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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研究中的几个误区(4)

哲学的实证化倾向,使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读产生了种种偏差。其主要表现有: 
    1.在哲学观上,哲学被理解为基于对象性关系而建构起来的知识论门类。 
    过去,人们总是把哲学置于科学的背景下来予以定位,把哲学理解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概括和总结。这意味着哲学与科学的差别只是抽象程度的不同,而非视野的殊异。如此一来,哲学就变成了一个知识论问题,而不再是形而上学问题了。知识论的前提在于确认对象性的客观实在,因为“相信有一个离开知觉主体而独立的外在世界,是一切自然科学的基础”(注:《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92页。)。然而,马克思在其哲学建构中则是以消解主客二元对立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的,他明确反对“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页。)。马克思在这里试图解决的不是哲学的个别观点,而是哲学本身的理解方式:究竟是旁观还是参与?是经验的反映还是超验的反思?马克思把实践作为消解对象性结构的前提,因为实践的人作为参与者使主客二元关系消融在一种不可还原和不可拆解的一元论存在境域之中。因此,马克思在元哲学层面上选择的是非对象性的视角,从而显示出他对知识论立场的超越。 
    2.在本体观上,传统的哲学教科书总是把物质本体论作为哲学建构的预设,由此决定了整个哲学体系的知识论取向和科学主义的性质。 
    马克思主义哲学一旦被解释成物质本体论,其“实践的唯物主义”本质就被遮蔽甚至被取消了。马克思 将自己的哲学定位为“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页。)。他之所以保留“唯物主义”的称谓,只是为了强调人的实践活动本身的客观实在性(所谓“物质实践”),以区别于种种“意识形态”。马克思明确指出:“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的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78页。)。这句话的深意在于它是在哲学意义上说的,如果不从形而上学视野加以理解,它就是荒诞的。马克思试图表明,对于哲学论域来说,离开人的现实活动的自然界没有意义。持物质本体论观点的学者喜欢援引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说的“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作为自己的重要根据。然而,联系上下文看,马克思想表明的只是费尔巴哈所谓先在于或外在于人类历史的自然界,对现实的人及其存在来说没有意义(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9-50页。)。外部自然界的优先性不过是一个经验事实,它本身无法进入哲学视野,构成本体论根据。 
    3.在实践观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统解释仅仅把实践狭义地理解为认识论范畴,忽视了它的本体论意义。 
    在传统的哲学教科书中,实践在本体论范围内被“悬置”,只是在认识论部分才被涉及,因此在这种哲学体系及其建构中,实践丧失了“视野”和“立场”的意义。马克思指出:“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决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一个现实生活的任务”(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7页。)。不使整个哲学由“解释世界”回到“改变世界”,就不可能真正从根本上超越旧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外在对立,因为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彻底消解派生它们的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才能历史地扬弃“理论的对立”。要做到这一点,其先决条件就在于使哲学获得实践的立场和视野。从实践上克服“理论的对立”,正是实践的本体论意味所内在要求的。 
    4.在真理观上,传统的理解一般只谈论知识论意义上的“真”,而撇开本体论意义上的“真”,因而同马克思的真理观相去甚远。 
    马克思指出:“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页。)。这里所说的“真理”不是知识论意义的,而是本体论意义的。所谓“思维的此岸性”,也就是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已经指出的:“彼岸世界的真理消失之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页。);它有赖于人的实践及其所塑造的历史之展现。从马克思的哲学理想看,他所追求的乃是“哲学的世界化和世界的哲学化”,亦即对人及其历史之本质的领悟,通过人的实践活动展现为历史的完成。这一过程既是人及其所造就的历史之本质的“敞开”,也是哲学理想的“证成”。这才是马克思真理观的直谛所在。 
    5.在自由观上,对马克思的“自由”范畴仅仅作一种知识论的诠释,从而离开了它所原有的自律意义。 
    马克思所谓的自由,是指人通过扬弃异己化的力量对自己的外在支配,所达到的自律状态。马克思把“自由自觉的活动”作为“人的类特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6页。),但人的这种自由自觉本质,并不是一种超历史的规定和抽象的存在,而是通过人的现实历史活动实际地生成的。马克思指出:“自由王国”“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因为它“只是在由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6页。)。作为人的自由自觉本质充分展现和最后完成的标志,“自由王国”构成人类历史必然趋向的终极目标,它本身决不是一种知识论意义上的自由。因为知识论的自由只是认识了的必然,它固然可以有效地促进“自然必然性的王国”范围内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但“这个领域始终是一个必然王国”(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7页。)。也就是说,它始终呈现为他律状态。尽管“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7页。),但不能因此把自由王国这一标志人的自由自觉本质的范畴归结为经验视野内的知识论自由。否则,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尺度就将因丧失其超验维度而被束缚在狭隘的经验范围之内,无法凸显包含绝对价值尺度的理想社会目标。 
    总之,由于经验与超验的混淆,我们无法恰当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质,甚至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诠释回到了前马克思的水平,结果不能不陷入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地位“抽象肯定,具体否定”的尴尬处境:几乎每一本哲学教科书都突出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诞生对于人类思想史的伟大变革意义,但在具体展开内容的说明时,却又把它降低到了旧唯物主义的层次,许多内容的表述甚至未曾超出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 的水准。要走出这一误区,就必须恢复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超验性规定,使其真正摆脱知识论及其经验立场的桎梏。唯其如此,才有可能避免使马克思主义哲学沦为常识,从而永葆其哲学的睿智。(作者:何中华)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