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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宗教哲学思维模式的理论探索(3)


    此岸即彼岸的超越论 
    从哲学上看,宗教是对有限的超越,对无限的追求,是以无限为终极关怀的合理性过程。正因为如此,制度化的宗教组织,无论是西方的基督,还是中国的儒、佛、道,必定有其超越有限的终极关怀和非功利的终极追求,而不能以世俗利害为价值取向。然而,人的存在与社会密不可分。社会的多样性、持续发展性,自然也决定了人的生存环境的多样和发展。不可否认,人虽然力图超越社会、主宰社会,但不能不受社会的制约,并担负改造社会的责任。换句话说,人既是自己的上帝而处社会之上,又是社会的臣民而居社会之间。因此,人的生存需要和境界追求显然是多维的,或者说是多层面的。总的说来,可分为终极的和心理生理、伦理道德、政治法律、经济物质的。前者是超越的,非功利的; 后者无疑是世俗的和功利的。制度化的中国宗教,既然是社会化的组织,也就不可能遗世而超然物外,必定依附政治,从事经济活动,谋求自身存在的社会条件和物质基础,并借助不同方法的心理分析、伦理道德的建设和说教服务于社会,在服务中实现全方位的发展。简单地讲,与其它宗教组织一样,中国宗教既要有超越的精神以保持其终极的性质,又要积极参与世俗的功利性的活动维系其生存和发展。这正是宗教哲学二律悖反的社会基础。
    从形式上看,宗教的超越性决定宗教组织对世俗社会的否定、遗弃和批判,对无限的终极关怀、追慕,显然是一种出世的倾向。它们的终极追求或者在不可知的来世,或者在杳不可及的彼岸,或者在超凡的天界。如佛教的往生净土和西方极乐世界,道教的长生仙境等。儒家欣羡的远古黄金时代,看似先前的现实世界,其实是遥远的未来理想,同样是对现实的超越。所以,宗教、宗教组织总是同了断生死、不食人间烟火的出世观念紧密联系在一起。佛教尤其如此,因观人生皆苦而悟万物皆空,断尽情见,祖尚浮虚,高情避世。中国僧人确实有遁隐山林,厉操幽栖,远离尘嚣者;熙熙攘攘于官场、情场的达官显贵、名士骄子也有逃禅避世之举。所以至今仍难免出家就是出世,“佛家毕竟是出世”的认识。
    然而,终极关怀固然神圣、固然必要,但是生理的、心理的需要,社会的规范、物质的条件,无论是对于个人,还是对于生存于现实社会中的宗教组织是不可或缺的。从现实的角度看,天堂的,或者说彼岸的鲜花香草、丰衣足食、欢乐祥和、至公至平、尽善尽美之说,毕竟替代不了眼前餐桌上的面包。对圣凡悬隔,杳迢彼岸的追求,必须满足人们生存的要求,必须转化为对近在咫尺的此岸的关注。尤其在高科技发展的现代社会,物质化的倾向给人们创造了一个既非天堂又非地狱“幸福世界”,科学技术的合理性和政治凝固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控制形式,引导人们对既定社会持充分的肯定,成功地削弱了人的批判性、超越性,现实反而超越了理想。于是,天堂就在人间,净土就在今世,理想的彼岸正是不能舍弃的此岸。以彼岸为超现实的追求,恰恰是对此岸的回归。同时,原本超越的否定性思维,在科学主义、实证主义的潜移默化中不断表现为肯定性思维,多向度的宗教哲学,也在世俗化的现实中呈现单向度的倾向。中国宗教哲学正是在长期的社会实践,或者说历史发展中,转向于此岸建设净土,并丰富完善此岸即彼岸的超越思想。
    佛不忍见生、老、病、死之苦,其实也是对人生有限性的惶恐,于世间而生厌弃想。其表现虽为出世,实质却是对有限世间的深切关注。所以早期佛教虽有小乘自了生死,趋寂归化的出世思想,也有大乘不舍世间,普度众生的菩萨观念。中国佛教不仅讲“心佛众生不二”,同时亦强调“世出世法不二”,既要“转俗成真”且“上契无生”,更要“回真向俗”以“下教十善”,从而在世间建造超越的法界。一方面,他们讲“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以佛法“阴助王化”;另一方面,垦殖田圃,集众作务,立佛门清规,不仅仅是为了谋求自身的生存,也是为了在世间建造净土,实现不离此岸的超越。他们高唱“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一众生不成佛誓不成佛”,就是以自我的献身精神,表现佛门于此岸实现超越追求的理想。禅门处处讲“平常心”、“日用是禅”,引导众生在行住坐卧中离念、离相,尤其反映了此岸即彼岸的超越性质。20世纪人间佛教、人间佛学的倡导与风行,不仅揭示了宗教组织参与精神的厚积薄发,而且表现出宗教哲学自超越有限到在有限中超越,即超越凡圣的理性诠释。
    儒家言必称三代,视三代为至公、至善的大同理想,故以复古为己任。毫无疑问,“古”既是他们超现的终极之境,更是他们“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实现内圣外王的理想社会模式,是此岸与彼岸结合的最佳典范。所谓“亲民”、“至于至善”,以及治国、平天下,就是要在现实的此岸实现超越的理想。道教追求白日飞升、超凡成仙、长生久视的超越理想,实际上是以今生为期盼,落脚在“护生”、“养生”、“优生”之间,同样是在生命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超越。如此以此岸为彼岸,追求今生今世与天地同寿,即“与道合一”,也就使道教多了一些理性思辨,少了一点丹铅神秘。
    应当注意到,宗教组织毕竟与政治、经济组织不同,其重心不在功利性的社会、经济活动,而在超现实的,非功利的终极之境。无论是物质的,还是各种社会规范,即政治法律和道德伦理的创造和参与,都只是实现终极关怀的途径或手段,否则就是“目标置换”。因此,在此岸实现超越,于世间建设超世间的净土,显然是一个难以自圆其说的悖论。所以,宗教哲学仍以回归自心为祈向——在此岸的超越重在心性的净化,人间净土的建设取决于道德伦理的建设。佛说净心、本心、识心成佛、心净则佛土净;儒说正心、诚意、明明德、心即理、率性为道,以至无善无恶心之体。对自心的回归正是实现超越的彼岸,也就是入世即出世、此岸即彼岸的超越。如此心性本体的诠释,也就为参与即超越,入世即出世的终极追求提供了辩证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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