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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外传”——对孔门师弟传说的思想史考察(7)

商太宰见孔子曰:“丘圣者与?”孔子曰:“圣则丘何敢,然则丘博学多识者也。”商太宰曰:“三王圣者与?”孔子曰:“三王善任智勇者,圣则丘不知。”曰:“五帝圣者与?”孔子曰:“五帝善任仁义者,圣则丘弗知。”曰:“三皇圣者与?”孔子曰:“三皇善任因时者,圣则丘弗知。”商太宰大骇,曰:“然则孰者为圣?”孔子动容有间,曰:“西方之人有圣者焉,不治而不乱,不言而自信,不化而自行,荡荡乎民无能名焉。丘疑其为圣。弗知真为圣与?真不圣与?”商太宰嘿然心计曰:“孔丘欺我哉!”(《列子·仲尼》)
    故事也模仿《论语·述而》孔子“若圣与仁,则予岂敢”的自谦,又套用《公冶长》中孔子答孟武伯问子路、冉有和公孙赤是否仁的语式,最后把《泰伯》中孔子对尧的形容方式“荡荡乎民无能名”移用到所谓西方圣者,即“不治而不乱,不言而自信”的道家式圣人身上。这样移花接木,让孔子推销道家思想,确具机心。当然,道家的孔子虽然可爱,但总有些迂阔,离现实太远。富于现实主义精神的法家,笔下的孔子就很不一样:
    鲁人烧积泽,天北风,火南倚,恐烧国。哀公惧,自将众趣救火。左右无人,尽逐兽而火不救。乃召问仲尼,仲尼曰:“夫逐兽者乐而无罚,救火者苦而无赏,此火之所以无救也。”哀公曰:“善。”仲尼曰:“事急,不及以赏。救火者尽赏之,则国不足以赏于人。请徒行罚。”哀公曰:“善。”于是仲尼乃下令曰:“不救火者比降北之罪,逐兽者比入禁之罪。”令下未遍而火已救矣。(《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
    哀公问政是《论语》内外常见的论政套路,不过这一次孔子不是讲道而讲术。他依法家用赏罚二柄控制臣下的策略,同时又权衡赏与罚两手在代价上的得失,确定用罚来威胁那些不积极救火的刁民,结果成效奇佳,成了孔子运用法家思想的成功案例。然而,这个故事仍未触及与儒家道德立场抵触的一面,下面的故事就不然:
    季孙相鲁,子路为郈令。鲁以五月起众为长沟。当此之时,子路以其私秩粟为浆饭,要作沟者于五父之衢而餐之。孔子闻之,使子贡往覆其饭,击毁其器,曰:“鲁君有民,子溪为乃餐之?”子路怫然怒,攘肱而入,请曰:“夫子疾由之为仁义乎?所学于夫子者,仁义也;仁义者,与天下共其所有而同其利者也。今以由之秩粟而餐民,不可何也?”孔子曰:“由之野也!吾以女知之,女徒未及也。女故如是之不知礼也?女之餐之,为爱之也。夫礼,天子爱天下,诸侯爱境内,大夫爱官职,士爱其家,过其所爱曰侵。今鲁君有民,而子擅爱之,是子侵也,不亦诬乎!”言未卒,而季孙使者至,让曰:“肥也起民而使之,先生使弟子止徒役而食之,将夺肥之民耶?”孔子驾而去鲁。(《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另,《说苑·臣术》、《孔子家语》卷二“致思”第八也有类似记载)
    孔子与子路的争执,在《论语》中不止一次。这一次在《论语》之外,且焦点是对儒家核心观念仁义的理解。子路心直,以为只要施惠于民,不管是哪家的民,都是行仁义的表现,仁者爱人嘛。可孔子却认为爱应受礼的制约,爱之范围应与权力的界限一致。如果不是,依季孙的观点,施爱越界,就是争夺别人之民。这等于说,爱民不过是争民的手段而已。用功利来计较仁义,这实质是法家的观点。《韩非子》杜撰的故事,却进入儒家文献,特别是《孔子家语》之中,这表明法家思想向两汉儒家的渗透。《论语》中的孔子,重文轻武,讲德治,戒刑杀,因此,在崇尚实力的政治舞台上无多大作为。但从战国至两汉的孔子形象,却露出其果敢威严的一面:
    颊谷之会,孔子相焉。两君就坛,两相相揖。齐人鼓噪而起,欲以执鲁君。孔子历阶而上,不尽一等,而视归乎齐侯,曰:“两君合好,夷狄之民,何为来为?”命司马止之。齐侯逡巡而谢曰:“寡人之过也。”退而属其二三大夫曰:“夫人率其君与之行古人之道,二三子独率我而入夷狄之俗,何为?”罢会,齐人使优舞于鲁君之幕下。孔子曰:“笑君者罪当死。”使司马行法焉,首足异门而出。齐人来归郓、讙、龟、阴之田者,盖为此也。因是以见虽有文事,必在武备。孔子于颊谷之会见之矣。(《春秋谷梁传》定公十年,此外,《新语·辩惑》、《孔子家语》卷1“相鲁”第一有类似记载,且时间越后情节越详细。)
    这故事比鸿门宴还鸿门宴,鸿门宴兵不血刃,颊谷之会却大开杀戒。孔子不仅忠心保主,而且正气凛然,杀气十足,很有文武双全的气慨。汉人一直有人为孔子有德无位遗憾[16]。春秋时代,有位不是来自世袭,就是来自篡夺,世袭是运气(生君侯之家),篡夺则靠实力(包括勇与谋)。这个故事设计一个智勇双全的孔子,作为政治人物的标本。同时它意味着,孔子没成君王,不是不能而是不为。因此,其他儒家文献不仅加以转述,而且继续在细节上夸张。孔子形象的转型还表现在孔子诛少正卯的传说中:
    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始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女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於人,则不得免於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饰邪营众,强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诛也。是以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止,周公诛管叔,太公诛华仕,管仲诛付里乙,子产诛邓析、史付,此七子者,皆异世同心,不可不诛也。《诗》曰:‘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小人成群,斯足忧矣。”(《荀子·宥坐》,《说苑·指武》、《论衡·讲瑞》、《孔子家语》卷一“始诛”第二述有类似故事)
    孔子诛少正卯源于《荀子·宥坐》,同时为儒家和非儒家文献所复述。其“朝七日”就开杀戒的原因,除了几乎每个故事都重复的五点理由外,还有据说是因少正卯与孔子同时授徒讲学,因争夺学生带来的关系紧张(《论衡·讲瑞》)。不过,即使那五点理由,基本上也是定思想罪或言论罪,是镇压政治异己分子的宣言。这样定罪,似乎与先秦儒家的价值立场不一致,反而与导致焚书坑儒的法家思想相吻合。所以,徐复观写《一个历史故事的形成及演进――论孔子诛少正卯》,论证它是法家造的谣[17]。即便如此,一种鲜明的法家思想而为儒家文献所传述,说明它有传述者所需要的东西。先秦儒家重德轻刑,而两汉儒家则德刑并重。这里,形象的转换与思想的移动是一致的。
    本节所述的故事,不论来自儒家还是非儒家文献,都与《论语》中的孔子形象差异甚大,根本分歧不在情节而是思想。它表明两个问题:第一,在孔子后学及儒家追随者沿着《论语》的线索,着力塑造提升孔门师弟的圣贤形象的同时,反对儒家的思想派别也在做重塑孔子形象的工作。这种重塑有公开诋毁,也有卡通式的改编。后者表明,孔子重要影响力是其被利用的原因。第二,变异的孔子形象同时出现在非儒家和儒家的文献中,呈现不同家派思想互动的另类图景。同时,对孔子思想的解释进入新的时代背景,一个纯粹的道德形象不能完全适应于汉代的政治需要。秦汉之后,中国思想史或文化史上,孔子形象将继续变迁。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