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国学经典-国学大师-国学常识-中国传统文化网-汉学研究移动版

首页 > 传统文化 > 宗教哲学 >

纵横家思想(1)


    战国时代的纵横家,自社会的背景而言,是在“礼堕而修耕战”的环境之下,是在商业资本发展之下兴起来的。本来游说诸侯的风气,并不源自战国,在春秋战国之交已经有孔、墨倡之在先;但他们犹在“兴灭国继绝世”或“存小国之礼”的形势之下,或主张“以礼为国”,或主张弭兵“非攻”,还没有如后来纵横策士的那样风气。到了战国中叶,孟子就有“处士横议”之讥,而和孟子同时的张仪惠施也都先后说梁惠王,故史记孟荀列传说:“孟轲,……适梁,梁惠王不果所言,则见以为迂远而阔于事情。当是之时,秦用商君,富国强兵;楚魏用吴起,战胜弱敌;齐威王宣王用孙子田忌之徒,而诸侯东面朝齐。天下方务于合纵连横,以攻伐为贤,而孟轲乃述唐、虞三代之德,……退而……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战国中叶以后,文学之士起自田亩市廛,大都自称“贱人”、“鄙臣”、“微芥”、“羁旅之臣”,“蹑跷担簦”而显于诸侯,受封受土。他们或号称“智士”,或被推崇为“智囊”(樗里子),以左右时局,翻云复雨,于是身荣名显,“贵极富溢”。这种风气如韩非子所说“中牟之人,弃其田耘,卖宅圃,而随文学者,邑之半”(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这里所谓文学之士,即指出言谈不劳动而取得富贵的人。或又如苏秦不从习俗,“治产业,力工商,逐什二以为务”,“释本而事口舌”(史记苏秦列传),以取尊荣;更如吕不韦本来是“阳翟大贾人也,往来贩贱卖贵,家累千金”(史记吕不韦列传)的商业资本家,反认为做商人利不过百倍,不如立国定主,其利无穷,舍本行而作“奇货可居”的大买卖。 
    我们由此知道,所谓纵横策士的支配风气,约在战国末世。说苑所记荀卿痛恶纵横游士(见前引)以及韩非子斥责不事耕战而仅以说干主之人,可为佐证。苏秦其人,现考大有问题,大约合纵之说,在战国末年是六国抗秦的一个原则,主张者并非一人,后人才把此一原则认为一大发明,推归于苏秦,司马迁便早说:“世言苏秦多异,异时事有类之者,皆附之苏秦。”(史记苏秦列传)至于连横之说,后人也归功于张仪,而司马迁则说:“三晋多权变之士,夫言纵横强秦者,大抵皆三晋之人也。”(史记张仪列传)我们不必认为有了鬼谷子的秘传,才有纵横弟子横议天下。还是司马迁说得好:“方秦之强时,天下尤趋谋诈哉。”
    顾亭林日知录周末风俗条,值得参考。他说:
    “春秋时犹尊礼重信,而七国绝不言礼与信矣;春秋时犹宗周王,而七国绝不言王矣;春秋时犹严祭祀,重聘享,而七国则无其事矣;春秋时犹论宗姓氏族,而七国则无一言及之矣;春秋时犹宴会赋诗,而七国则不闻矣;春秋时犹赴告策书,而七国则无有矣。邦无定交,士无定主。”
    所谓“邦无定交”,正是战国末叶的特征,这原因归结于氏族制的破坏,历史不再由宗子支配,而走向“以富兼人”,然这也要在如秦、楚之国内部条件能够消化其他氏族的时候,才打破了“存小国之礼”,借耕战而兼并。所以春秋霸主的盟约还有其相对的神圣性,而战国诸侯的“人质”便成了危机的标帜了。在这样氏族纽带正遭割断而地域财富的代表阶级称雄之时,权利义务在国际范围内就要改观,强者兼人而弱者图存。因此当时的外交关系的外部条件被人看得超过于内部条件,似乎只要讲求好了与国或敌国的权利条约,就可以生存发展,于是机会主义的心理栽植于君臣之间,使游士食客取得了发言的地位。实在讲来,内部应该是“尽地力”,外部应该是讲谋策,故秦人谚曰:“力则任鄙,智则樗里”(史记樗里子甘茂列传)。由于当时政治风云不能不着眼在外部关系或各国的不平衡发展,这便使所谓谋策在均衡力的破坏与重建之间寻到均衡论的机械力的对消关系。 
    所谓“士无定主”,说明了国民阶级脱出氏族的羁绊,不再是“工商食官”了。随着商业交通的发达,所谓“多财善贾”,所谓“车同轨”,国际间宗族的鸿沟便在货币行军之前填平(这自然是适应于废井田开阡陌的土地关系的),使当时亲亲尊尊的礼制在经济城市建立之下趋于崩坏;于是一群被新现实教养的国民,必然代替无能的旧贵族,而脱出旧氏族的国籍,不别亲疏,惟智谋是尊。策士是以富贵名位之取得为条件的,如果没有财富商业的关系交流于七国之间,那么纵横家的国际政治买卖是难以想像的,故当时“贩贱卖贵”的交换关系就反映为谋诈任权的策士思想。这样看来,他们是代表着古代的商人阶级的利益,请看下面一段吕不韦的话:
    “吕不韦贾于邯郸,见秦质子异人,归而谓父曰:‘耕田之利几倍?’曰:‘十倍。’‘珠玉之赢几倍?’曰:‘百倍。’‘立国家之主赢几倍?’曰:‘无数。’曰:‘今力田疾作,不得暖衣馀食,今建国立君,泽可遗后世,愿往事之!’”(战国策秦策)
    就是这位大贾吕不韦,后来说秦成功,果然封为文信侯,食河南洛阳十万户,家僮万人。就他占有家僮而言,他是一个奴隶主,但就他“食户”而论,他已经具备了封建主的条件。
    商业资本必然伴同着高利贷资本,这在希腊古代更有特别的地位,中国到了战国末年自然也不例外。史记战国策齐策记载着私家富累万金的孟尝君,就是一个高利贷主:
    “冯欢……至薛,召取孟尝君钱者皆会,得息钱十万。乃多酿酒,买肥牛,召诸取钱者,……齐为会日,杀牛置酒,酒酣,乃持券如前合之。能与息者与为期,贫不能与息者,取其券而烧之。……冯欢(谓孟尝君)曰:……‘有馀者为要期,不足者虽守而责之十年,息愈多,急即以逃亡。……焚无用虚债之券,捐不可得之虚计,令薛民亲君,而彰君之善声也。’”(史记孟尝君列传)
    假定冯欢收债息十万只做了酒食宴客之费,而大部分利息则只有另想办法的话,那么,十万之数至多不过占利息的十分之一,全数当在百万以上,推算其本钱恐在千万之谱,足以称得上一位高利贷主,剥削得“贷钱者多不能与其息”,有逃亡的危机。孟尝君在失势时,食客皆去,其后复位,深恨食客之无常,有辱客之意,这位姓冯的说服他,就用了商业高利贷意识的一套理论,如史记所记:
    “生者必有死,物之必至也;富贵多士,贫贱寡友,事之固然也。君独不见夫朝趣市者乎,平明侧肩争门而入,日暮之后,过市朝者掉臂而不顾,非好朝而恶暮,所期物亡其中。……今君……不足以怨士。”(同上)
    利润与利息的意识,反映到政治生活,正贯注了策士的作风。所谓朝秦暮楚,并不能从信义堕地来解释,而是商业投机的市民行为在周末政治上的观念证件而已。因此,策士活动颇与故旧贵族之无故富贵不同,而一如自由交易,合则结变,不合则去而之他。如乐毅弃燕归赵,报书燕王说:
    “贤圣之君不以禄私其亲,功多者授之,不以官随其爱,能当之者处之;故察能而授官者成功之君也,论行而结交者,立名之士也。……君子交绝不出恶声,忠臣之去也不洁其名。臣虽不佞,数奉教于君子矣;恐侍御者之亲左右之说,而不察疏远之行也。”(战国策燕策)
    “论行结交”的君臣关系,还没有后世封建天定之义。“立名之士”好像拿他的智能辩说出卖,“成功之君”好像识货的购主,交易而成,结为君臣,交易不成,离为路人,这好像完全在一种经济关系的等价交换上论行结交,这里面不过把普通商业行为还元到富贵交易上面罢了。
    因此,在这样关系之下,人君就可比为买玉的贾人,看他识货不识货,就能判定他明与不明,下面是一段材料:
    “应侯曰:‘郑人谓玉未理者璞,周人谓鼠未腊者朴。周人怀朴过郑贾曰:‘欲买朴乎?’郑贾曰:‘欲之。’出其朴,视之乃鼠也,因谢不取。今平原君自以贤显名于天下,然降其主父沙丘而臣之,天下之王尚犹尊之,是天下之王不如郑贾之智也,眩于名不知其实也。’”(战国策秦策)
    同理,“策士”这一名词,就成了难以再生产的宝玉。大家都求善价而沽,当做商品出卖于列国诸侯,只要贴上宝玉的商标,就与和氏之璧一样为列国所争取了。下面也是一段材料:
    “苏代伪谓齐王曰:‘甘茂贤人也,今秦与之上卿以相迎之,茂德王之赐故不往,愿为王臣,今王何以礼之?王若不留,必不德王。彼以甘茂之贤得擅用强秦之众,则难图也!’齐王曰:‘善。’赐之上卿命而厚处之。”(战国策秦策) 
    如果我们把上面的“贤”字改成价格的“价”字,不更明了了么?这样例子很多,不胜引证。当时把道德律还元而为交易评价律,可以说是极其普通的。例如忠孝观念在纵横家的思路里,就是利息观念的引申。任职于一国而接受别国重贿的人臣,似乎是最不忠的逆臣,但人君问他是否受某国重贿时他竟直认不讳,并说:这有什么关系?对于你的大事并无不利,而我可以得点好处,何乐而不为呢?居然这位人君答曰“善”。下面我们再引用陈轸的例子作证。张仪忌劾他,欲他离秦,对秦惠王说他想跑到楚国。秦王问他是否有此意向,他说:
    “‘然。’王曰:‘仪之言果信也。’曰:‘非独仪知之也,行道之人皆知之。’曰:‘孝己爱其亲,天下欲以为子;子胥忠乎其君,天下欲以为臣。卖仆妾售乎闾巷者良仆妾也,出妇嫁乡曲者良妇也,吾不忠于君,楚亦何以轸为忠乎?忠且见弃,吾不之楚,何适乎?”秦王曰:‘善,乃必之也。’”(同上)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