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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夏易学考论(一)


    子夏易学考论
    刘 彬
    

    内容提要:据史籍记载,孔子弟子卜子夏学《易》传《易》,并有易学著作《子夏易传》。由于《子夏易传》早佚,以及其他原因,后世很多学者怀疑子夏传《易》之事。文献告诉我们,子夏学《易》传《易》应为事实。而《子夏易传》的一些佚文和其他有关文献,说明子夏易学主要承绪孔子,兼容《易》之“古义”和“新义”的特点。特别令我们注意的是,子夏研习并传授《归藏》,这透漏了一个重大信息:在儒家易学的传承中,可能存在同时传授《周易》和《归藏》两大易学系统的传统。而这一点被以前的易学研究忽视了。
    关键词:子夏;子夏易学;《归藏》系统;《周易》系统
    作者简介:刘彬,男,山东滕州人,哲学博士,曲阜师范大学孔子文化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哲学博士后流动站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易学和儒学。
    一、子夏传《易》
    子夏(公元前507~前420年)即卜商,为孔子精通六艺的七十子之一,在孔子的四科教育中,以精通“文学”(即文献)著称。孔子没后,传经之功,子夏甚大,对此古人评价甚高,如东汉徐防在上疏中云:“臣闻《诗》《书》《礼》《乐》,定于孔子;发明章句,始于子夏。”[1](第1500页)清人朱彝尊云:“盖自六经删述之后,《诗》《易》俱传自子夏,夫子又称其可与言《诗》,《仪礼》则有《丧服传》一篇,又尝与魏文侯言《乐》。郑康成谓《论语》为仲弓、子夏所撰。特《春秋》之作不赞一辞,夫子则曰《春秋》属商。其后公羊、谷梁二子皆子夏之门人。盖文章可得而闻者,子夏无不传之。文章传,性与天道亦传,是则子夏之功大矣。”[2](第743页)
    子夏传《易》,隋、唐人言之最明,且评价极高。由长孙无忌所撰的《隋书·经籍志》云:“昔宓羲氏始画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盖因而重之为六十四卦。及乎三代,实为三《易》:夏曰《连山》,殷曰《归藏》,周文王作卦辞,谓之《周易》。周公又作爻辞。孔子为《彖》《象》《系辞》《文言》《序卦》《说卦》《杂卦》,而子夏为之传。”把子夏与宓羲、文王、周公、孔子易学四圣并列,其赞誉可谓不可复加。李鼎祚在其《周易集解·序》中言易学自孔子至唐代的传承曰:“自卜商入室,亲授微言。传注百家,绵历千古,虽竞有穿凿,犹未测渊深。唯王、郑相沿,颇行于代。郑则多参天象,王乃全释人事。且《易》之为道,岂偏滞于天人者哉。致使后学之徒,纷然淆乱,各修局见,莫辨源流。”[3]认为子夏独得孔子易学真传,汉、魏以来,虽说《易》之家众多,但皆局于一偏,不得其正,对子夏易学也赞誉有加。
    子夏的易学著作,西晋荀勖《中经簿》载“《子夏传》四卷”,梁阮孝绪《七录》载“《子夏易》六卷”,《隋书·经籍志》载“《周易》二卷”,注:“魏文侯师卜子夏传,残缺。”唐人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曰“《子夏易传》三卷”,陆注:“卜商,字子夏,卫人,孔子弟子,魏文侯师。”《唐志》云“《卜商传》二卷”。看来《子夏易传》由西晋时的四卷到隋唐时的二卷或三卷,可能已有所残缺。至南宋时出现十卷本的《子夏易传》,据说是唐张弧的伪作。至清《子夏易传》为十一卷本,朱彝尊、四库馆臣认为是另一个伪本。
    但文献中的另一些记载,又使人们对子夏传《易》产生疑问,对《子夏易传》的作者产生争议。这些记载以两处最为关键,形成子夏传《易》研究的两个最关键的问题:一是《史记》《汉书》所记载的先秦至西汉初儒家传《易》世系中没有子夏的名字。据《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记载,此世系是:孔子——商瞿——馯臂子弘——矫疵——周竖——光羽——田何[4](第2211页),《汉书·儒林传》的记载是:孔子——商瞿——桥庇——馯臂子弓——周丑——孙虞——田何[5](第3597页)。唐司马贞、张守节考证馯臂子弘即馯臂子弓,矫疵即桥庇,周竖即周丑[4](第2211页)。除馯臂子弓和桥庇的前后位置不同外,两个名单基本一样。两书的传《易》名单都没有子夏,这确实从表面上对子夏传《易》的说法构成挑战,也成为子夏传《易》反对者的一条很有力的理由。另一处是对子夏易学著作最早记载的刘向、刘歆的《七略》,其含义模糊不明。《七略》云:“《易传》子夏,韩氏婴也。汉兴,韩婴传。”《七略》既说“《易传》子夏”,又提到“韩婴”,那么“子夏”与“韩婴”什么关系,《易传》的作者到底是孔子弟子卜子夏,还是西汉燕人韩婴,或者还是其他人?《七略》记载的歧义确启人疑窦,因此《子夏易传》的作者也就有了多种可能性,产生《子夏易传》的作者约有六人的争议(见下文)。
    关于第一点《史记》《汉书》所载儒门传《易》世系,实际上涉及到先秦至西汉儒家易学传承流派的问题。《汉书·艺文志》叙述孔子没后,《春秋》《诗》《易》的传承情况说:“昔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故《春秋》分为五,《诗》分为四,《易》有数家之传。战国纵衡,真伪分争,诸子之言纷然淆乱。”这说明在七十子那里,《易》学的传承已分为数家。考诸文献,七十子中有易学事迹者有子夏、子贡、商瞿等人。子夏的易学事迹,除上引文献外,《孔子家语·六本》、《说苑·敬慎》载有子夏向孔子请教《损》《益》之道,《孔子家语·执辔》记子夏闻古《易》而向孔子讲述。帛易《要》篇记载子赣(即子贡)在孔子晚年好《易》时,与孔子讨论《易》之卜筮的重要问题,《汉书·艺文志》录有子贡的易学著作《子赣杂子候岁》,由此推测子贡也有可能传《易》。商瞿传《易》,除《史记》《汉书》的记载外,《孔子家语·七十二弟子解》亦云:“商瞿,……特好《易》,孔子传之,志焉。”因此,在孔子去世后,除商瞿外,估计子夏、子贡也都传《易》,形成至少三家传《易》的局面,而《史记》《汉书》所记传《易》世系,所反映的只是其中一家——商瞿的传《易》谱系而已。这样说,我们还有其他的理由。大家知道,司马迁的易学是承其家学,即太史公司马谈的易学,而司马谈承于杨何,杨何承于王同,王同承于田何[4](第3118页,3127页,3288页)。因此司马迁所记的自商瞿至田何至杨何的传《易》谱系,正是司马迁所承习的、始于商瞿的儒家的一个传《易》流派,而绝非儒家易学传承的整体面貌,这也是司马迁在《史记·儒林列传》中既述当时数家《易》皆自田何的现状:“乃今上即位,……言《易》自菑川田生”,同时又推重杨何易学,强调“然要言《易》者本于杨何之家”的重要原因。商瞿《易》一系被载于《史记》《汉书》,而子夏《易》一系不见载,正是推重家学时尚的时代产物。因此《史记》《汉书》没有记载子夏传《易》,并不能直接证明子夏没有传《易》。
    关于第二个问题,古人关于《子夏易传》的作者,除卜子夏外,约有下列五种看法,对此我们作一考辨:
    (一)汉人韩婴,清人张惠言、臧庸、近人张心澂等持此观点,此种观点影响较大,信从者较多。张惠言《易义别录》卷十四曰:“刘向父子,博学近古,以为韩婴,必当有据。”臧庸于所辑《子夏易传》的《序》中曰:“庸以子夏之为韩婴,当以《七略》《七志》《七录》为据,汉晋六朝人所言不谬也。‘婴'为幼孩,‘夏'为长大,名与字取相反而相成也。《韩易》十二篇者,上下经并十翼也。今本《汉书》脱‘十'字,当据刘议补之。”[6]此说本刘向、刘歆《七略》“《易传》子夏,韩氏婴也”,论证“子夏”为韩婴之字,改《汉书·艺文志》“《韩氏易传》二篇”为十二篇,认定《七略》的“《易传》子夏,韩氏婴也”即班固据《七略》而成的《汉书·艺文志》的《韩氏易传》十二篇。此论证有一定道理,但也甚有问题:且不说“子夏”是否真为韩婴之字,依臧氏说法,刘向在《七略》中两录《韩氏易传》一书,岂不重复?再者,臧氏改《汉志》“《韩氏易传》二篇”为十二篇,并不能成立。《汉志》“《易传》”下列《周氏》、《服氏》、《杨氏》、《蔡公》、《韩氏》《王氏》皆为二篇,“《韩氏》二篇”不可能有脱文的错误。因此,臧氏的论证并不令人信服。张心澂《伪书通考》云:“案《汉书·艺文志》曰:‘刘歆奏《七略》,今删其要,以备篇籍。'师古曰:‘删去浮沉,取其指要也。'其《六艺略》载籍‘《韩氏》二篇'注云:‘名婴',据《七略》以指要为题,他词或删或入注。‘《韩氏》二篇'即《七略》之‘《易传》子夏韩氏婴'二篇也。”[7]张心澂的论证比臧庸更深入,他是以《六艺略》为《七略》的删要本,《七略》“《易传》子夏韩氏婴”经删要后成为《六艺略》的“《韩氏》二篇”。按臧庸、张心澂的看法,刘向、刘歆的《七略》中没有记载卜子夏的易学著作。考《汉书·刘歆传》:“歆及向始皆治《易》。”《汉书·刘向传》载刘向在上封事中数引《易》,可知刘向治《易》渊源有自。他在其《说苑·敬慎》中记卜子夏向孔子问《损》《益》之道,必有所本,因此《七略》中载有卜子夏的易学著作,是有根据的,只是他的记载不很明确而已。实际上,刘向、刘歆“《易传》子夏,韩氏婴也”的记载下面还有一句话:“汉兴,韩婴传。”这值得我们注意。对此一种较合理的解释是:卜商的《子夏易传》,在汉初由韩婴传之。考《汉书·儒林传》,韩氏《易》所自受不明,但确不属上引《史记》《汉书》自商瞿至田何的一系。刘向、刘歆“《易传》子夏,韩氏婴也。汉兴,韩婴传”的记载,很可能透漏出这样的信息:韩婴易学,很可能就属于子夏这一系。
    又,宋翔凤认为,韩婴作《易传》,韩婴之孙韩商传之,子夏是韩商之字,故以之命名为《子夏易传》。宋翔凤《过庭录》卷一曰:“《汉书·儒林传》云:‘韩生亦以《易》授人,推《易》意而为之传。燕、赵间好《诗》,故其《易》微,唯韩氏自传之。其孙商为博士,孝、宣时涿郡韩生其后也。以《易》征,待诏殿中,曰所受《易》即先太傅所传也。'翔凤案子夏当是韩商之字,与卜子夏名字正同,当是取传《韩氏易》最后者题其书,故《韩氏易传》为《子夏传》也。”宋翔凤的论证是不可信的。其一,子夏为韩商之字,乃宋氏臆测,于史无征。其二,宋氏之所以能推测韩商之字为子夏,恰恰是受孔子弟子子夏其名为卜商的启发,而作出韩商其字为子夏的错误推论。因此,宋氏其说不成立自不待言。
    (二)楚人馯臂子弓。《经典释文·序录》于“《子夏易传》三卷”下引曰:“张璠云:或馯臂子弓所作。”案馯臂子弓为子夏门人,《史记索隐》和《正义》皆引应劭曰:“子弓,子夏门人。”他除了传承商瞿一系的易学外,也当传承子夏《易》。后人认为《子夏易传》为馯臂子弓所作,很可能是一种误解。
    (三)汉人丁宽。此说见于荀勖《中经簿》,其曰:“《子夏传》四卷,或云丁宽所作。”这种后人的说法不可信,《汉志》已载“《丁氏易传》八篇”。但这种说法也不是没有缘由,丁宽为商瞿、馯臂子弓易学的一系,当传馯臂子弓亦即子夏易学的古义,因此误将丁宽作为《子夏易传》的作者。
    (四)汉人杜邺和(五)汉人邓彭祖。南宋孙坦《周易析蕴》云:“世有《子夏易传》,……疑汉杜子夏之学。”南宋赵汝楳《周易辑闻》曰:“彭祖传梁邱之学,如以子夏为彭祖,犹有仿佛。”这两种看法都是以二人皆字子夏为据,不足凭信,朱彝尊《经义考》驳之曰:“孙坦疑是杜邺,赵汝楳疑是邓彭祖,盖两人俱字子夏也。然绎其文义,总不类汉人文字。”[8](第42页)
    总之,从以上文献的考察中,我们看到尽管有不同的观点,但《子夏易传》为孔子弟子卜商卜子夏的易学著作,卜子夏传《易》,还是很有根据的,并不能推翻。下面我们从《子夏易传》的一些佚文和古籍所引子夏于孔子问《易》的一些资料,一方面进一步证明《子夏易传》确为子夏所作,另一方面来探讨子夏的易学思想及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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