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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和阳明心学(二)


    生长于社会底层而深知时艰的张居正,是怀抱着解决现实社会危机的志向开始其政治生活的。嘉靖二十六年,他方中进士、入翰林院,即撰《翰林院读书说》,明确表白了自己的为学宗旨和政治抱负。他说:“善学不究乎性命,不可以言学;道不兼乎经济,不可利用故通天地人而后可以谓之儒也。造化之运,人物之纪,皆赖吾人为之辅相;纲纪风俗,整齐人道,皆赖吾人为之经纶;内而中国,外而九夷八蛮,皆赖吾人为之继述,故操觚染翰,从骚客之所用心也;呻章吟句,童子之所业习也。二三子不思敦本务实,经眇眇之身任天下之重,预养其所为,而欲蒲一技以自显庸于世,嘻,甚矣其陋也!”[15]二十八年,他给世宗皇帝上《论时政疏》,初次陈述自己的政见,指出当时政治生活中存在的“宗室骄恣”、“庶官瘝旷”、“吏治因循”、“边治因循”、“边备未修”、“财用大匮”五种积弊的根源在于“血气壅閼”,并非无法救治;而所谓“血气壅閼”指的是世宗长期移居西苑,不理朝政,是夕与宦官宫妾为伍,致使上下不通、君臣道隔,政治处于瘫痪状态。所以,他认为世宗帝如再不励精图治,“广开献纳之明,亲近辅弼之佐”,使“君臣之际晓然无所关格”,国家政治则将病入膏肓,虽有良医扁鹊也无可挽救。[16]隆庆二年(1568),已晋升为内阁大臣的张居正,给穆宗皇帝上《陈六事疏》,系统提出了自己的改革纲领,开篇即谓:
    臣闻帝王之治天下,有大本,有急务。正心修身建极以为臣民之表率者,图治之大也;审几度势,更化宜民者,救时之急务也。大本虽立,而不能更化之善治,譬之琴瑟之不调,不解而更张之,不可鼓也。恭惟我皇上践阼以来,正身修德,讲学勤政,倦惓以敬天法祖为心,以节财爱民为务,图治之大本既已立矣,但近来风俗人情,积习生弊,有颓靡不振之渐,有亟重难迫之几,若不稍加改易,恐无以新天下之耳目,一天下之心志。
    他以“省议论”、“振纲纪”、“重诏令”、“核名实”、“固邦本”、“饬武备”为六大急务,认为解决了这六大急务就能刷新政治,“新天下之耳目,一天下之心志。”[17]如果说他嘉靖年间所上《论时政疏》着重于列举时弊,从“内圣”方面要求世宗帝励精图治,那末,隆庆年间所上《陈六事疏》则在肯定穆宗帝求治之心的前提下,重点要求其解决六大急务以刷新政治,做到“外王”。张居正的这种思想无疑是以儒家“内圣外王”的经世之学为理论基础的。然而,身踞决策高位的世宗和穆宗都怠于政事,只顾追求个人的腐化享乐,而锐意改革的张居正所提出的救世良方被他们束之高阁。这使居正深切地感受到各种政治积弊及由之而引发的社会危机,其病根乃在于封建专制权力机构功能的严重失调。因此,尽管他也很看重“性命之学”,但并不认为依靠“性命之学”(如王阳明提倡“致良知”之类)就能够扫除时弊,拯救现实危机,故而把调整权力机构功能,自上而上并有针对性地推展经济、政治改革,作为化解社会危机,进而达到富国强兵的途径。
    隆庆六年(1572),穆宗猝然中风,召高拱、张居正、高仪三位阁臣于御榻前受顾命。时,高拱为内阁首辅,本应承担辅助神宗帝重任,但因他没有处理好与内监冯保的关系,触怒了皇后和神宗生母皇贵妃,受到革职回籍的处分,于是张居正出任内阁首辅,掌握了政权。从隆庆六年到万历十年的整整十年间,张居正一直被神宗帝以师礼相待,尊称为“元辅张先生”,实际取得了封建专制体制最高决策人的地位。他充分利用这种特殊条件,按照既定的设想,稳健而扎实地推行全面改革。他制定“考成法”以解决中央集权问题,设立“职官书屏”以解决人事问题,从而有效地遏制了吏治腐败,很快使政治面貌焕然一新,顺利建成一个操纵自如、运转灵活的权力机构。他又从整顿田赋着手,在全国范围内清丈田地,并以此为基础推地“一条鞭法”,进行赋役制度的全面改革,从而使国家财政状况有所好转,人民的经济生活也安定了。史称“万历年间,最称富庶”,说明他富国的目标成功实现了。此外,他以政治家的战略眼光找到当时外患频仍的症结,采取一系列得力措施,解决了无兵无财无将的难题,基本成功实现了他强兵的目标。
    综观张居正的各项改革,其中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指导思想,就是要加强中央集权,重振纪纲。张成正认为,当世危机表现最为严重的是君主势衰,政事弛靡,政局失控,“国威未振,人有侮心”、“人乐于因循,事趋势于苦窳”。[18]他在隆庆年间即上书直言其近日以来,朝廷宗旨,多废格不行,抄到各部,概从停阁。或已题奉钦,依一切视为故纸,禁之不止、令之不从,至于应勘应报,奉旨行下者,各地方官尤属迟慢,有查勘一事而数十年不完者,文卷委积,多致沉湮,干证之人,半在鬼录,年月既远,事多失真漏网终逃”。[19]万历元年(1573)在《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中又指出:“臣等窃见近年以来,章奏繁多,各衙门题复,列殆无虚日,然敷奏虽勤,而实效盖鲜。……顾上之督之者谆谆,而下之听之者恒藐藐。鄙谚曰‘菇口顽而妇耳顽’,今之从政者殆类于此。欲望底绩有成,岂不难哉!”[20]针对这种君主政治赖以运行的庞大官僚机器等几乎瘫痪的状况,张居正提出必须“振纲纪”。他说:
    人主以一身而居乎兆民之上,临制四海之广,所以能使天下皆服从其教令,整齐而不乱者,纪纲而已。
    他所说的“纪纲”指的是君臣统治集团的权力法纪,“振纪纲”就是要强化君臣统属关系,加强君主对整个官僚体系的控制。这主要有三层内容:一是君主要亲自总揽法纪刑赏之权。他说:“张法纪以肃群工,揽权纲而贞百度,刑赏予夺,一归之公道。”(同上)法纪刑赏之权如同“太阿之柄”,君主“不可一日而倒持也”,否则就会失去权威,失去对群臣有效控制。二是强化君主诏令的绝对权威。他说:“君者,主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诏令是君主政治权威的实际运用和具体体现。在君主专制社会背景下,全部政治的运行主要由君主颁行诏令自上而下推动,“天子之号令,譬之风霆”,若“风不能动,而霆不能击”,君主的诏令不能得到有效、彻底的执行,则君主权威何在?君主又怎控制群臣百官?三是君主要严明法制。他认为,君主“无威”,臣下就会“无法”,而严明法制则是强化君威的制度保障。他详细辨析了徇情与顺情、辰作与操切之异同,坚决反对徇情和操切,说:“徇情之与顺情,名虽同而实则异;振作之与操切,事若近而用则殊。”认为“顺情”指“整齐严肃,悬法以示民,而使之不敢犯”,“操切”则是“严刑峻法,虚使其民而已。”显而易见,“徇情”和“操切”是对纪纲的极大破坏,而正确的做法为“情可顺而不可徇,法宜严而不宜猛”,严明法制的关键是执法公平无私,不偏不倚,做到“法所当加,虽贵近不宥;事有所枉,虽疏贱心申”,[21]如此方能提高法制权威,进而使君威振作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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