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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结构研究史平议(四)


    四、存在的问题及推进之法
    以上对《老子》结构研究及其阶段性的推进作了简要介绍。不难看出,以往的研究随着新材料的陆续发现,也不断取得进步。在《老子》结构或《老子》成书的研究上形成了一些相当有价值的看法,这可以说是我们进一步推进此项研究起点。但也要看到,以往的研究无论在材料的解释,还是具体的方法运用等方面都也还存在许多问题,这正是本文要重点关注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材料的解释和确认还欠准确。前面提到,材料的解释问题是结构研究的前提和基础。以前学者对此虽也多有关注,但仍有学者对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尤其对它与结构研究关系的认识,尚显模糊。这突出表现在有些学者对材料的解释过于随意,不能把它放到《老子》结构演变的大背景下去认识。不独简本如此,就是发现已经近三十多年的帛书本材料的解释也不能让人满意。如现在虽然有简本作为参照,但仍有学者说帛书本“不分章”,而且不承认帛书本的符号为分章标记。所以,我们认为结构研究首先要作的工作就是对材料进行尽可能合理的解释。不是就帛书本谈帛书本,也不是就简本谈简本,而是将其放到《老子》成书及结构演变的大背景下加以认识。在尽可能长的“时段”内去认识它变异的“阶段性”和传承的“一般性”。并结合简本、帛书本、今本,对各自的前身和下延作尽可能合理的推测,由此揭示《老子》成书及结构演变的线索和脉络。
    第二,以往学者每每孤立地看待《老子》的结构特征,不能把《老子》结构的流变与《老子》的成书过程结合起来加以考察。这势必会影响到我们对《老子》结构演变背后的真实动机作出准确的评价。未来的《老子》结构研究应该结合近年来新出土材料,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对古书流传与形成的新认识,来对《老子》结构的流变作出解释和评价。应该进一步充实并丰富以往学者对古书体例的研究,并尝试将其引入到佐证《老子》结构的证据系统中,从而丰富我们把握、界定《老子》结构的手段。
    第三,应该看到,在具体的方法上,前人也存在过分追求整齐的弊端。比如对分章的追求要尽可能“合情合理”、满足“意义”单位的原则,对《老子》结构的演变给出一个比较规则、完美的解释模型。但必须承认,我们上面总结出的这些方法、原则等往往都来自今人的观念、逻辑和习惯。这时候就要保持足够的清醒:这些观念、逻辑和习惯是否都是古人的那一套东西?这绝不是多余之虑。在分章问题上,我们常常有这样的体会,即往往觉得最合理、最理想的分法,却每每不是历史的、现实的分法。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绝学无忧”是归属20章还是19章的问题。无论从意义还是从用韵的角度看,它属19章显然更“合理”,但简本出现后马上令人哑口无言:它还是属相当今本的20章。这说明,有些时候“好的”却不是“真的”。传世有些版本依然让“绝学无忧”属20章,这应该引起我们充分的重视:“理想”归“理想”,“现实”归“现实”,“传统”和“习惯”应该得到尊重,不能轻易改变。其实,今人的观念、逻辑和习惯也无可厚非,不过由于时空的迁延,今人的这一套理念肯定与古人存在距离,这时如果仍然纯以今人的标准为是,就必然产生错位。因此,在以后的研究中,我们应该充分注意那些不能为“原则”、“模型”所容纳的因素,在“整齐”与“参差”之间维持一种必要的张力。
    第四,回顾以往的《老子》结构研究,从目的上看,“原本追溯”一直是结构研究持续不断的动力。不过,帛书本、简本的陆续发现,又使我们认识到《老子》结构有很明显的“阶段性”特征。那些曾经非常相信帛书本结构的学者,现在又在主张简本代表了《老子》“原本”的结构模式。其实在这个问题上,严格地说,绝对的“原本”是不存在的,只有某一时代的《老子》传本存在,因为《老子》结构始终处在一种变化的运动中。但这并不等于否定“原本追溯”的意义,它的价值其实在于为结构研究提供努力的方向,而并非“目标”本身。它实际上是在以逆向的方式复原《老子》结构演变的线索。这就要求我们不能静止、机械地理解“原本追溯”。否则,它不但会使我们亦步亦趋地跟着出土材料走,看不清其潜在的内涵和外延,而对“原本”的过于迷恋也必将使我们坠入虚幻的空想,实际上又陷入上面提到的过于追求“整齐”和“理想”的误区。
    第五,上面在谈对帛书本结构的研究时我曾经提到,有学者已经意识到将分章和章序结合起来研究的必要性。但可惜的是,那还仅停留在设想的阶段,更多的学者仍然是孤立地对待《老子》结构诸元:分章、章序、分篇和篇序。实际上,帛书本、简本的发现告诉我们,综合而非孤立的研究,有时不但是必要的甚至还是必须的,舍此《老子》结构的演变是无法说清的。比如学者虽然认识到“帛甲本相当于通行本第四十六章前段的‘·天下有道……戎马生于郊’部分本应是另外一章”,但却仍然说:“只是在帛甲本形成时,把本无联系的两章合并到一章之中”[112]。其实,帛甲本“罪莫大于可欲”前也有明显的分章符号,这说明今本46章在帛甲本时仍然是两章,帛甲本所作的工作,其实只是在次序上让这两部分前后衔接,而并没有把它们“合并到一章之中”。另外,对于像今本16章、20章在简本中内容少而在帛书本和今本中内容多的现象,学者每每将其归结为帛书本或今本有“增入”之内容。这实际上就是“默认”帛书本时多出的内容与原有内容是合为一章的。实际上这类内容可能原来就有,并非后人“增入”,帛书时人所作的工作大概仍是在次序上让这两部分前后衔接,而“合并”则是后来的事。在这类问题上,帛书时代的工作实际牵涉的是“章序”问题,而非“分章”问题。可见,孤立地对待《老子》结构某一方面,不仅在方法上有欠严密,其更深一层的后果必将妨碍我们对特定时代《老子》结构上的变化作出准确的评价。因此,在对某一时期《老子》结构的研究中,我们也应该尽可能地将《老子》结构诸元综合起来考察。
    注释:
    [1]分别参见《马王堆汉墓帛书(壹)》,文物出版社1980年;及《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
    [2]专门探讨此类问题的,有尹振环、王博、刘荣贤(台湾)、彭浩等先生。他们的成果分别可参见尹振环《帛书老子释析》(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年)、《论<郭店楚墓竹简老子>——简本、帛书本<老子>比较研究》(《文献》1999年第3期),王博《关于郭店楚墓竹简<老子>的结构与性质》(《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刘荣贤《从郭店楚简论〈老子〉书的段落与章节之问题》(《中山人文学报》第十期),彭浩《谈郭店〈老子分章及章次〉(《中国文物报》1998年10月28日,第3版)、《郭店一号墓的年代与简本〈老子〉的结构》(《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
    [3]严遵本虽然分章与今本不同,但明显是在今本的基础上重组而来,故在分章上严本并不具有“早期传本”特征,我们之所以把它归入“早期传本”,还在于其篇序方面的独特性。
    [4]董思靖《道德真经集解序说》,《道藏》短五——短八。
    [5]参见韩禄伯《论〈老子〉的分章》,《简帛研究译丛》(第二辑),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
    [6]陆德明《经典释文》,中华书局1983年,第358页。
    [7]参见尹振环《帛书老子释析》,第5页。
    [8]韩禄伯认为唐玄宗的分章就是直接秉承葛洪的,见《论〈老子〉的分章》。
    [9]《册府元龟·帝王部·尚黄老》,中华书局1960年。
    [10]尹振环《帛书老子释析》,第6页。
    [11]蒙文通先生即认为其“悉乱旧次”(蒙文通《辑校〈老子李荣注〉跋》,《图书集刊》第8期,四川省立图书馆1948年)。其实,玄宗并没有言“道”都归上、言“德”悉归下地大规模调整《老子》章句。原因很简单:《老子》中许多章既不言“道”,也不言“德”。若依上规则,这些章岂不是没处放?而蒙氏也承认“世传五千文本,次第皆无改易”。“凡言道者”、“凡言德者”,其实主要还是针对首章(1章与38章)而言的,不能一概而论。
    [12]尽管宋徽宗也注《老子》,但那更多的是个人雅好,并没有强制性地以御注统一天下。
    [13]这些古体写本,一方面有可能是唐初傅奕所见的所谓“项羽妾冢本”,还有可能是汉以来的中秘旧本(河间献王所得所谓“古《老子》”)
    [14]蒙文通认为江氏所见出自唐司马承祯的三体写本,不确(见上揭蒙文)。蒙氏此处实际上是将司马承祯的三体写本直接等同于董逌所云的玄宗注本。其实,孙诒让早已提到,所谓“玄宗本”有“天宝”和“开元”之异,并非单一(参见高明《帛书老子校注》,第263—264页)。如果江氏所见真的为司马承祯的三体写本,而此写本又确据那种“悉乱旧次”的“玄宗本”,则其出自后人离析,昭然可见,何劳江氏之疑。笔者以为江氏所见,即当为真正的古体写本:不特字形为战国古文,其章句结构亦当颇为有据。
    [15]王应麟《汉书艺文志考证》,参见王重民《老子考》,中华图书馆协会丛书第一种,1927年。
    [16]李零《出土发现与古书年代的再认识》,《李零自选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2月,第39页。
    [17]《道藏》诗一——染八。
    [18]韩禄伯将30、31两章的合并漏掉,见《论〈老子〉的分章》,《简帛研究译丛》第2辑,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8月,第47—48页。
    [19]明太祖注本还将76、78也作了合并。韩禄伯已指出此点,见前引韩文。
    [20]《定庵年谱外编》,转引自饶宗颐《书〈马王堆老子写本〉后》,《道家文化研究》第3辑。
    [21]见是书《老子章义自题三则》。
    [22]见该书后序。
    [23]见魏源《老子本义》,上海书店1987年据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影印。
    [24]魏源《论老子》,《老子本义》第6页。
    [25]有些地方还颇显卓识。如对于唐张君相以来许多学者所主张的,将今本20章“绝学无忧”归19章的看法,魏氏并不苟同。认为“文义音韵俱不协”,遂“不取”。见《老子本义》第20页。
    [26]唐兰《老聃的姓名及时代考》,《古史辨》第四册,罗根泽编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8月。
    [27]唐兰《〈老子〉时代新考》,《古史辨》第六册,罗根泽编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11月。
    [28]郭沫若《老聃·关尹·环渊》,《古史辨》第六册。
    [29]张季同《关于老子年代的一假定》,《古史辨》第四册。
    [30]分别见前引张文及叶青《从方法上评老子考》,《古史辨》第六册。
    [31]据严灵峰《周秦汉魏诸子知见书目》称,陈柱曾著《老学八篇》,书后另附《新定老子章句》,“改定《老子》章句文字,移动颇多,虽未尽善,但比马叙伦之校定《老子》为优。盖胜前人之大胆尝试也”。笔者虽多方搜求,陈书竟不克寓目,不能不引为憾事。
    [32]马叙伦《老子称经及篇章考》,《老子校诂》,第20页。
    [33]马王堆帛书本《老子》发现以后,学界几乎一边倒地认为《老子》“原本不分章”。详下文介绍。
    [34]唐文播《老子篇章字数考》,《说文月刊》第四卷(合刊),卫聚贤主编,说文社1944年。该文附题“法人柏里和氏paul pellict (今译伯希和,笔者按)敦煌《老子》卷子校记之三”。下凡引唐说,俱见是文,恕不一一标出。
    [35]马其昶《老子故》,秋浦周氏刊本1920年。
    [36]严灵峰《老子章句新编》,东方书店(上海)1946年再版。按该书曾迭经“再版”,共记有四(帛书本发现以前)。其中“三版”时将章数由56更为54,遂为定本。笔者虽多方搜求,仍仅见其“再版”,其它则不克寓目,虽不无遗憾,然由此亦可窥其“新编”之大概也。
    [37]举凡对《老子》章句有所重组的学者,概不出严氏之法眼。如其谓:“吴澄效之,尤多窜改……姚鼐欲言是正章句,又率而从事。魏源继之,虽无甚可取,然不拘虚成见,有足多者。马其昶作三十章,而亦分二篇。……而陈柱氏更有《新定老子章句》之作,可谓已胜前人矣!”见《〈老子章句新编〉定本跋》,严灵峰《老庄研究》,台湾中华书局1979年。
    [38]严灵峰《〈老子章句新编〉序》,《老庄研究》。
    [39]严灵峰《〈老子章句新编〉序》,《老庄研究》。
    [40]戴维先生认为:“如果是分章符,为何甲本的分章有那么多与今本不同?”这种发问实际上就是认为《老子》的分章自古到今都是一样的,这就忽略了考察《老子》结构阶段性特征的绝佳机会,殊为可惜。见《帛书老子校释》,岳麓书社1988年版,相关论述见该书后所附“关于帛书《老子》甲本中的圆点标志”一文。
    [41]高亨、池曦朝《试谈马王堆汉墓中的帛书老子》,《文物》1974年11期。
    [42]高明《帛书老子校注》,中华书局1996年5月,第19页。
    [43]张松如《老子说解》,齐鲁书社1998年4月,“引言”部分。
    [44]饶宗颐《先老学初探》,载《中国宗教思想史研究新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5月。按,该书出版时简本《老子》早已公布,但其文写作当在简本发现之前。
    [45]尹氏说“于是到了西汉,《老子》有了分章本”,说明也是主张“原本不分章”。见《帛书老子释析》,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页。
    [46]郑良树《论帛书本〈老子〉》,《竹简帛书论文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
    [47]严灵峰《马王堆帛书老子试探》,台北河洛出版社1976年。
    [48]韩禄伯《论〈老子〉的分章》,《简帛研究译丛》第2辑,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8月,及《再论〈老子〉的分章问题》,《道家文化研究》第14辑,三联书店1998年7月。
    [49]古棣、周英《老子通》(上),吉林人民出版社1991年8月,第26页。
    [50]高明《帛书老子校注》,第315页。
    [51]尹振环《帛书老子释析》,第8页。
    [52]尹振环《帛书老子释析》即将《老子》重新划分为一百一十二“章”。
    [53]见前揭尹氏书。
    [54]参见韩禄伯《论〈老子〉的分章》。
    [55]尹振环《帛书老子释析》,第12—13页。
    [56]刘荣贤《从郭店楚简论〈老子〉书中段落与章节之问题》,台湾《中山人文学报》第十期,2000年。
    [57]见前揭韩文,第53页。
    [58]见韩氏《论〈老子〉的分章》及《再论〈老子〉的分章问题》,《道家文化研究》第十四辑。
    [59]《马王堆汉墓帛书(壹)》,文物出版社1975年版。
    [60]见高明《帛书老子校注》及尹振环《帛书老子释析》于相关章次下作的说明。
    [61]王土辛《关于〈老子〉分章问题之管见》,《社会科学辑刊》1986年第6期。
    [62]李炳海《〈老子〉一书的经、传结构及编次》,《东北师大学报》1984年第1期。
    [63]古棣、周英《老子通》(上),第27页。
    [64]古棣、周英《老子通》(上),第28页。
    [65]古棣有文《傅奕本优于帛书论》,另题“为反对唯帛书是从而作”,亦收入《老子通》(上)。其对帛书本的视而不见盖出于是乎!但不应该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66]《明报月刊》(香港)1975年6月,第114期,及《明报》1976年4月,第11期。
    [67]张松如《老子说解》,齐鲁书社1998年,“引言”部分。
    [68]分别见饶宗颐《书〈马王堆老子写本〉后》(《道家文化研究》第3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8月)及张学方《〈老子〉古本道德顺序试探》(《北京社会科学》1994年第2期)。
    [69]严灵峰《马王堆帛书老子试探》,见上揭张学方文。
    [70]张学方《〈老子〉古本道德顺序试探》。
    [71]邱德修《楚帛书老子德先道问题蠡测》,《中华文化复兴月刊》1977年第10卷第11期。
    [72]高亨、池曦朝《试谈马王堆汉墓中的帛书老子》,《文物》1974年11期。
    [73]尹振环《〈老子〉篇名篇次考辨——三论帛书〈老子〉》,《文献》1997年第3期。
    [74]遗憾的是,直到最近,有学者在谈帛书本篇次时,仍然是狃于这种“义理”关系的故辄而不觉(参见高华平《楚简本、帛书本、河上公注本三种〈老子〉仁义观念之比较》,《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1期)。颜之推曾说“观天下之书未遍,不得妄下雌黄”(《颜氏家训·勉学篇》),要求未免太高。但是,作为严肃的学术研究,对于自己关注课题的“学术史”背景的了解,则是起码的要求。
    [75]陈梦白《论组成〈老子〉书的四种老学著作》,《福建论坛》1989年第4期。
    [76]谢阳举《为五千言正名》,《广东社会科学》1997年第1期。
    [77]裘锡圭《郭店〈老子〉简初探》,《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8月。
    [78]文物出版社《郭店楚墓竹简》(1998)于“前言”中曾提到简本相当于今本的五分之二,但这是把《太一生水》也算在内了。如果将该篇除去,再去掉重复的今本64章后半,简本实际的内容应相当于今本的三分之一。此一点裘锡圭已经指出,见前揭裘文。
    [79]当然也不排除由于疏忽漏标、误标或标得不标准的现象,但这些疏误所占比重并不多。
    [80]高明《读郭店〈老子〉》,《中国文物报》1998年10月28日,第3版。
    [81]参见彭浩《谈郭店〈老子〉分章和章次》(《中国文物报》1998年10月28日,第3版)及前引裘锡圭先生文。
    [82]池田知久《尚处形成阶段的〈老子〉最古文本》,《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
    [83]见前揭刘氏文。聂氏的意见见《郭店楚简〈老子〉研究》,中华书局2004年,第18页。
    [84]作为较早涉足简本《老子》研究、且较有影响的学者,郭沂最初也力主“足本”说,但后来已有所修正,其前后观点可分别参见其《从郭店楚简〈老子〉看老子其人其书》(《哲学研究》1998年第7期),及《郭店竹简与先秦学术思想》,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2月,第514—515页。
    [85]崔氏曾参加了郭店简的整理工作,因此具有常人难以比拟的资料优势。相关背景见其著《荆门郭店楚简〈老子〉研究》(科学出版社1998年10月)书末“后记”。
    [86]详情请参崔著第26—29页。
    [87]见崔著,第31页。
    [88]尹振环《重写老子其人重释〈老子〉其书》,《中州学刊》2000年第2期。
    [89]尹振环《楚简与帛书〈老子〉的作者和时代印记考》,《贵州文史丛刊》2000年第2期。
    [90]尹振环《也谈楚简〈老子〉其书——与郭沂同志商榷》,《哲学研究》1999年第4期。
    [91]郭店简初始公布的时候,学者鉴于其材料之新,故常作新颖、“惊世”之论,却较少细密、严谨的考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意见也每每站不住脚。这差不多成了新材料公布之初常有,可能也是不可避免的现象。
    [92]以下刘氏意见均见刘荣贤《从郭店楚简论〈老子〉书中段落与章节之问题》。
    [93]裘先生对“简本”的定义是其时《老子》的完整传本,而本书中除非特别注明,笔者所用“简本”仅指郭店简。
    [94]裘锡圭《郭店〈老子〉简初探》,《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8月。以下凡引裘说,除非特别说明,均见该文。
    [95]裘氏在下文谈到今本45章在当时本为两章时说:“这两章在简本中就应该是前后相次的,后来的本子沿袭了这种章序,以致这两章最后被误认成了一章”。准此,则章序与今本相合的情况还应该包括这种特例,对此,我在下文会有进一步的讨论。
    [96]指甲组27—32简顺次抄写了今本56、57章的内容。前面提到“两处”,即还有丙组1—3简顺次抄了今本17、18章的内容,但无论简本还是帛书本它们都只是一章,故而勿论。
    [97]见王博《关于郭店楚墓竹简〈老子〉的结构与性质》,《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8月。以下王氏意见均见该文。
    [98]《谈郭店〈老子〉分章和章次》,《中国文物报》1998年10月28日,第三版。相似论述又见于彭著《郭店楚简〈老子〉校读》,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1月,第12页。又“百章”之说,前述尹振环在对帛书本进行研究时,已提出类似结论,惜乎彭氏并未对其进行呼应。
    [99]同上。
    [100]彭浩《郭店一号墓的年代与简本〈老子〉的结构》,《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
    [101]同上。彭氏已经指出帛书本有些分章同于简本而异于今本,又怎么能说帛书本时已有今本般“八十一章”的框架呢?
    [102]郭沂《郭店竹简与先秦学术思想》,第515页。
    [103]郭沂《郭店竹简与先秦学术思想》,第516—517页。
    [104]丁四新《郭店楚墓思想研究》,东方出版社2000年10月,第39页。
    [105]丁四新《郭店楚墓思想研究》,第56页。
    [106]丁四新《郭店楚墓思想研究》,第44页。
    [107]聂中庆《郭店楚简〈老子〉研究》,中华书局2004年,以下但凡涉及聂氏的观点俱见是书。
    [108]见聂书第17页。
    [109]从简本来看,墨钉仅仅是分章的标识或句读符号,在分析《老子》章句结构时确有用处,但聂氏将其看成是《老子》文本“历时态”“聚合”的痕迹,显然求之过深。
    [110]参见聂书第25—27页。
    [111]廖名春《楚简老子校释(九)》,《简帛研究2001》,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
    [112]《中国文物报》1998年10月28日,第3版。
    作者简介:
    宁镇疆,男,史学博士,上海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从事古代文献及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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