成果很快就要在战斗功臣的挥霍中丧失殆尽了,新的混战也将不远了。
    《书》曰:“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孔子曰:“政者正也。”法家赢得了政体之变,却丧失了邦固之本、国体之正。这个偏失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天德礼乐文化的传承载体正是法家革命的对象:封建贵族。周贵族兼具封建领主和礼乐文化的承载者这个双重身份,注定了他们在现实政治关系中处在反动方面,而在政治思想上却处在领先地位。周贵族身份的两重性必将导致他们的身体遭受荼毒,而精神不绝如缕。经由法家变法的裁抑,贵族作为一个封建利益集团逐渐式微,而礼乐精神却继续通过无封无爵的士人得到传承。这是一件世界历史的奇观,因为那些士人既不是有土有爵的贵族,又不是超越俗世的祭司,他们只是一些耕读传家的平民。当平民接续了一种贵族文化,并把它发展为日益平民化时代的主流教化的时候,古往今来从来没有另外一个民族可以与之比肩的文化格局便形成了:那便是中国两千年历史文化的格局。而这个格局的造端便是发生在两千五百年前的春秋战国,其影响则一直延续到近代,乃至今日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之中。不重新审读周秦、秦汉之际的这段历史,就不能理解中国现代性特殊品格的历史渊源。为什么一直到二十世纪的中国还会出现扬法抑儒的运动?这是否提示我们:中国现代化进程绝非那么“现代”,而是仍然可以纳入源远流长的“变法史”中去得到理解?仍然如同历史上的任何一场变法那样需要法家资源的支持?这是否意味着:法家可以从“早期现代性”的话语得到解读,而“现代性”也可以经受法家思想的吸收改造?把“现代性”与法家传统联系到一起的意义在于:儒法关系的历史可以提示我们,变法、法家或“现代化”只是第一步,完整的故事还需要儒家的文以化之来继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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