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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忘之间 语言、形象、意境 (二)


    和合语言哲学的语言符号具有命名赋义的功能,还有指称的功能,这在中国先秦时期便已得到确认。语言符号与事物形象、存相之间,可构成一种能指与所指、指与被指的关系。公孙龙在《指物论》中便探讨了这种关系:“物莫非指,而指非指”。事物、存相无不是有一个指称的,而指称不是由指称所指称的。“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假如天下没有指称,那么,事物、存相就无法称谓。指称本来是天下所没有的,物是天下所实有的。指称自身固有表现为事物、存相的特性,但指称不赖于事物、存相而独立。符号的指称具有天下事物所共同具有的一般性或共性,比如猪、狗、马等语言符号,是用来指称天下实有的猪、狗、马的符号,指称猪、狗、马存相的符号是感性的,但被指称的猪、狗、马这些存相在符号中却失去了其感性,而成为抽象的客体。作为事物、存相总得有指称,指称与被指称的猪、狗、马存相的结合,便是“物指”了。指称是有事物存相内容的指称,但指称失去了其抽象性或一般性,就不是指称了。假如语言符号具有猪、狗、马的实际功能,公孙龙认为,那就不是语言符号了。语言符号虽指称事物、存相,但不是事物、存相本身。 
    三
    语言符号与客体事物、存相的关系,在和合语言哲学中即言与象的关系问题,亦即名与实的关系问题。魏晋时期,王弼等玄学家就言、象、意问题展开了辩论,反思这次辩论,对今人仍有所启迪。 
    王弼所讲的言,是指言辞、卦、爻辞;象是指《周易》卦象和爻象,卦象包括八个经卦卦象和64个别卦卦象。汉人解易,拘守象数,任意引申、附会,支离繁琐,破坏了对《周易》整体思维的本真的理解。王弼试图还《周易》言、象之本真,撰《周易注》和《周易略例》。他批评汉易说:“案文责卦,有马无乾,则伪说滋漫,难可纪矣。互体不足,遂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愈弥甚,从复或值,而义无所取。”[4][P609]假如执著于卦象的象征物,如乾为马,坤为牛等,而不去领悟卦象背后隐蔽的刚健之道和柔顺之道,象数的牵强附会就会愈演愈烈,繁琐至极,不得要旨。加上“互体”、“卦变”、“五行”等解易之法,“伪说”蔓延滋长,巧愈弥甚,有害于对《周易》本义的理解和把握。 
    言与象的关系既指语言符号能否表达物象,亦指物象能否通过语言符号而彰显,就此而言,可做这样几层分析: 
    一是语言(名言)符号生于物象或生于形象。“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4][P609]。“凡名生于形,未有形生于名者也”[4][P199]。这种“生于”可理解为逻辑上的包涵和次序,也可以解释为语言符号是由物象、存相来决定的。“名也者,定彼者也;称也者,从谓者也。名生乎彼,称出于我。故涉之乎无物而不由,则称之曰道”[4][P197]。名号(语言符号)是确定、决定有形事物的,称是服从说话人的意志的。名号是以事物(物象)为依据而化生,称是由主观意志给予的。因此说:“名号生乎形状,称谓出乎涉求。名号不虚生,称谓不虚出。”[4][P198]名号是依据事物形象、存相的形状确定的,称谓是按照人们的认识的要求而出现的。 
    二是物象、存相是通过语言符号来彰显的。物象、存相虽有形有象,但物象自己不能描述自己,不会彰显自己。语言符号既具有表达和说明物象、存相的功能,又能够表述和陈说物象、存相。这是因为言与象(名与实)之间存在着一种融合性、互渗性,“故有此名必有此形”[4][P199]。名与形象相符,即名符实,不能定名,亦不可与论实。这样,物象、存相便可以通过语言符号来表达。所谓“象以言著”,即物象的显著依赖于语言符号;“言者,明象者也”[4][P609],即语言符号能够彰明物象。 
    三是主体可以借助于语言符号去体认和把握物象、存相。物象能否穷尽?依什么来穷尽?可以选择某种语言符号来表达和说明,也只能以语言符号来“观”物象,“尽象若言”[4][P609]。只有语言符号才能穷尽和体认物象、存相。 
    尽管言与象具有融合性、互渗性,但言与象犹如名与实,毕竟是不杂的。这便是“言尽象论”与“言不尽象论”。应该说,这两者都是存在的,以“言尽象论”来否定“言不尽象论”或者以“言不尽象论”来否定“言尽象论”,都有其偏颇。和合语言哲学主张两者的不离不杂,冲突融合。从这个意义上说,“名之不能当,称之不能既。名必有所分,称必有所由。有分则有不兼,有由则有不尽;不兼则大殊其真,不尽则不可以名,此可演而明也”[4][P196]。名与实不适合,称与象不完全包容,这样名与实、称与象之间就有所分别及其凭借,由其分别和差异便有“不兼”与“不尽”,即不能完全蕴涵,有一定局限性,而无普遍的包容性、周延性,所以名号与真实便大异,称谓与形象不相符。 
    这种“大殊其真”和“不可以名”的状况,无论是在呈现在场的层面,即存相的显性层面,还是在隐蔽不在场的层面,即存相的隐性层面,都是存在的存相。语言符号所能表达、说明的存相,是就显性的、在场的层面而言的;就隐性的、不在场的层面而言,天地万物所根据的“道”,幽冥之所产生的“玄”,幽深而不可穷尽的“深”,充满天地而不可穷极的“大”,久远而不可达到的“远”,幽微而不可见的“微”,都是一种微妙无形的无限、无象的不在场的东西,是不可“名细”、“名大”的,换言之,是不可名号、称谓的一种本体和境界。假如强以语言符号和称谓加于它们,就会失六者之常,离六者之真。真常之离之失,语言符号的指称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基于此,我们必须承认有不可以语言符号指称的东西存在,这“东西”既包含形象、存相,亦可涵盖“道”、“玄”……语言符号的这种局限性,说明语言符号不是万能的。正因如此,王弼曾提出“得象忘言”的主张,认为获得形象、存相,就可以忘掉、抛弃语言符号。“忘言者,乃得象者也”[4][P609]。在这里,忘言是为了贴近被语言符号所限隔的形象、存相的真实,而以直觉直接逼近形象、存相,呈现形象、存相的真实。这既是体认论的问题,亦是诠释学的问题。 
    存相无论是对显性的在场物象的体认,还是对隐性的不在场本体、境界的诠释,语言符号都是一种有限形式的中介系统。然而,人类自有了语言文字符号,就标志着第一次中介系统革命的开始,它使人类进入了文明的时代。人类从古至今所取得的一切成就和发展,都与语言文字符号密切相联。现代计算机技术、因特网所开拓的由数字化方式构成的虚拟方式,将导致人类中介系统较之语言文字符号更为深刻和重要的革命。虚拟方式在语言文字符号所创造的思维空间、符号空间中的革命,就在于它在思维空间、符号空间中又创造了虚拟空间、数字空间、视听空间和网络世界。在虚拟空间和网络世界中,言与象、名与实的关系都可以被虚拟化,以虚拟方式呈现不可能的可能性,使言与象、名与实实现融突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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