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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乾坤两卦卦爻辞五考(二)


    三、“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考
    《坤卦》卦辞“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帛书易传·衷》两引,皆作“东北丧朋,西南得朋”。
    “东北丧崩,西南得崩”,求贤也。
    岁之义,始于东北,成于西南。君子见始弗逆,顺而保彀。易曰:“东北丧崩,西南得崩,吉。”[22]
    这不但与今本不同,与帛书《易经》也不同。两者谁是谁非呢?似乎应以《帛书易传·衷》所引为是。《帛书易传·衷》说“东北匕丧崩(朋),西南得崩(朋)”并非信口开河,而是有根据的。“岁之义始于东北,成于西南”,就是根据。这是以八卦卦气说来解释《坤卦》卦辞“东北丧崩(朋),西南得崩(朋)”。
    《说卦传》“帝出乎震”一段将八卦与八方、四季相配,有所谓“震,东方也”,“巽,西南也”,“离,……南方之卦也”,“兑,正秋也”,“乾,西北之卦也”,“坎,正北方之卦也”,“艮,东北之卦也”诸说。[23]《易纬通卦验》更进一步地以艮、震、巽、离、坤、兑、乾、坎八卦主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24]《乾凿度》又将八卦与十二月、十二支相配,说:
    震生物于东方,位在二月;巽散之于东南,位在四月;离长之于南方,位在五月;坤养之于西南方,位在六月;兑收之于西方,位在八月;乾剥之于西北方,位在十月;坎藏之于北方,位在十一月,艮终始之于东北方,位在十二月。阳始于亥,形于丑……阴始于巳,形于未。[25]
    所谓“阳……形于丑”,是说阳气形成于东北十二月艮;“阴……形于未”,是说阴气形成于西南六月坤。“岁之义,始于东北”,就是说自东北之卦艮十二月立春起,阳气始形而阴气始终,[26]坤为阴气的代表,故云“东北丧朋”。“成于西南”,即“西南得朋”。阴气自西南六月立秋起,日益增长,故曰“成”、“得朋’。由此可知,《坤卦》卦辞“东北丧朋”,指阴气自十二月立春起逐渐丧失;“西南得朋”,指阴气自六月立秋起逐渐增长。从一年的季节、节气
    顺序来看,是立春而春分,而立夏,而夏至,再立秋,而秋分而立冬,而冬至。所以应该是“东北丧朋”在先,“西南得朋”在后。从卦辞本身来看,“东北丧朋”,阴气自十二月立春起逐渐丧失,所以说“先迷”。迷者,失也。“西南得朋”,阴气自六月立秋起逐渐增长,所以说‘‘后得主”。“迷’’虽在先,但最终还是“得”,故曰“利”。
    由此,我们可得出三点认识:第一,《帛书易传。衷》所引《坤卦》卦辞“东北丧朋,西南得朋”的顺序是正确的。[27]第二,《坤卦》卦辞“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东北丧朋,西南得朋。安贞吉”之间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先迷”者,“东北丧朋”也;“后得主”者,“西南得朋”也。它们都是“君子有攸往”的具体展开。第三,上述卦辞是建立在八卦卦气说基础上的,离开了《说卦传》等文献记载的八卦与八方、四季、十二月相配的理论,上述《坤卦》卦辞将难以理解。因此,说《周易》本经内涵阴阳观念和卦气学说,是信而有证的。
    四、“直方大不习无不利”考
    《坤卦》六二爻辞“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历来也存在异解。王弼注云:
    居中得正,极于地质,任其自然而物自生,不假修营而功自成,故不习焉而无不利。[28]
    孔颖达《正义》说:
    生物不邪,谓之直也;地体安静,是其方也;无物不载,是其大也;不假修习,物无不利。[29]
    朱熹《本义》说:
    六二柔顺而中正,又得坤道之纯者,故其德内直外方而又盛大,不待学习而无不利[30] 。
    这些解释都是视“直方大”为并列结构,以“习”为“修习”、“学习”。
    元人熊朋来提出了新解。惠栋《九经古义·周易上》云:
    熊氏《经说》云:郑氏《古易》云《坤》爻辞“履霜”、“直方”、“含章”、“括囊”、“黄裳”、“玄黄”协韵,故《象传》、《文言》皆不释“大”,疑“大”字衍。[31]
    今人闻一多、屈万里皆以熊说为是。闻一多《周易义证类纂》说:
    大盖下文不之讹衍。方谓方国。古直省同字,直方疑即省方……省方犹后世之巡狩,其事劳民耗财,不宜常行,故曰“不习,无不利”。[32]
    屈万里说近同。[33]
    高亨虽不以“大”为衍文,但改字为训,较闻氏更有过之,云:
    直当读为值……直方即持方,谓操舟也。大读为太。习,谓闲习也。方舟以渡,不易倾覆,虽甚不习于操舟之术,亦不致有陨越之虞。……人据坚固之势,虽非干练之才,亦无往不利。[34]
    按“大”系衍文之说,全不可信。丁寿昌早已指出:
    熊说非也。荀慈明注:“大者,阳也。二应五,五下动之,则应阳出直,布阳于四方。”干令升注:“臣取其直,妻贵其方,地体其大,故曰直方大。”是汉晋《易》皆有“大”字。[35]
    马王堆出土的帛书《易经》里,《川》(《坤》)赫然有“大”字;[36]《帛书易传·二三子》、《衷》、《缪和》的称引和解释中,也都有“大”字。@可见“大”字系《周易》本经固有,不容置疑。
    笔者认为“直方大不习无不利”系一条件复句。“直方”系条件分句,“大”、“不习”、“无不利”是三个并列的结果分句。因此,爻辞应断为: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直方”系两种德行,有着特定的价值内涵;而“大”只是一个普通的形容词,并非一个哲学范畴。因此,它们不是并列结构。爻辞只是说做到正直而方正,就能宏大。“大”是“直方”的结果之一。
    “不习”也当是“直方”的结果之一。·“习”当系摺字的假借。摺与折同义。《史记·范睢蔡泽列传》:“魏齐大怒,使舍人笞击睢,折协摺齿。”《汉书·扬雄传》:“范睢以折摺而危穰侯。”此折摺并言,其义当同。《后汉书·郭太传》:“尝于陈、梁间行遇雨,巾一角垫,时人乃故折巾一角,以为‘林宗巾’。”此折同摺。故“不习”即“不摺”,“不摺”即“不折”。这可从
    《帛书易传》中得到印证。
    《帛书易传·二三子》云:
    尊威精白坚强,行之不可挠也,“不习”近之矣。[38]
    这里的“不可挠”显然释“不习”,“习’’为摺之借,作折解,故云“挠”。《帛书易传·衷》说:
    子曰……是故柔而不 ,然后文而能朕也;刚而不折,然后武而能安也。《易》曰:直方,大,不[习,吉][39]
    “刚而不折”正是释“不习”,“习”乃摺字,故用“折”释。
    折、摺都可训败。“不折”与“无不利”义伺,都是“直方”的结果。因此,这爻辞是说,做到正直而方正,就能宏大,就能不折败,就没有不利。所谓“大”也好,“不习(不折)”也好,“无不利”也好,都是强调德行“直方”的重要性。
    《小象传》说:
    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40]
    前一句是释“直方”这一条件分句,后一句是释“大,不习,无不利”这一结果分句。可见在《小象传》看来,《坤卦》六二爻辞是分为“直方”和“大,不习,无不利”两部分的,《文言传》说:
    “直”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41]
    “德不孤”和“不疑其所行”都是突出“直方”的结果,《文言传》实际也是把爻辞分为两部分来解释的,所以,笔者的断句与《小象传》、《文言传》也是吻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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