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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乐的境界:美善相乐

礼乐教化所要达到的目的,并不停留在政治道德层面,而是更进一步追求人格独立(如前节)、“天人合一”、“美善相乐”的自由精神境界。《尚书·舜典》载:“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吕氏春秋·古乐》篇云:帝颛顼生自若水,居于空桑,登帝位之后,“惟天之合,正风乃行,其音若熙熙凄凄锵锵。帝颛顼好其音,乃令飞龙作效八方之音,命之《承云》,以祭上帝。”又说:“帝尧立,乃命质为乐。质乃效山林谿谷之音以歌,乃以麋鞈置缶而鼓之,乃拊石击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兽。”也就是说,中国的艺术不仅追求“人间世”的和谐,更追求与自然万物(包括鬼神)的和谐。进入这种境界,就是“皆大欢喜”即“乐”的境界。“乐”是中国文化追求的人生最佳状态,是一种艺术—审美境界。有人说中国文化是“乐感文化”,这是有道理的。而“乐感文化”主要是指儒家文化。孔子是“乐感文化”的首倡者。孔子与其弟子谈论志向,惟赞同曾点的:“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论语·先进》)他赞扬颜回:“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论语·雍也》)“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论语·雍也》)这正是理学家所推崇的孔颜之乐。孔子提倡礼乐,虽然强调的是礼乐的社会教化作用,对于艺术之本性——乐的问题没有谈什么,但他对《韶》乐等那种迷恋的态度说明是乐在其中矣。荀子则直截了当地说:“夫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荀子·乐论》)由此把精神之乐与官能之乐区别开来,高低优劣已见分晓。孟子提出“与民同乐”的问题,认为独乐乐不如与人乐乐,与少乐乐不如与众乐乐。也就是乐不应是自私的、一己的,而应该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儒家一致认为,文化生活和艺术欣赏就是为了追求乐。当然,乐要有“度”,孔子要求“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此之谓也。所谓“度”就是界限,乐不能越过界限即不能违礼,这是就消极面而言;从积极方面说,就是只有乐道或超越官能欲望之上的精神之乐,审美之乐,才是真正之乐。儒家的这种快乐观,对中国的艺术和人生态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享乐主义、纵欲主义在中国的艺术中不能说没有,而且从来没有绝迹过,但这种东西在中国人眼里如同过街老鼠,无处藏身。这是一个优良的传统。宋代范仲淹在他的优美的散文中更唱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千古名句。 
    真正的乐是超越官能欲望、超越利害关系,即排除了“得欲”之乐和“王天下”之乐,因而是一种自由之乐。这种境界是美善合一的。荀子说:“君子以钟鼓道志,以琴瑟乐心。动以干戚,饰以羽旄,从以磬管。故其清明象天,其广大象地,其俯仰周旋有似于四时。故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相乐。”(《荀子·乐记》)荀子的“美善相乐”的境界,是人与自然、个体与社会、生理与伦理种种关系都处于和谐一致的状态,这是人生的最美好的境界。所谓“美善相乐”境界,正是一种审美境界。因为在儒家看来,美是包括善而又高于善的一种精神境界。孟子曰:“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孟子·尽心下》)可知“善”是人的道德的起点,是一般的道德而不是高尚道德,因为它尚未超越“欲”的范围。“信”也是一般的道德而不是高尚的道德,因为尚未达到“忘我”地步。人的道德进入“美”和美之上的“大”“圣”“神”时,便成为高尚的精神境界。这些高尚的精神境界都是以美为基础,都具有超越的性质。大、圣、神后来都变成艺术的美学范畴,成为艺术追求的高尚旨趣。孔子把文化境界划分为“知之”、“好之”、“乐之”三个递进的层次,把人的道德修养的完成放在“乐”即“成于乐”里,最典型地说明艺术—审美是人生的最高精神境界,并且深深地影响儒家,影响中国的艺术。所以李泽厚认为中国哲学追求的最高人生境界是审美的而不是宗教的。钱穆说中国古代将政治艺术化,认为文学艺术是中国的“终极趋向”。他们的见解都是有根据的。
    礼乐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祖先创造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也不断地充实、完善和更新。它之所以有那么悠久的历史,是因为中华民族一直需要它。它培育着中华民族不断地走向文明进步,涵养着中华民族高尚的人文精神。大礼与天地同序,大乐与天地同和,天地人三才,自然与人群社会既有序又和谐,这是礼乐文化追求的理想境界。这种终极关怀哪个时代不需要?在如何处理人与自然、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上,礼乐文化在历史上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今天仍有着现实意义。中华民族的子子孙孙们不能自毁其根。
    当然,礼乐文化的积极作用不是绝对的,也不可能是绝对的——任何文化对于社会都有进步与保守的二重性。文化比较政治法律、社会制度具有更大的稳定性和恒定作用。因此社会政治的发展变化与文化的发展变化,并不是完全一致的,不是同步的。中国古代的礼乐文化到了近代,其保守性愈显突出,不能适应发展着的新的社会心理,新的道德理性,新的审美感性的需要,甚至妨碍人性的健康发展,因此受到近现代人的批判,是理所当然的。但批判也应是理智的、分析的。新的社会政治的产生,需要有新的文化,需要有新的文化创造。但这种文化创造,不是要抛弃原来文化的历史基础。况且,随着历史的前进,礼乐教化自身的内容与形式也发生分裂。古代的礼乐教化是一种综合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与美感教育紧密结合在一起。春秋战国时代“礼崩乐坏”,礼乐的政治制度层面毁灭了,礼乐变成纯文化。而汉代“名教”兴起,礼教抛弃乐教的辅助,成为一种抽象的说教和形式主义的规范,这种教育已无法进入人的心灵。这种演变趋势,越到后来越严重,特别是明清以来的礼教严重地束缚人性的健康发展。所以对礼乐教化本身的历史也应该进行分析、批判。不能把这种学理的批判与社会政治批评混同起来。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许多激进人物正是把政治批判与文化批判混为一谈。他们把现实政治的腐朽性完全归因于两千多年前的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因明清以来礼教的落后性与局限性,而否定中华民族礼乐教化的整个历史,这种观点不足取。这种偏激的言论,给现实造成极大的危害:割断历史传统,使现代文化建设陷于盲目混乱状态。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