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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的当代使命 发展全球价值伦理(1)

论文提要:
    本文从根源上探讨了人类价值追求的起源,再进而说明何谓普世的价值。本文并区划理想的普世价值理念与实际经验中的普适价值,再厘清四个价值的层次与中西两个不同的价值体系。最后整合为五个层次的价值伦理,更系统的说明了人类必须面对的价值整合问题。 本文举出孔子的仁爱伦理的忠恕之道以为人类普世伦理的具体说明。在此基础之上,本文更进一步彰显了中华文化中的道德精神与淑世的普遍价值,勉以高度的自觉,谨严的行为,示范于世界,把人类共处之道推向一个新世纪、新世界。
    儒家哲学的核心价值即其根源价值与基础价值,具有开放性,创化性与体系性,因为它是以人的存在与真实为基础经过体验与思考而发展出来的。 它展现了人的本体精神与力量,也可以说是人的本体价值。本文将说明此一人本的儒家哲学或儒学的核心价值具体为何,如何具有根源性,发展性,统合性,与创造力。本文将进一步说明此一儒学价值体系应如何发展为全球的领导力,在多极矛盾冲突中为全球化的世界促进和平秩序,在经济萧条与金融萎缩的危机中提供信念希望与实质的关切,重建经济伦理,更为人类的生态环境的恶化提供出路,寻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之道。这就是儒学的当代使命。  
    关于价值的起源与价值的普世(适)性问题
    价值是人之作为人的存在的方式。也许动物只有本能而无价值,人却不能只靠本能生存,而必须要在生活中实现价值。有价值,生活才有意义,无价值,生活就没有意义。荀子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 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 (荀子。王制篇)义是一种价值,而且是人的基本价值。何以故?诚如荀子所指出,人能形成群体社会,以其能分工而合作,又能尊重各守其分的伦理秩序,也彼此尊重,维护一个共同建立的道义或正义标准,作为规范行为与分配权责的原则。 有了义,人们就可以安和的生活与工作,尽其在我的去追求合乎义的目标,这些目标只要能促进个人的发展或社会的发展,只要不违反正义,都可以看作价值。因为价值是满足个人与社会的需要的,但其前提是义。 
    但何谓义? 此处我想指出义有多向根源、基础与目标。 首先它是根植在人性之中因而可名为仁义,它也可以来之于为人之道,可称为道义,它也建基于人与人间的礼仪规范与伦理关系,可名为礼义,当然它也来之与人与人间的信任与善意,故可以称之为信义。 我们可以看到任何人之德的成就与发展都可以形成一种人人可以遵行的义,因之我们可以谈诚义,也可以谈智义,或正义,和义。 这就说明了义代表的是一种普遍性原理或称普世原理。荀子说的义基本上是指的道义或正义,但也可以延伸为信义、礼义、智义,甚至仁义与和义。所以可以看做最为普遍的价值,因为它是使一个德性的普适性彰显出来成为普遍性原理。 由于此,儒学中的仁义礼智、诚信安和、元亨利贞都是普适性以及普世性的价值,都是义之所在,都是一个人所以为人,一个社会之所以为社会的基本原则,并借此来维护一个人的社会的存在与繁荣的。因此我们可以把儒家诸德看成社会存在也是人的存在的基本价值,它是保障与规范人的所有的价值的。我在此并不否定其他文化或义理系统的价值,因为每一个系统决定一个人生,一个生活方式,一个社会形态。我们必须承认多元的人生生活方式和多元的社会形态。而普遍性也有程度上的不同,我们不能不承认要建立任何社会,要完成任何自我,我们都不能忽视普适性与普遍性问题。
    人的社会是由小而大,是基于社会的发展的需要与人的需要的发展而进行的。但无论如何发展,都不能脱离维护社会存在的正义秩序,也就是必须紧密的切合人的生命与人的知识而发展,即使道义也正是建筑在生命的需要与知识的需要之上的。一个全球化的社会就必须要有一个维护生命秩序的知识体系,一个维护知识体系的道义体系。 当然今天的人类历史还没有发展到这样一个能能维护生命与知识的正义体系,使人们在生活中可以享受和平安全与生活的福利,充实生命,开拓知识,可以进一步来完善我们的社会以及其道义的秩序。但完美的社会是可以追求的,也是可以作为目标来改善现实的,至少是我们生活的动力与生命的价值所在,所谓“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这是儒家的信念,也是中华文化的信念。
    从以上所说,我们看到了几种有关人的发展的价值:一是维护社会存在的价值,一是促使社会发展的价值,一是关心人生福利的价值,一是充实社会生活的价值,一是结合全体向未来发展的价值,最后是统合这五种价值为一体的而有促其发展作用的整体价值。第一种价值自然是上面讨论过的义,其次就是仁,再其次就是合理的制度及法律可称之为礼,再其次就是信,最后的总体价值就是和谐的价值。此处我把和谐当作动词看待,或可曰“和谐化”。这些价值正好是中华文化中儒家孔子重视的价值,其实也就是人与社会存在与繁荣的原理与原则。他们都具有普遍性,但要再强调的是,它们是根植在个体的人的生命与人的内在的性能之上的,是不能脱离个人的存在,社会的存在而存在的,因此它们不是抽象的空洞的,而是具体的而实在的。因而是可以实践与学习的。
    作者:成中英 美国夏威夷大学哲学系 教授 国际儒学联合会副会长 (责任编辑:admin)