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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夏易学考论(二)


    二、《子夏易传》佚文考
    《子夏易传》唐时尚存,但已有残缺,至南宋时亡佚。幸赖唐陆德明《经典释文》、李鼎祚《周易集解》、孔颖达《周易正义》,以及宋朱震《汉上易传》、项安世《周易玩辞》、王应麟《困学记闻》、赵汝楳《周易辑闻》等书中引用的一些内容,可稍窥子夏的易学面貌。另一方面,出土帛书《周易》、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周易》的一些资料[9][10],可与古籍所引《子夏易传》相比照、印证。下面我们对《子夏易传》的一些佚文作一具体考察。
    (一)《周易正义·卷首》曰:“但《子夏传》云虽分为上下两篇,未有‘经'字。‘经'字是后人所加,不知起自谁始。”可知在《子夏易传》中,《周易》卦、爻辞部分只是称为“上下两篇”,还没有称为“经”。案西晋武帝时出土汲冢竹书,其中有《易》类书,已经有“《易经》”之名,《晋书·束皙传》记曰:“《卦下易经》一篇。”据李学勤先生考证:“估计汲冢是战国晚期之初,也就是公元前三世纪初年的魏墓,是可信的。这是墓中所出竹简写成时间的下限。”[11](第181页)这说明《周易》称为“经”最迟不晚于战国晚期之初。《子夏易传》称《周易》为“上下篇”,而没有称为“经”这一事实,证明《子夏易传》的成书一定不晚于战国晚期之初,这也是《子夏易传》的作者不可能是汉人韩婴的一条铁证。又,《周易》最初是称“上下篇”的,正如刘大钧先生所考证:“《汉书·艺文志》云:‘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于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很清楚,班固认为是最初‘重《易》六爻'时,分成的‘上下篇',而《系辞》又曰:‘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可证创作《系辞》时,仍称曰‘篇'。”[12](第52页)这说明《周易》称“上下篇”极早,子夏于《子夏易传》中称《周易》为“上下篇”,正是承袭《易》之古义的一种成说,这证明《子夏易传》的成书确实很早。
    (二)今本《易经》《谦》卦,《经典释文》云:“《子夏传》作嗛”,可知《子夏易传》“谦”作“嗛”,而帛书《周易》也作“嗛”,《子夏易传》与帛本同。刘大钧先生考证《子夏易传》与帛本作“嗛”是用古文,今本作“谦”是用今文,他说:“案《汉书·尹翁归传》:‘然温良嗛退,不以行能骄人。'颜师古注:‘嗛,古以为谦字。'再,《汉书·司马相如传》:‘嗛让而弗发。'颜师古注:‘嗛,古谦字。'《国语·晋语一》亦有‘嗛嗛之德'、‘嗛嗛之食'。以此知……《子夏易传》及帛本亦是用古文,今本作‘谦'是取今文。”[13](第30页)可见《子夏易传》的内容较古。又,韩婴的《韩诗外传》中记载了一些《易》说,其卷三云:“《易》曰:谦,亨,君子有终,吉。”可知韩氏《易》中《谦》作“谦”,是取今文,与《子夏易传》不同,这有力地证明《子夏易传》的作者决不可能是韩婴。
    (三)今本《易经》《颐》六四爻辞“其欲逐逐”,《经典释文》载:“《子夏传》作‘攸攸'。”帛书《周易》作“笛笛”,上博战国楚竹书《周易》作“攸攸”,可见《子夏易传》和竹书同。刘大钧先生考证《子夏易传》和竹书作“攸攸”为古文,其曰:“《汉书·叙传》:‘六世眈眈,其欲浟浟。'颜师古注:‘浟浟,欲利之貌也。浟音涤。今《易》浟字作逐。'由此可知,作‘逐'字为今本,作‘浟'字为古本。而《子夏易传》作‘攸攸',正与竹书同。荀爽作‘悠悠',刘歆曰‘跾,远也',其说皆由古《易》而来。”[13](第44页)可见《子夏易传》确有古《易》面貌,其成书不应晚至汉代,韩婴作《子夏易传》是不可信的。
    (四)今本《易经》《丰》卦九三“丰其沛”,《经典释文》曰:“子夏作‘芾',《传》云:‘小也。'”是《子夏易传》“沛”作“芾”,释“芾”为“小”义。按《子夏易传》释“芾”为“小”与《诗》之毛传同。《诗·甘棠》:“蔽芾甘棠”,毛传:“蔽芾,小貌。”孔颖达疏曰:“《我行其野》云‘蔽芾其樗',笺云‘樗之蔽芾始生',谓樗叶之始生形亦小也。”案毛《诗》乃子夏所传,陆玑《毛诗草木虫鱼疏》曰:“孔子删《诗》授卜商,商为之序以授鲁人曾申,申授魏人李克,克授鲁人孟仲子,仲子授根牟子,根牟子授赵人荀卿,荀卿授鲁国毛亨,毛亨作《训诂传》。”因此释“芾”为“小”确为子夏之义,这也是《子夏易传》作者为卜子夏的一条力证。
    又,《丰》九三“沛”,除子夏作“芾”外,郑玄、干宝亦作“芾”,《经典释文》:“郑、干作‘芾',云:‘祭祀之蔽膝。'”而上博战国楚竹书《周易》亦作“芾”,看起来似乎子夏、郑玄、干宝皆与战国竹书同,实际不然。案郑玄、干宝作“芾”,乃以朱芾、赤芾之芾释之,《说文》:“巿,韠也。上古衣蔽前而已,巿以象之。天子朱巿,诸侯赤巿,……韍,篆文巿,从韋从犮。俗作紱。”段注:“此(韍)为篆文,则知巿为古文也。”是郑、干之“芾”即“韍”字,故释曰“祭祀之蔽膝”,解《丰》九三“丰其芾”之“芾”,乃蔽而使暗之义,王弼注即取郑义:“沛,幡幔,所以御盛光也。”这与子夏释“芾”为“小”义不同。考《象传》释九三爻曰:“‘丰其沛',不可大事也。”《象传》显然是以“沛”为“小”。《子夏易传》与《象传》一致,又与战国竹书《周易》相同,说明《子夏易传》确存《易》之古义,而郑、王、干此注则与古《易》远矣。
    (五)《周易正义》在《乾》卦辞“元亨利贞”下引《子夏易传》:“《子夏传》云:元,始也。亨,通也。利,和也。贞,正也。”《周易集解》也引《子夏易传》这段话,与此完全相同。值得注意的是,《子夏易传》以“始”释“元”,与《春秋公羊传》完全相同。《春秋》隐元年《公羊传》曰:“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显然以“始”释“元”。案《公羊传》传自子夏,何休《春秋公羊传序》“传《春秋》者非一”,唐人徐彦疏引戴宏《序》曰:“子夏传与公羊高,高传与其子平,平传与其子地,地传与其子敢,敢传与其子寿。至汉景帝时,寿乃其弟子齐人胡毋子都著于竹帛。”可见《公羊传》以“始”释“元”正是承自子夏。而《子夏易传》也以“始”释“元”,与子夏《公羊传》相同,这正是《子夏易传》的作者为子夏的一条明证。
    考今本和帛本《易传》,可知子夏“元,始也”的讲法承自于孔子。《彖传》释《乾》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文言》释《乾》曰:“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帛书《易传》的《二三子》曰:“[卦曰:黄裳元吉。孔子曰:此言]□□□□□者也。元,善之始也。”将今本和帛本《易传》相印证,可知孔子已经以“始”释“元”,子夏的讲法正是秉承孔子。
    再者,《彖传》和《文言》都有对《乾》卦辞“元亨利贞”的解释,我们将《子夏易传》的解释和二者相对照,会发现子夏和《彖传》相一致,而与《文言》不同,这表现出子夏易学的思想特点。我们看:《彖传》“大哉乾元,万物资始”,正是《子夏易传》“元,始也”;《彖传》“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正是《子夏易传》“亨,通也”;《彖传》“保合大和”,正是《子夏易传》“利,和也”;《彖传》“乾道变化,各正性命”,正是《子夏易传》“贞,正也”,二者在内在精神上完全一致。《彖传》释“元亨利贞”,是“性与天道”的讲法:天道为万物之始源,万物的性命得之于天道并上通天道,在天道的流行变化中,万物各得正定其性命,呈现一个和谐的宇宙。这一种形上的讲法,正是孔子本于古《易》象数而发乎义理,将卜筮之《易》提升为哲学典籍的典型体现,也是孔子本于《易》之“古义”而开创出《易》之“新义”,开创出易学研究新理境的体现。
    再看《文言》对“元亨利贞”解释说:“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我们知道,《文言》的这种说法完全承之于孔子之前的《易》之古论,《左传》襄公九年载穆姜筮卦,她就引用了这段古语说:“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干也。体仁足以长人,嘉德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文言》所袭用的古语以“体仁”“长人”释“元”,以“嘉会”“合礼”释“亨”,以“利物和义”释“利”,以“事干”“固”释“贞”,这是一种伦理的讲法,与《彖传》哲学的讲法不同,表现出不同的理论层次和思想境界。子夏承于孔子而不取古语的讲法,说明他对孔子所开创的新易学,对新易学所蕴涵的精微大义,已有深入契会。
    (六)《周易集解》释《乾》初九“潜龙勿用”,引《子夏传》曰:“龙所以象阳也。”子夏是以“阳气”释“龙”,这与《象传》《文言》一致,《象传》曰:“潜龙勿用,阳在下也。”《文言》“潜龙勿用,阳气潜藏。”子夏和《象传》《文言》以“气”,具体而言以阳气和阴气言《易》,这正是古代“《易》以道阴阳”的特色,也与孔子以龙之德言阴阳二气变化之《易》义同。帛易《二三子》记载了孔子向弟子论述此义的情形:“二三子问曰:《易》屡称於龙,龙之德何如?孔子曰:龙大矣……高尚行乎星辰日月而不晀,能阳也;下纶穷深渊之渊而不沫,能阴也。上则风雨奉之,下纶则有天□□□。穷乎深渊则鱼蛟先后之,水流之物莫不隋从;陵处则雷神养之,风雨辟乡,鸟守弗干。曰:龙大矣。龙既能云变,有能蛇变,有能鱼变……唯所欲化而不失本刑,神能之至也……知者不能察亓变,辩者不能察亓义。”孔子的论述强调“变”,他以龙的变化来讲阴阳二气的变化,所彰显的正是《系辞》所言变易的道理:“《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孔子讲龙之德既能阳,也能阴,子夏讲“龙所以象阳”,应该说是承之于孔子。
    (七)今本《易经》《泰》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朱震《汉上易传》引《子夏易传》:“子夏曰:帝乙归妹,汤之归妹也。汤一曰天乙。”王应麟《困学记闻》、赵汝楳《周易辑闻》皆载《子夏易传》此条。《归妹》六五亦言:“帝乙归妹。”《汉上易传》引《子夏易传》:“子夏曰:汤之嫁妹也。”可知子夏是以《泰》和《归妹》的“帝乙归妹”为“汤之嫁妹”,以“帝乙”为成汤。
    案“帝乙”为谁,《象传》没有明确指出,只是本爻位阐发义理,曰:“以祉元吉,中以行愿也。”古人认为此“帝乙”是商代帝王。在商代有两个帝王称为“帝乙”,一是成汤,一是纣王的父亲。因此也形成了两种说法,一种认为“帝乙”是微子和纣王的父亲。《左传·哀公九年》记阳虎以《周易》筮,遇《泰》之《需》,即《泰》卦六五爻动,阳虎观其爻辞“帝乙归妹,以祉元吉”断其吉凶,其中说到:“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可见阳虎是以微子的父亲为“帝乙”。东汉虞翻承此说,《周易集解》引虞翻曰:“帝乙,纣父。”
    另一种认为“帝乙”是成汤。《易纬·乾凿度》卷上:“孔子曰:《泰》者,正月之卦也。阳气始通,阴道执顺,故因此以见汤之嫁妹,能顺天地之道,立教戒之义也。至于《归妹》,八月卦也,阳气归下,阴气方盛,故复以见汤妹之嫁。以天子贵妹,而能自卑顺从,变节而欲承阳者,以执汤之戒。是以因时变一用,见帝乙之道,所以彰汤之美,明阴阳之义也。”又曰:“汤以乙生,嫁妹,本天地,正夫妇。夫妇正,王道兴矣。故曰:《易》之帝乙为成汤。”孔子明确指出:《易经》中的“帝乙”是成汤。汉代京房和荀爽承此说,《困学记闻》载京房汤嫁妹之辞曰:“无以天子之尊而乘诸侯,无以天子之富而骄诸侯。阴之从阳,女之顺夫,本天地之义也。往事尔夫,必以礼义。”[14](第49页)《后汉书·荀爽传》记荀爽对策曰:“《易》曰:‘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妇人谓嫁曰归,言汤以娶礼归其妹于诸侯也。”
    考以上文献,可知子夏以“帝乙”为成汤之说,定当本于孔子,而下传于两汉,被京房、荀爽等人所承袭。而孔子“帝乙为成汤”之说,也当有所本,当为《周易》古经之古训。
    (八)今本《易经》《贲》六五爻辞曰:“贲于丘园,束帛戋戋”,《经典释文》载《子夏易传》释“束”曰:“五匹为束,三玄二纁,象阴阳。”子夏此释以阴阳说《易》,但与上面讲阴气和阳气不同,这里讲《易》数的阴阳。今本《系辞上》引古“天地之数”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云云,三为天数,也即阳数,故子夏言象阳;二为地数,也即阴数,故子夏言象阴。可见子夏对古《易》数是很了解的。
    (九)《周易正义》在释《象·益》“风雷,益”下引《子夏传》云:“雷以动之,风以散之,万物皆盈。”子夏此言,实际上涉及《易》之古义——“卦气”说。以“卦气”六日七分说,《益》居正月立春之时。《大戴礼记·夏小正》云:“正月:启蛰。正月必雷。”《逸周书·时训解》云:“立春之日,东风解冻。”《益》卦下《震》上《巽》,《震》为雷,《巽》为风,立春以后,雷动于下,东风劲吹,万物蠢蠢而动,开始生长繁盛,正是“雷以动之,风以散之,万物皆盈”的生气勃勃的春天景象。因此子夏所言,正是古“卦气”说。
    子夏《益》卦言“卦气”,乃是承之于孔子。帛易《要》篇记有孔子向其弟子——“二三子”论述《损》《益》之道,其曰:“孔子繇《易》至于《损》《益》一卦,未尝不废书而叹,戒门弟子曰:二三子!夫《损》《益》之道,不可不审察也,吉凶之[门]也。《益》之为卦也,春以授夏之时也,万勿之所出也,长日之所至也,产之室也,故曰益。《授》(应为《损》,引者按)者,秋以授冬之时也,万物之所老衰也,长[夕]之所至也,故曰(损),产道穷焉,而产道□焉。《益》之始也吉,亓冬也凶;《损》之始凶,亓冬也吉。《损》《益》之道,足以观天地之变而君者之事已。”孔子论《损》《益》之道,阐发审察吉凶之门的君道,也见载于《孔子家语》、《说苑》和《淮南子》等古籍中,说明此事是可信的。值得注意的是,《孔子家语》《说苑》记载向孔子请教《损》《益》之道的是子夏,如《孔子家语·六本》:“孔子读《易》至于《损》《益》,喟然而叹。子夏避席问曰:夫子何叹焉?孔子曰……子夏曰:商请志之,而终身奉行焉。”《说苑·敬慎》:“孔子读《易》至于《损》《益》,则喟然而叹。子夏避席而问曰:夫子何为叹?孔子曰……子夏曰:善,请终身诵之。”由此可推知《要》篇所记亲闻孔子讲《损》《益》之道的“二三子”中定有子夏。而孔子讲《损》《益》,正讲到古“卦气”说。以“卦气”六日七分说,《益》居正月立春之时,正是孔子所言“《益》之为卦也,春以授夏之时也”;《损》居七月立秋后处暑时,正是孔子所言“《损》者,秋以授冬之时也”,孔子所言,正为古“卦气”说。孔子在讲解《损》《益》卦时,引用古《易》的“卦气”之说,子夏亲闻并“志之”“终身诵之”,《子夏易传》记载《益》卦“卦气”之义,就很自然了。
    (十)今本《易经》《归妹》上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朱震《汉上易传》引《子夏易传》:“《子夏传》曰:‘血谓四,士刲羊三而无血。'”子夏所说“血谓四”,是指《归妹》卦三、四、五爻互体为坎,《说卦》云:“坎为血卦。”由此可知,子夏已用互体。朱震已经看到这一点,他在上引文下接着说:“是则自子夏以来传《易》者以互体言矣。”
    关于互体之说,很多学者认为起于汉人,其实其源甚古,在先秦已经存在。《左传·庄公二十二年》载周史筮,遇《观》之《否》,周史观其卦象断其吉凶,其中曰:“有山之材”,又曰:“犹有观焉”。其言“山”者,是因为《否》卦二、三、四爻互体为艮,而艮为山。其言“犹有观”,是因为《否》卦初爻至五爻连互为《观》。而此点,尚秉和先生于《左传国语易象释》中已指出。可见最迟在春秋时,已有互体之说。新出土帛《易》也证明先秦已有互体之说。今本《系辞》“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夬》”,帛书《系辞》作《大有》卦。刘大钧先生指出,这表明帛易已用互体。他说:“帛本作《大有》与今本作《夬》,名虽不同而其义无异,盖因《大有》卦初九爻至六五爻连互而成《夬》卦也。故作《夬》卦与作《大有》卦,义皆相同。然而,由今本作《夬》卦而帛本作《大有》卦思之,可证连互之说先秦早已有之!”[15](第51页)由此可见,子夏讲互体,乃是本于古《易》的一种自然做法。
    (十一)今本《易经》《未济》卦辞:“小狐汔济。”朱震《汉上易传·说卦》引《子夏易传》:“《子夏传》曰:‘坎称小狐。'”坎为小狐,乃为古逸象,今本《说卦》不载,但见于《九家易》中的八卦逸象。先秦时的古易八卦卦象,至秦汉时已佚失不少。据文献考证,西汉宣帝本始元年(公元前七三年),有河内女子发老屋,得佚《易》、《礼》、《尚书》各一篇,上献朝廷。佚《易》一篇即《说卦》(卷二)[16]。东汉荀爽等人的《九家易》又得八卦逸象三十有一,其中曰:“坎为狐。”可见,《子夏易传》中确实保留着一些古卦象,《子夏易传》确存古义。
    《子夏易传》还存有“艮为斗”的古逸象。宋项安世《周易玩辞》卷十五《说卦》引《子夏传》:“子夏曰:斗主狗,斗止而动,艮之象也。”可见《子夏易传》有艮为斗的卦象。艮为斗,不见于今本《说卦》,也是先秦一种古逸象。唐李鼎祚《周易集解》释“艮为狗”引《九家易》:“《九家易》曰:艮止,主守御也。艮数三,七九六十三,三主斗,斗为犬,故犬怀胎三月而生。斗运行十三时日出,故犬十三日而开目。斗屈,故犬卧屈也。斗运行四帀,犬亦夜绕室也。”《周易玩辞》卷十五也引《九家易》:“《九家易》曰:艮主斗,故犬三月而生”云云,与《周易集解》所引略同。观此两处引文,可知《九家易》也载有艮为斗的古逸象。《子夏易传》所载艮为斗的古逸象确有所本。
    实际上,《子夏易传》佚文中的“艮为斗”、“坎为小狐”这两个古卦象,只是子夏所知的古八卦象数的一部分。从《孔子家语·执辔》、《大戴礼记·易本命》等所载子夏谈论古《易》的一段资料,(见下文)我们已经考证出子夏了解一套八卦古象数。这套八卦古象数是:乾为日,为人,乾数一;坤为月,为马,坤数二;艮为斗,艮数三;兑为时,为豕,兑数四;坎为音,为猿,坎数五;离为律,为鹿,离数六;震为星,为虎,震数七;巽为虫,巽数八[17](第19—24页)[18](第423—444页)。由此可推知,《子夏易传》定当保存了很多的八卦古逸象,《子夏易传》确存《易》之古义。
    现在我们对以上《子夏易传》佚文考证作一总结。首先,考证说明《子夏易传》的作者确应为孔子弟子卜商子夏,其成书确应较早,《子夏易传》的作者为汉人如韩婴等的说法是不成立的。第二,说明《子夏易传》确有古《易》面貌,子夏对《易》之“古义”,如《周易》古经卦爻辞的古训、八卦古逸象、逸数、古“卦气”说、互体说、古《易》道阴阳重象数等古《易》内容和特质,熟知并能深入把握。第三,说明子夏对孔子由象数而达于道的易学新理路、“性与天道”的易学“新义”,有深入的契会和领悟。《子夏易传》虽已亡佚,由以上考证,我们可推知子夏易学的思想特色当是《易》之“古义”和“新义”兼容。
    古代易学发展至孔子,实有一重大转折。孔子之前的易学,是为《易》之“古义”,这些“古义”主要关涉的是明阴阳、和四时、顺五行、辨灾祥的卜筮之旨。孔子从《易》之“古义”出发,本于象数而发乎义理,由“明数”而“达德”,由神道而人文,由讲阴阳灾变而讲性与天道,开拓出研《易》新理路,创造出易学新理境,从而将卜筮之书提升为哲学典籍,将《易》之“古义”发展为《易》之“新义”。[19]孔子讲《易》,讲卜筮,更讲德义;讲阴阳、五行、“卦气”,更讲“穷理尽性以至于命”;讲《易》之“古义”,更由“古义”生发“新义”。因此,孔子易学,既包含《易》之“古义”,同时更有“新义”,是容“古义”和“新义”于一体的儒门新易学。帛书《要》曰:“夫子老而好《易》……子赣(贡)曰:‘夫子它日教此弟子曰:德行亡者,神灵之趋;知谋远者,卜筮之蘩。赐以此为然矣。以此言取之,赐缗行之为也。夫子何以老之好之乎?'夫子曰:‘……予非安亓用也。'[子赣曰:]夫子今不安亓用而乐亓辞,则是用倚于人也,而可乎?……子赣曰:‘夫子亦信亓筮乎?'子曰:‘吾百占而七十当,唯周梁山之占也,亦必从亓多者而已矣。'子曰:‘《易》我后亓祝卜矣!我观亓德义耳也。幽赞而达乎数,明数而达乎德,又[仁]者而义行之耳。赞而不达于数,则亓为之巫;数而不达于德,则亓为之史。史巫之筮,乡之而未也,好之而非也。后世之世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亓德而已,吾与史巫同涂而殊归者也。'”《要》篇的记载充分说明了孔子新易学的特点,同时也说明对这一新易学,时人甚至孔子的一些高足,如子贡等人,都不能理解,以至孔子发出“疑丘”的感叹。
    而从上面的考证,可知子夏对孔子的新易学则有深入的理解,他既熟知其“古义”,又能契会其“新义”。据《论语·子张》载:“子夏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朱熹《四书集注》:“小道如农圃医卜之属。”子夏认为《易》之卜筮虽属小道,但也有“道”在,因此“必有可观”,但不可拘泥沉溺于此,必须超越它、提升它,要以成就君子大道之学为宗旨,这与孔子的新易学观完全一致。子夏的这种易学观可能是自己在研《易》中形成的,也可能是受自于孔子而形成的,但不管怎样,孔子和子夏易学观一致,在研《易》中师生二人于心戚戚、感而遂通,是可以想见的。在孔子授《易》的“二三子”诸弟子中,子夏受于孔子《易》必良多,当最能肯认孔子易学之大体。因此,子夏易学直承孔子易学,兼容“古义”和“新义”,正是合乎情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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