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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结构研究史平议(三)


    三、简本发现以来的《老子》结构研究
    1993年发现、1998年公布的郭店楚简《老子》,可以称为上个世纪最重大的发现之一,有西方学者将其与死海古卷的发现相媲美,不为过誉。简本《老子》的年代比帛书本又要早一百年左右[77],其时的《老子》结构是什么样?这自然是惹人兴味的课题。不过,与帛书本的内容与今本基本吻合相比,简本的内容却只有今本总量的三分之一[78]。这就表明在讨论简本的分章、章序等结构之前,应该先搞清楚材料的性质:简本是当时《老子》的全部还是部分?如果是部分,那简本是属“摘抄”、“选辑”还是分篇别行的面貌?与帛书本相比,对材料的讨论在简本这里显然更必要、任务也更艰巨。忽略这个前提,分章、章序等结构方面的研究则无异于空中楼阁。
    简本公布以后,有一个问题可能倒不用经材料的讨论而一望可知。那就是宋以来渐盛、帛书本出现以后达到高潮的所谓《老子》“原本不分章”说。虽然简本内容只当今本的三分之一,但就其所涉的章来看,分章符号却标示得明明白白[79],且只当今本的三分之一的简本保留的分章符号,甚至要比号称足本的帛书甲本还要多。有鉴于此,学者们已自觉、不自觉地放弃了“原本不分章”说。如高明先生原来主张《老子》本不分章,认为今本的章均系汉人所分,但面对简本也是屡言“章次”、“章节”[80]。更多的学者更是撰文直接探讨简本《老子》的“分章”问题[81]。虽然他们看上去似乎仅就“简本”立论,但比帛书本早了一百年左右的简本显然更接近《老子》“原本”,实际上无异于放弃旧说。对“原本不分章”说犹明确坚持者,据笔者所见似乎只剩下日本池田知久、台湾刘荣贤及大陆的聂中庆先生。池田知久云:“……但郭店简本与马王堆帛书甲本、乙本相同,尚未将其分章”,但他在探讨今本17、18章的演变时却认为,从简本到帛书甲本所代表的战国后期的《老子》相当今本17、18章的两部分“不分为两章,而是合成一章的”[82]。刘荣贤、聂中庆对《老子》的“分章”是以今本的角度来衡量的,由于不明了古书的章句体例,特别是对“章”作为独立“意义单位”的特征缺乏认识,因此他们才认为简本《老子》“并未分章”。但有意思的是,在具体分析简本章次时,像刘荣贤仍然用到了“分章”一词[83]。这种矛盾的情形,其实意味着“原本不分章”说是应该放弃了。
    下面笔者将按对简本材料性质的不同认识,分别介绍当前学术界对简本《老子》结构的研究。
    首先来看主张简本为其时《老子》足本的学者的研究。这一派学者以崔仁义、尹振环为代表[84]。
    崔仁义可以说是最早对郭店《老子》进行研究的学者[85]。其书《荆门郭店楚简〈老子〉研究》完成于《郭店楚墓竹简》一书问世之前,故而崔氏对简本《老子》的处理和看法,今天看来都显得相当“怪异”[86]。崔氏认为“帛书《老子》吸收了竹简《老子》的全部内容,并增加了大量内容”,这其实是“足本”说可以预期的结论。基于帛书本对简本“增加”这样一种认识,崔氏认为简本中某些章只相当于今本一部分的章(5、16、63、46、30、15),在帛书本时都经过了后人的增益和补充[87]。他的这种“对应补充”的说法,其实意味着帛书本时这些章就是“一章”了。尹振环认为简本提供了《老子》分章最原始的证据,而帛书乙本取消分章符号是“退步”。另外,尹氏认为甲、乙两组从形制上看当初应该是编为一册,这就证明“始初《老子》也是上下两篇组成的”[88]。章序方面,他认为简本章序“合符思维逻辑,大多能看出层层展开的踪迹”[89],但他又说帛书本时对章序进行了重新的安排,章序又被组织得“井然有序”[90]。应该指出的是,尹氏对简本及其结构的论述不乏逻辑矛盾及随意之论。如他在陈述简本非“摘抄”、“节选”本的理由时说:“节选,会不会63章选一点,跳过5个章再回到64章选一点,然后又经过18个章再回到64章在选些重复的东西呢?”且不说这里默认《郭店楚墓竹简》一书对简本章、组的排序已欠严谨,而且,这里的反问实际上也是预先承认了其时有一个内容、章序同于今本的《老子》传本,这反倒证明了“节选”说。《老子》云:“慎终如始”,可不慎欤[91]!
    台湾刘荣贤先生倾向认为今本不见于简本中的部分为后人所增,这意味着在他看来简本亦为其时足本(但他也承认这证明起来非常困难),因此我们将刘氏的观点放在此介绍[92]。刘氏认为《老子》最原始之文本是经由口传方式传播的“简短韵语”,这些“简短韵语”在简本中仍然有所体现,即为一章中短促之“段落”。“所谓‘段落区隔’即是后代《老子》书之‘章节’之所本”。后世“章节”形成不外两大方式,一是不同“段落”之间的“整合”(其实即合并),二是后人对某一段落的“诠释、引申和补充”。鉴于简本尚未形成今本的章节体,所以刘氏认为简本“未分章”。但刘氏又认为简本《老子》已离原始面貌有很大的距离:已经是初步“整合、诠释、引申和补充”的结果,而且还没有结束。因此他认为“在《老子》之形成过程中,它始终是一本‘未定之书’”。章序方面,他认为“《老子》古今本之间章序之不同并没有值得注意之意义”。因为“《老子》书本来就不是一本首尾一贯,体系严谨之著作,因此章次间必然不可能有多大意义”。刘氏的研究有两点值得特别注意:一是认为《老子》的原始文本为口传之“简短韵语”(其用“段落”来概括却并不恰当),而此即为今本“章”(刘氏用“章节”也不准确,因为“节”很容易与“段落”混淆)之所本,二是看出《老子》是不断完善之书,即《老子》的成书是一个“长时段”的过程。下文将会证明,这两点都包含了相当的“合理内核”。在对简本《老子》结构研究的学者中,刘氏是为数不多的从《老子》之书发生、发展的角度着手的,其工作可谓独树一帜。
    相对于“足本”说的势单力孤,主张简本并非为其时《老子》足本的学者阵容相当庞大:裘锡圭、王博、彭浩、丁四新、高明、陈鼓应、高晨阳等,可谓极一时之选。当然,他们也并不一定都涉及到了《老子》分章、章序等结构问题,下面所要介绍的是在结构方面有特别关注的学者的意见。
    先来看一下裘锡圭先生的意见。裘氏认为郭店简属“摘抄”本,在郭简之外,其时还应该有篇幅与今本相同的简本[93]。而且,郭店简的“摘抄”是经有意识“策划”的。既然如此,则章序或曰章次的研究首先就遇到了困难,诚如裘氏所说:“……其所抄各章的次序就不一定符合简本各章原来的次序。……很难根据郭店简的章序,来研究简本的章序。”[94]尽管如此,裘氏还是指出郭店简有两处章序与今本密合[95],并云:“这就是说,这两章的次序[96],简本跟今本很可能相同”。虽然直接的材料寥寥无几,但裘氏从帛书本章序已有三处与今本不同的事实推测:“简本比帛书本早了一百年左右,章序与今本不合之处可能要比帛书本多得多”。相对于章序的证据不足,简本分章情况则由于有明显的分章符号,比较容易辨明。据此裘氏认为今本64章当时本为两章,今本20、45、46在当时也可能为两章,而今本5、52在当时则可能为三章。不过,裘氏仍然审慎地指出:“简文某一章的内容只相当于今本相应之章中的一段的现象,不能都用今本的一章在简本中本为两章或三章的模式来解释”,这实际上是充分考虑到了“摘抄”的影响以及后人添入注语的可能。此外,裘氏还提到了原本为一章,后来分成两章的情况,即今本的17、18章。不过,总结《老子》分章的演变规律,裘氏认为:“在《老子》流传的过程中,原来的一章被分成两章的情况大概很少发生。《老子》分章方面的变化,其主要趋势是合而不是分”。
    再来看一下王博的意见[97]。王氏主张简本属“摘抄”本,且三组是依据三个不同的传本来“摘抄”的;作为“摘抄”本的三组简都有相对明确而统一的主题。既然是“摘抄”,王氏认为存在为了“主题”的需要而对“原来的《老子》有删减的现象”。王氏倾向于以此来解释简本某章只相当于今本一部分的现象。这一点其实上面裘先生已提及,不过,王氏对此似乎更为看重。这其实意味着在王氏看来,简、今本之间在分章上的差异,主要由“摘抄”造成的,并不代表简本所据的《老子》传本在分章上与今本存在不同。也就是说,他似乎并不认同裘氏所主张的,《老子》分章在由简本到帛书本再到今本所发生的演变。基于三组“主题集中”,所以王氏认为“各段之间的联系非常紧凑”,并进而推测:“这种情形有助于说明在郭店《老子》之前,已经存在着一个类似于通行本规模与次序的《老子》书。道理是显而易见的,如果竹简各本是今传《老子》底本(或称祖本)的话,后来的编者没有理由打乱原本非常整齐又紧凑的顺序,而另外代之以一个较松散的次序。”王氏这里实际上是援引了《周易》帛书本、今本在卦序上的差异作为证据的。同分章一样,王氏主张简本的章序有着编者的特殊用意,并不代表它所依据的传本的章序。基于以上认识,王氏认为“郭店《老子》所依据的三个传本与通行本之间的差别不会很大。尤其在整体的结构(包括字数、顺序等)上,应该是非常类似的”。这一点与裘先生的看法也有不同。王氏并认为通行本的样子直到刘向时才基本定型。在对简本《老子》结构研究的学者中,王博在材料的讨论、方法的运用等方面都显得较为细密,他的观点因此也更有代表性。
    再来看一下彭浩先生的意见。首先要指出的是,彭氏并没有对简本是否为其时《老子》的足本作出说明。不过他明确指出其时的《老子》在分章上大异于今本,认为“按照简本《老子》的结构,通行本与之对应的三十一章实为四十章左右”,并认为《老子》“原本应超过百章”[98]。很明显,彭氏这种看法实际上排除了“摘抄”及后人补入注文的可能,认为简本的分章即为《老子》的分章原貌。在章序上,彭氏也认同简本的章序。认为“简本《老子》各章的文义衔接要优于帛书本和通行本”,从而认为简本的章序安排比帛书本、今本“更能体现《老子》原意”[99]。看得出,在章序的问题上,同样认为简本合理、有机,但彭氏主简本早而今本晚,与上述王博的意见正好相反。这是很耐人寻味的。彭氏还提到帛书本形成时对《老子》作了很大的调整,包括文字、分章、章序等方面[100]。不过,他说“帛书本比简本更系统”,不知这是否和其前述的有关简本结构更合理的看法相矛盾。而且,他说帛书本时已有“八十一章”的框架[101],却是明显的失实。
    郭沂最初主张简本属足本,但后来也作了修正。其最新的意见是“郭店《老子》有可能并非当时《老子》的全部,但其全部应该保存在今本《老子》里”[102]。他认为简本无论从文字、分章还是章序上看,都更为原始,因此不同意“今本系统在简本出现之前业已存在”的看法,当然也不同意“摘抄”说[103]。也就是说,郭氏认为简本的结构形态就是其时《老子》结构的原貌,这实际上与彭浩的意见不谋而合。
    再来看一下丁四新先生的意见。丁氏首先也认为简本并非当时的足本,但并不同意王博等人的所谓按主题“摘抄”的看法[104]。实际上也就倾向于认为简本的结构形态即为其时《老子》“实在”的结构模式,并没有因为“摘抄”等编辑行为而改变。在这个基础上他主要对简本与帛书本、今本在分章方面的不同进行了讨论。他认为“总的来看,简本分段(亦可理解为分章,笔者按)过细,文本按思想上的共通性结集的密度不大,这应当是帛书及各通行本的编者要重新编辑文本的最深沉内在的原因”[105]。看得出,他特别强调帛书本时对简本以来《老子》文本的编辑、改造。这从他对帛书本墨记符号运用的评价尤可看出:“很明显帛书中墨记符号的使用和减少都受到某种或一些观念的指导”,“(帛书本)消去分章记号,重新编辑文本以成篇成书……这就是在《老子》文本流传过程中最根本性的一次观念变革和革命性的文本编辑实践”[106]。这实际上是以“突变”的方式来解释简、帛之间的结构变革。这与彭浩的观点近似,但深度过之,而和王博的意见却截然不同。需要说明的是,丁氏对帛书本材料的讨论有明显误读或失实的地方,这难免要影响到他的结论。
    最后来看一下聂中庆先生的意见[107]。在聂氏看来,“从简本《老子》的文本构成上看,当时尚未形成一个数量上相当于今本五千言的《老子》全本,简本《老子》正处在老子的语录缀合到编辑成书这样一种过渡形态。”[108]看得出,同样是认为当时未有相当今本的《老子》全本,但对简本的性质,聂氏的看法却与前述尹振环等人的意见正好相反:简本并非当时的足本——这好象与裘锡圭等先生的看法一致,但实际却不然:裘锡圭等先生的“非足本”说,是承认当时已有近乎今本规模的“五千言”,而简本只是其中的部分,或“摘抄”;但聂氏却认为其时《老子》还是“语录”状态,虽有“缀合”,但尚未形成整体意义上的“书”。需要指出的是,聂氏的工作与上述刘荣贤、丁四新先生一样,是学界为数不多的循着《老子》一书从语录结集到章句整合成书这样一条“历时性”线索展开研究的,其思路和眼光都值得肯定,但在具体的研究中,特别是对材料(帛书本、简本)的解读中,聂氏也存在严重的误读,而其根本的问题就是可以称之为“微观”主义的研究方法:以墨钉符号的运用来说明《老子》文本结构的形成[109],特别是以同一文字的不同写法来说明《老子》文本构成的“历时性”[110]。由于没有对简本中这些微观特征的作全面关照,特别是缺乏对同墓出土的其他文献以及近年来出土的更多文献这些微观特征的全面把握,聂氏的结论就是孤立的。“微观”研究当然是历史研究之必需,但这种研究应该有尽可能多的“样本”作为依托,否则就有可能流于“盲人摸象”,不得不慎。
    此外,廖名春先生曾系统地对简本《老子》做了校释工作,侧重文字训诂。其虽然没有专门论及简本《老子》的结构问题,但对“结构”也偶有涉及。这其中值得注意是章序方面。廖氏立足于对简本文字的考证、训释,认为简本章序较今本更加合理,应为《老子》旧貌。如对于简本甲组相当今本30、15、64章后半的章序排列,廖氏认为此三章:“皆是讲人生论,讲治道无为,联系密切,而‘视之不见’章(即今本14章,笔者按)主要是讲天道,讲宇宙论,与此关系不大。可见楚简的此处章节次序应为故书原貌,王弼本不可从”[111]。对简本章序的这种看法,廖氏实际上与彭浩是相同的。
    小结
    总结上述对简本《老子》特别是其结构的研究,有以下特点或推进值得注意:
    1、不难看出,学者把相当的精力投入到了对简本材料性质的讨论中。作为结构研究的前提和基础,这一工作是认真、严谨和必要的。虽然此一问题迄无定论,但应该看到,在讨论的过程中,学者对《老子》在早期的成书、流传、体例都有较以往更为深入的认识。虽然是“前提”的讨论,但这些问题其实都攸关《老子》的结构问题。从此意义上讲,“过程”和“结果”同样重要。说“材料的讨论”可比结构研究的“富矿”,应不为过。
    2、不论简本是否“足本”、或否“摘抄”,相当一部分学者看出其时的《老子》结构应与帛书本有所差别,更遑论今本了。这有利于确立这样一种认识,即先秦时期《老子》结构是经历几次大的变化的。或者说《老子》结构的演变是与《老子》的成书相始终的,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
    3、帛书本所昭示的许多今本分章的错误,再次为简本所证实。这意味着尽管简、帛之间在结构方面尚存在差异,但这仍不妨碍它们之间有“一贯”的、相通的东西。比如一章在“意义”上要尽可能“单纯”等。以上这种相通性可以让我们更全面地认识《老子》结构的变化:是“突变”?是“渐变”?还是兼而有之?
    4、在章序的问题上,很多学者都提到了简本相对“有机”,而帛书本或今本却相对“松散”,并试图透视其间的发展线索。但在具体的方向上,意见却截然相反:一主从“松散”到“有机”,一主从“有机”到“松散”。这表明这绝不是一个容易轻松回答的问题,对它的进一步追索可能会帮助揭示古书编纂学上一些规律性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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